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責任保險通知
時間:2022-10-06 0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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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區、直屬各類學校,鄉鎮中小學、幼兒園:
為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理各類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年12號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等十部門年23號令《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和省教育廳、浙江保監局聯合下發的《關于積極推進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浙教裝[]147號)文件及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積極推進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園)方責任保險的實施,能有效轉移學校面臨的責任風險,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本著對學生負責的宗旨,充分認識實施校方責任保險可降低和轉移校方責任風險的現實意義,積極投保校(園)方責任保險。
二、縣教育局將逐步把校(園)責任保險投保工作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各地各校務必深刻領會有關文件精神,指定專人負責做好該項工作。
三、現行校(園)方責任保險的保險費為每生每年5元,每名受傷害學生每年累計賠償限額為30萬元,每所學校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為450萬元。保險費按照“誰辦學、誰支付”的原則,不得向學生收取。學校支付的保險費用可依據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規定列支。
四、要求投保的學校、幼兒園請在9月20日前把學生的花名冊和《校(園)方責任保險投保單》報送到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聯系人:,聯系電話:,詳情請點擊《省校(園)方責任保險工作手冊》(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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