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型政府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07 0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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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把政府職能逐步轉變到宏觀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全力建設學習型、法治型、廉潔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在全疆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把我市建設成為現代化國際商貿城,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建設學習型政府
(一)總體目標。
公務員具備良好的知識結構、學習意識和學習能力,“人人講學習,時時講學習,處處講學習”氛圍濃厚;“在崗學習、脫產學習、業余學習”三大體系基本建立,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工作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廣大市民努力創建學習型城市和學習型社會積極性空前高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進程加快,促進人與社會全面進步,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
(二)主要措施。
1.樹立終身學習理念。
要大力宣傳和倡導終身學習,注重改善公務員自身知識結構,提高知識水平和行政能力。
2.制定學習制度和學習計劃。
領導班子要重視和參與學習,帶頭學習,成為學習的楷模。要制定詳細的學習制度和學習計劃,切實做到年有計劃,月有安排,周有活動,保證學習時間、人員、內容三落實。
3.把握學習的方向和內容。
學習要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學習一定要緊密聯系黨和政府事業的發展要求,一定要緊密聯系認識和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一定要緊密聯系自身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一定要緊密聯系更好地為廣大人民謀利益。不僅要加強政治理論的學習,還要加強業務知識以及科技、歷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的學習,推動公務員素質的全面提高。
4.加強培訓。
制定符合實際的干部培訓和繼續教育計劃,定期組織公務員參加業務培訓。選拔一些優秀干部通過崗位輪換、對口支援、掛職鍛煉等方式,豐富知識、積累經驗;采取多種方式選派干部到高等院校、經濟發達地區、發達國家培訓學習,增強自身綜合素質,提高行政能力。
5.建立學習創新長效機制。
提升和轉化學習成果的能力,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組織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通過研討會、工作交流、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提高公務員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的能力。
6.廣泛開展獻計獻策活動。
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公務員在工作中進行創新,定期組織開展面對廣大市民的獻計獻策活動,廣泛征求合理化建議,并對產生重大效益的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7.深入開展調查研究。
定期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活動,領導班子的調研時間每年不得少于25天,并結合工作實際撰寫調研報告或論文,每年開展一次優秀調研論文評比活動。
8.建立學習檔案。
制定科學規范的考核制度,把部門和個人組織學習的情況記錄在冊,作為年終考核、干部獎罰和使用的重要依據。
二、建設法治型政府
(一)總體目標。
公務員依憲依法行政的觀念明顯增強,法律知識水平不斷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程序逐步完善,立法質量進一步提高;法律法規得到有效的實施,行政執法工作得到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繼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得到加強;政府職能轉變取得成效,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水平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措施。
1.狠抓普法教育。
定期組織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學習已頒布的各項法律法規,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各部門要把普法教育列為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廣泛開展普法、學法、用法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特別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要將“紅頭文件”納入政府法制工作之中,嚴格控制濫發文件,并落實簽發人的法律責任。
2.加強行政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要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要同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立法要有前瞻性,適時修改不適應現實需要的法律、規章;立法一定要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充分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和利益,要積極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立法,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立法要突出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立法程序。
3.嚴格執法。
嚴格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執法程序,防止執法隨意性;加大行政執法人員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法律素質的培訓力度,建設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秉公執法的行政執法人員隊伍。
4.加強監督。
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派、無黨派人士、新聞媒體的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
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對違反相關條款的部門和個人,要逐級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5.建立誠信體系。
對作出的行政許可事項保持政策的相對穩定,在機關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誠信意識;著力建立健全誠信體系,保證誠信建設的規范化、制度化;完善對失信行為的懲戒措施,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確保所作承諾得到落實,逐步實現信用行為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
三、建設廉潔型政府
(一)總體目標。
牢固樹立兩個“務必”,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從源頭上、機制上、體制上有效遏制腐敗現象滋生;清正廉潔的正氣蔚然成風;民主集中制得到貫徹落實;公平公開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基本形成;公共財政體系基本確立。
(二)主要措施。
1.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領導干部重要情況報告制度,認真落實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廉政談話等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
