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排查整治軟弱渙散村級通知

時間:2022-10-21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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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排查整治軟弱渙散村級通知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開發區黨委: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于開展排查整治軟弱渙散村級組織工作的通知》(鄂組通[2007]59號)文件精神及州委的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將在全市范圍內大力開展整治軟弱渙散村級組織的工作。為了切實抓好此項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排查整治軟弱渙散村級組織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牽頭負責,市民政局參與組織實施。全市成立排查整治軟弱渙散村級組織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鄧習猛同志任組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燕澤術同志、市民政局局長楊昌維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燕澤術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相關同志為工作人員,辦公地點設在市委組織部組織科。

各鄉鎮黨委要把整治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迅速成立領導小組和組建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切實抓好此項工作的組織、督辦和落實。

二、把握衡量標準

各鄉鎮在排查過程中,要根據考評情況,嚴格衡量標準,對所屬村黨組織科學合理的劃分為一、二、三類,特別是第三類村級組織的劃定一定要反復核實。劃分標準如下:

(一)一類村標準。

一類村要達到“五個好”的目標要求,即:領導班子好、隊伍素質好、制度建設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

1、領導班子好。村支兩委班子能夠自覺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廉潔勤政,奮發有為。村黨組織書記具有帶頭致富和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的能力。

2、隊伍素質好。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基層干部能夠發揮骨干帶頭作用。

3、制度建設好。各項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黨組織和村委會關系協調,工作運行規范,服務優質高效。

4、工作業績好。選準一條符合本地實際的經濟發展思路,農村經濟持續發展,農民收入增加,集體經濟實力增強;各項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成效顯著。

5、群眾反映好。基層干部尊重農民,愛護農民,誠心誠意為農民群眾辦實事;工作措施符合群眾意愿,工作作風和工作實績得到群眾滿意,黨群干群關系密切,黨組織得到群眾擁護。

(二)二類村標準。

1、村級組織運轉正常。村級配套組織健全,分工明確;村黨組織能夠發揮核心作用,村黨支部書記具有抓班子、帶隊伍的能力;村支兩委具有一定的號召力、凝聚力、戰斗力;黨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能落實到位。

2、黨員隊伍能夠發揮作用。黨的基本活動正常開展,黨員教育管理措施到位,村級黨員黨性較強,能夠帶頭完成各項任務。

3、村級經濟得到發展。村級制定切實有效的經濟發展規劃和目標,村支兩委發展村級經濟、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思路清晰;村級產業結構得到調整,經濟實力有所增強,無新增村級債務,農民收入有所增加,生活水平和質量得到提高。

4、村級辦公活動場所有所改善和規范。村級硬件設施較齊備,軟件設施基本配套;有較完善的村級各項規章制度并規范上墻;村級活動辦公場所及設備能夠發揮作用。

5、社會事務發展等方面的工作開展較好。積極維護社會穩定,認真調解各種民事糾紛,對村級不穩定信訪苗頭及時進行排查和調處,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組;扎實開展計劃生育工作,軟硬件措施達標,各項計生政策得到落實;村務公開、管理民主,群眾的“四權”落實較好;認真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封建迷信、打牌賭博等行為,堅決打擊各種邪惡勢力,保護農民群眾的各項合法權益。

(三)三類村標準。

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列入軟弱渙散的三類村級組織。

1、村級組織不健全。以村黨組織為核心,包括村民委員會、村婦代會、村團支部、村民兵組織等在內的村級組織不配套、不協調,村級組織徒有虛名、難以正常工作。

2、領導班子軟弱無力。村黨組織不能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村支兩委班子懶、軟、散,在黨員和群眾中缺乏號召力、凝聚力、戰斗力,帶領群眾發展經濟的思路不明、辦法不多、措施不力,農民群眾增收緩慢、長期低于當地平均水平;村黨支部書記抓班子、帶隊伍的能力差;村干部隊伍青黃不接、后繼乏人;村干部缺乏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黨的各項惠農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安排部署的任務難以落實,村級各項工作在當地長期處于落后狀態。

3、黨員隊伍不起作用。黨的基本活動不能正常開展,黨員教育管理措施不力,黨員隊伍素質較低、活力不強、難以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4、社會管理水平較低。村級組織對村霸和黃、賭、毒等邪惡勢力和違法犯罪行為打擊不力,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普遍缺乏安全感;村務不公開,管理不民主,村民的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得不到落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社會矛盾較多,群眾上訪時有發生。

三、明確方法步驟

對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排查整治工作分排查登記、集中整治、考核驗收三個階段,從8月份開始,到年底基本結束。各鄉鎮要嚴格按照要求,抓緊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安排部署,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第一階段:排查登記(8月中旬至8月31日)。

各鄉鎮要采取進村入戶、走訪座談、專項調查、民主測評、經濟責任審計等方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對所有村級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逐一進行排查和考評,列出一、二、三類村級組織名單,并于8月30日前分別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和市民政局。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9月1日至11月15日)。

對于排查出的軟弱渙散的三類村級組織,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進行整治。黨委班子成員都要具體聯系一個軟弱渙散的村級組織,鄉鎮直部門都要對口幫扶一個軟弱渙散的村級組織,指導和督促抓好集中整治工作,重點幫助健全組織、配強班子,建好陣地、開展活動,理清思路、解決問題,盡快扭轉后進局面;對矛盾特別多、群眾意見大、長期處于癱瘓狀態的村級組織,鄉鎮黨委要派出得力專班,駐村開展整治工作;對本村一時沒有合適人選的后進村,要選派優秀公務員(黨員)到村任黨組織第一書記,幫助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對于個別村黨組織、村干部利用職權貪占截留、公款私用、索拿卡要、弄虛作假,非法占有集體財產,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排查整治軟弱渙散的三類村級組織的同時,對作用發揮好的—類村級組織,鄉鎮黨委要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鼓勵;對作用發揮比較好的二類村級組織,要進一步做好鞏固提高工作。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12月1日至12月20日)。

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各鄉鎮要逐村進行自查,市委要進行檢查,州委要進行復查,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也將進行重點抽查和隨機抽查。市委將把排查整治軟弱渙散村級組織工作納入鄉鎮黨委履行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并作為評選表彰“五好”鄉鎮黨委、“五好”村黨組織的重要依據進行嚴格檢查考核。

四、暢通反映渠道

市委組織部設舉報監督電話0718-7266730。各鄉鎮要設立舉報監督電話,通過一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辦理,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將派出督查專班,進行檢查督辦。各鄉鎮要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排查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