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城鎮低收入補助通知

時間:2022-10-23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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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城鎮低收入補助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財政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再就業辦公室:

針對我市豬肉價格上漲幅度較大的實際,7月26日,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就業辦發出了《關于對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員實施豬肉價格上漲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的通知》(渝財社〔20**〕141號),對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員實施20**年8-12月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30元(每人每月6元)。為認真貫徹落實民政部、財政部近日發出的《關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解決好因豬肉等食品價格上漲給城鎮低收入家庭帶來的生活困難,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增加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員臨時生活補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城鎮低保家庭人員、領取生活費的大齡下崗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按市政府渝府發〔20**〕121號文件規定領取生活費補貼的人員。

二、補助標準

在按照渝財社〔20**〕141號文件規定,對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員20**年8-12月每人每月給予6元臨時生活補助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9元的臨時生活補助,即每人每月實際補助15元,補助5個月,共計75元。

三、分類救助

對低保對象中的分類救助人員(“三無”人員、重殘重病人員和80歲以上老年人)和按市政府渝府發〔20**〕121號文件規定領取生活費補貼人員中的80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的臨時救助,即每人每月實際補助20元。

四、資金來源

城鎮低保家庭人員此次增加的臨時生活補助資金,按各區縣6月份低保人數測算,主要由市財政承擔,新增低保對象所需經費由區縣承擔;領取生活費的大齡下崗職工的補助資金由同級就業再就業資金支付;領取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的補助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按市政府渝府發〔20**〕121號文件規定領取生活費補貼人員的補助資金由區縣財政先行支付,年終結算時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各承擔50%。

五、發放方式

臨時性生活補助資金根據20**年8-12月實際人數按月發放到戶(人),四類人員有交叉的,不得重復領取臨時生活補助金。

六、工作要求

對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員實施豬肉等食品價格上漲臨時生活補助,充分體現了市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愛,各區縣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臨時生活補助金發放工作,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