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礦關閉整頓意見通知
時間:2022-11-07 0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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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各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屬各委、局、辦:
現將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進一步做好小煤礦關閉整頓工作意見的緊急通知》(新政辦發明電〔20**〕332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今年以來,我市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2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新政辦發〔20**〕90號),不斷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煤礦安全生產繼續保持平穩態勢,安全事故各項指標較去年同期有較大幅度下降,控制在自治區下達的指標范圍內。但在安全措施和隱患整改的落實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環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各區(縣)、各部門、各煤炭企業必須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一、立即對歷年關閉的小煤礦進行一次全面復查
各區(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企業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小煤礦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68號)等有關規定和《關于我市煤礦分類處置意見的通知》確定的關井名單(見附件),立即對已關閉礦井進行全面復查,每一個已關閉的煤礦都要檢查到,不留死角,做到關實關死,防止已關閉礦井死灰復燃。對該關未關的礦井,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58號)規定,追究相關領導的行政責任。
二、立即對各類合法煤礦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
各類煤礦要嚴格按照《新疆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實施細則》和《煤礦安全規程》開展自檢自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按照“四定”(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定責任)的原則進行整改。各區(縣)煤炭行業管理和安監部門要聘請專家對轄區復產煤礦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實情況,高瓦斯礦井執行“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瓦斯治理方針的落實情況;煤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礦井各類圖紙是否齊全、是否反映礦井現狀,礦井證照是否齊全、安全設施儀器儀表是否按規定配備并定期校驗,煤礦特殊工種是否按規定配備、培訓并持證上崗,礦井是否執行以風定產和存在超通風能力生產行為。檢查工作要對照標準,嚴格進行。檢查中凡發現存在“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實、超通風能力生產、高瓦斯礦井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等重大安全隱患的礦井,要立即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對拒不停產整改或經整改逾期不達標的礦井要依法予以關閉。
三、對列入規劃改造井田范圍暫時保留的煤礦進行巡查
對列入規劃改造井田范圍因進行地質勘察和改造設計而暫時保留的非生產煤礦進行巡查,嚴格控制探巷行為,嚴禁以改造為名進行非法生產。各區縣要制定巡查制度,開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發現違規生產的煤礦要立即予以關閉。
四、加強督查和抽查
市安委會辦公室要組織市經委、安監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對各區(縣)關井情況進行督查,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20**〕58號)規定對存在問題的區縣和鄉鎮追究相關領導的行政責任。市煤礦安全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區(縣)生產煤礦檢查情況和列入規劃改造井田范圍暫時保留煤礦的巡查情況進行抽查。
五、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要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從全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切實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今年是我市關閉年生產能力6萬噸(不含6萬噸)以下煤礦的關鍵一年,同時又是煤炭市場走緊、價格上漲的一年,部分煤礦特別是即將被關閉的煤礦存在超能力、不規范生產的行為,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因此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把通知精神落到實處。同時要做好年底關閉煤礦的宣傳教育等前期準備工作,確保關井任務的完成。
各區(縣)要將貫徹落實情況于11月30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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