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管理專項監督檢查通知
時間:2022-10-29 08:28:00
導語:證件管理專項監督檢查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的要求,根據《重慶市行政執法監督條例》、《重慶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和《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渝府法發〔**〕4號)的規定,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工作,決定開展一次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直轄十年來,全縣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基本做到了資格合法、持證上崗、管理有序。但是,在工作中也發現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有的執法機關工作人員不符合法定資格條件而從事執法活動;有的執法機關對執法人員資格管理不嚴格,執法培訓流于形式,執法證件管理制度不落實;有的執法機關擅自亂發、濫發執法證件,造成基層執法人員一人多證;有的企業、中介機構人員取得執法證件從事執法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了執法機關和執法隊伍的形象。為此,有必要對全縣行政執法機關貫徹執行《重慶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的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通過總結經驗,找準問題,分析原因,進一步理順管理關系、強化管理責任、規范和完善全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工作。
二、檢查范圍
全縣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執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執法的組織(機構)和受委托執法的單位及其執法工作人員均屬專項監督檢查的范圍。
三、檢查內容
(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1、行政執法人員是否符合法定的資格條件;
2、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的內容、時間及考試是否符合要求;
3、行政執法人員是否經過嚴格的資格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4、行政執法人員是否按規定公示并接受社會監督;
5、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執行了動態管理制度。
(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1、行政執法人員是否按規定申領了行政執法證件并定期審驗;
2、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存在一人多證的情況;
3、行政執法人員是否依法使用行政執法證件;
4、行政執法人員違法行政或變換崗位后是否對執法證件及時進行了吊銷、注銷;
5、行政執法機關是否存在擅自制發執法證件的情況;
6、使用國務院部門行政執法證件的機關,是否按要求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四、檢查方式
(一)自清自查
自清自查工作按照《重慶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確定的管理原則進行。縣政府法制辦負責本級政府所屬部門、有關單位和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的全面清查工作。我縣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執法機關(含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法律法規授權執法的組織(機構)和屬市垂直管理機關駐縣行政執法單位負責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本機構的清查工作,并對本地區、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本機構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工作情況認真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總結成績,發現問題,查找原因,提出建議,并形成書面報告,填報統計表,并務必于**年6月24日前將總結報告和統計表書面(附電子版)直接報送縣政府法制辦,以便我辦匯總上報。凡逾期報送或未報送的單位我辦將在全縣予以通報。
(二)社會調查
**年7月,由縣政府法制辦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的法制機構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走訪當事人等方式聽取意見,向社會公眾了解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執法、文明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建議。
(三)監督檢查
**年7月,由縣政府法制辦按照有關規定不定期地對我縣各執法機關執法證件的使用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年8月,由縣政府法制辦會同縣監察局等單位對我縣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執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執法的組織(機構)、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以及有關單位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接受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監察局等單位**年9月對我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的檢查的各項準備。
五、檢查要求
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工作是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我縣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執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執法的組織(機構)、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以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做好自清自查和總結分析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或者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此次檢查的結果將作為縣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依法行政年終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據。
- 上一篇: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 下一篇: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報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