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音像制品門店通知
時間:2022-08-20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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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文化局:
近年來,根據省文化廳的統一部署,各地在加強音像市場治理整頓的同時,積極推進音像制品集中配送,連鎖經營,初步遏制了非法音像制品猖獗的勢頭,正版音像制品發行量有明顯上升。但是部分地區未按省文化廳的規定審批管理連鎖經營門店,一些連鎖單位以收取加盟管理費等形式,變相倒賣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沒有統一進貨和統一管理,導致大量經營非法音像制品,形成假連鎖、假直營現象。為進一步規范發展音像制品連鎖門店,促進我省音像市場健康繁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省文化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促進和規范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及連鎖經營的通知》(浙文市[**]53號)和省文化廳《關于貫徹實施〈音像制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浙文市[2002]19號)規定,嚴格審批音像制品連鎖門店。連鎖單位申請開辦直營門店必須出具音像制品連鎖經營總部《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省文化廳音像管理專用章)。連鎖門店與總部實行計算機聯網,由連鎖總部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
目前我省所有音像制品連鎖單位只能直營連鎖經營,全國性音像制品連鎖單位經文化部批準可以從事加盟連鎖業務的,加盟門店面積要求參照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經營單位標準執行。
二、自即日起至3月15日,各地要對音像制品連鎖門店進行一次集中整治。堅決取締假連鎖單位,凡連鎖門店未由連鎖總部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的,未與總部實行計算機聯網的,一律予以關閉。連鎖門店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由當地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法處罰,并將處罰結果報上級文化行政部門及省文化文物市場管理辦公室備案。連鎖總部要對門店經營中出現的違法行為承擔相關責任,整治期間3家以上連鎖門店受到行政處罰的,責令連鎖總部停業整改;所屬連鎖門店三分之一以上管理不善的,取消總部的連鎖經營資格。
三、對違規審批連鎖門店不予糾正或對連鎖門店違法經營行為查處不力的管理部門,將根據國務院《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追究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請各市文化局于3月20日前將整治情況與所轄縣(市、區)音像制品連鎖門店審批情況匯總后報省文化文物市場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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