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節水型器具改造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10-23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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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節水型器具改造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有效節約水資源,切實做好我市的節能減排工作,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市政府計劃在本島城區范圍開展非節水型器具改造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造目的和意義

我市屬水資源嚴重匱乏地區。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持續增加,水環境壓力日益加大,水資源供需矛盾日趨突出,已成為制約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切實做好非節水型器具改造工作,對實施水資源的優化配置,緩解供需矛盾,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二、改造范圍和原則

改造范圍:定海、普陀城區和臨城新區目前仍在使用非節水型器具的居民家庭和單位。城區計劃用三年時間,到2010年基本完成非節水型器具的改造。各類用水單位的非節水型器具改造,要求在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今年先選擇一個社區開展試點,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推開。

改造原則:在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實際收入情況,不增加困難群眾負擔的前提下,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先易后難、全面覆蓋的原則進行改造。

三、明確職責,抓好宣傳

各部門要齊心協力,共同配合抓好這項改造工作。市節水辦主要負責總體宣傳的策劃、實施,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宣傳,向街道、社區提供相應的宣傳資料;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改造所需材料的選擇,推薦國家認可的節水型產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施工安裝隊伍的選擇和管理;負責市區節水器具改造資料的匯總;負責組織器具改造工作的指導、檢查和驗收。定海、普陀區政府主要負責本區內居民家庭和用水單位節水器具改造工作的開展以及具體改造任務的分解,負責本轄區內節水器具改造的督促、檢查和匯總上報。街道、社區主要負責居民家庭節水器具改造的實施,負責區內居民家庭節水器具改造方案的細化、調查摸底和宣傳發動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各類用水單位節水器具改造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負責節水器具改造資料的匯總上報工作。市級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下屬單位節水器具改造的督促、檢查以及改造資料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市場上有關節水器具的檢查。各有關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改造的目的和意義,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部門密切配合、人人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使非節水器具改造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從而進一步增強人們的節水意識。

四、加強領導,落實經費

為切實做好非節水器具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秘書長為主任,市財政局、市城建委、市水務局、市新城管委會、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節水辦、定海區政府、普陀區政府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節水辦,由市節水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城區非節水器具改造工作的領導。

兩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落實有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積極配合做好協調聯系。街道和社區要明確具體人員,加強對群眾的宣傳動員,全過程參與改造,把這件為民實事辦實、辦好。

城區居民家庭節水器具改造經費由市節水辦在超計劃用水收費中開支。主要用于節水器具改造的材料采購、組織實施、宣傳發動、施工安裝、現場監督管理、售后服務、獎勵等。各類用水單位的節水器具改造費用,按照“誰使用、誰改造、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用水單位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