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建檔案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8-16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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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各科室、下屬各事業單位: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建檔案作為城市建設的信息庫,是城市建設的真實記錄,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資源,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管理、行政許可、市場監管和執法監督的重要依據,在進行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保障城市生產生活秩序、維護城市安全、應對城市突發事件,以及在城市各項建設活動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定義。城建檔案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等各種載體的文件材料。任何人都不得將公務活動中形成應歸檔的文件、資料和借閱的檔案材料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二、機構。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建立樂清市規劃建設局城建檔案館,為局內設機構,目前歸口局辦公室,待市編委批準后,單獨設立。
三、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令第90號《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浙江省政府令第217號《浙江省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建設單位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持建設工程項目批文、(發展和改革局立項文件)中標通知書等手續到市行政服務中心規劃建設局窗口,填寫建設工程概況登記表,簽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承諾書》。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時,必須有樂清市規劃建設局城建檔案館管理人員參加,并對建設工程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是否完整提出意見。凡沒有樂清市規劃建設局城建檔案館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檔案審核意見書》,建設工程將不予備案。
四、要求。城建檔案館指導、督促局機關業務科室及下屬單位有關城建檔案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全面收集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進行科學整理和集中統一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并按規定積極提供利用。
1、城建檔案管理納入各科室和單位年度考核,各科室和單位必須高度重視,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規劃建設管理所必須指定一位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人員。各所對所有私建審批檔案統一裝訂組卷,報送局打字室打證,然后移交樂清市規劃建設局城建檔案館。各所在裝訂組卷時,必須嚴格執行文書部門、業務部門整理歸檔制度,檔案移交時,交接雙方必須認真清點核對簽字,辦理交接手續。對不符要求的,堅決實行退件。
2、局有關科室和單位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要嚴格遵守借閱制度,認真填寫借閱登記表。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借閱,并要及時歸還。外單位和個人查閱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明,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3、凡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愛護檔案,不得遺失、涂改、拆散、剪裁、勾畫和轉借。樂清市規劃建設局檔案館工作人員對歸還的檔案要當面查清,如有損壞、任意涂改、丟失,應及時追查責任,嚴重處理。
4、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城建檔案審核意見書》應作為工程備案文件之一,在辦理建設工程備案時,應查驗建設工程的《城建檔案審核意見書》。凡工程竣工檔案未報送樂清市規劃建設局城建檔案館備案的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
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實行,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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