2.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活動,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加強從政道德和法治紀律教育,增強廣大干部拒腐防變的能力。
3.加大反腐敗斗爭工作力度,強化制約監督和查案懲處機制,堅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特別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嚴肅懲處腐敗分子。
4.完善制度,以制度預防和治理腐敗。
⑴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
⑵嚴格執行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制度、建設工程公開招標制度。
⑶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
5.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落實黨紀政紀各項規定和條例。反對鋪張浪費,杜絕以權謀私,嚴禁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等不正之風。
6.嚴格執行領導干部任期責任審計制度,經各級部門批準,審計內容要適當公開。
四、建設服務型政府
建設“五型”政府的核心和最終目標是建設一個公共服務型政府。由過去的全能政府逐步轉變為有限政府,由“人治”政府逐步轉變為法治政府。
(一)總體目標。
科學決策體系、及時反饋體系、責任追究體系、評估監督體系基本建立;公開、優質、高效、投資者滿意的政務環境,文明、公正的法治環境,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統一開放、寬松互利的市場環境,有利于人才創業發展的用人環境,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健康和諧的輿論環境基本形成;機關作風大為改觀,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服務質量不斷提高。
(二)主要措施。
1.推進重大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法治化。
對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建立和完善重大決策事先調查研究制度、專家咨詢制度、公示制度、聽證制度和決策責任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失誤追究制度。
2.實行政務公開。
將社會普遍關心和涉及公眾利益的有關事項,對公眾反映強烈的有關事項,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有關事項,以及辦事部門的權利、義務、責任、程序等需要特別予以監督的有關事項,作為公開的主要內容。政務公開可通過互聯網、新聞媒體、政務公開欄、公益廣告、墻報等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公開。
3.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新聞會,與新聞界和廣大市民保持交流和溝通,及時準確地通報重大決策、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通報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重要工作進展情況及重要事件處理情況等,解答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4.建立崗位責任制。
⑴實行首問責任制,接受咨詢的第一人,負責問題的反映、協調處理和反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答復。
⑵每個工作崗位都要實行雙崗或多崗制,當本崗工作人員因事外出時,必須安排相應人員負責協調處理。
⑶實行“窗口”人員崗位責任欄公示上墻和掛牌上崗服務,自覺接受監督,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
⑷逐步建立健全引咎辭職制度和末位淘汰制度。
5.爭先創優。
各部門加強同上級部門的聯系,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和指導,認真分析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大膽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積極采取措施提高部門的工作績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爭取部門工作在自治區位居前列。
6.建立完善政府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
指定專門部門負責組織與企業的對話溝通活動,收集和處理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企業業務咨詢,向企業宣傳解釋有關政策法規,提供業務程序、辦事指南等服務;與企業保持及時暢通的聯系渠道,可采取接待企業來訪、到企業調研、專題座談、網上對話等多種形式與企業對話溝通。
7.加強機關作風建設。
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弘揚求真務實精神,著力解決機關存在的阻礙改革和影響發展的突出問題,認真解決基層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實現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轉變職能有新舉措,服務水平有新提高,更好地為發展服務、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爭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五、建設效能型政府
(一)總體目標。
競爭機制業已形成,責任意識不斷強化,效率、效力、效益意識不斷增強;以行政效能為目標,以結果為導向,努力構建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務環境;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度減少,辦事程序不斷簡化,行政效能不斷提高。
(二)主要措施。
1.簡政放權。
⑴堅持“政策上收,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則,實現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管理,實現責權利相統一;堅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現應由市場解決的問題真正交給市場;堅持鼓勵和調動區級政府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實現分工合理、權責明確、上下一體、運轉有效的市區兩級管理體制。
⑵市有關職能部門在下放部分審批權和管理權限后,要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的宏觀管理作用,從具體的審批事務中解放出來,強化決策功能,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制定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和加強檢查、監督上來。
⑶市有關職能部門要為各區提供業務培訓服務,指導各區建章立制,建立統一的審批和管理的標準、程序、文本格式。
⑷市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各區的監督管理,可通過執法檢查、接受群眾投訴等多種形式,跟蹤、掌握下放權力的行使情況。
2.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特別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全面、及時清理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行政審批事項,法律不允許和于法無據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取消,能合并的必須合并。
3.簡化辦事程序。
對已保留的必須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規范審批行為,提高效率,加強監管。
4.強化和完善**市建設工程政務中心的服務功能。
⑴強化對“政務中心”的領導,必須做到統一進件,統一出件,要依法縮短審批時限。
⑵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否定報備制、首問責任制、效能考評制、失職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凡進入“政務中心”的窗口職能部門,必須服從“政務中心”的統一調度和安排,并接受監督。
⑶凡進入“政務中心”的窗口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節假日正常上班。
5.各區縣、各部門實行集中辦公。
各區縣、各職能部門也要實行集中辦公,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市民辦事。
6.加強行政效能監督。
加大政務督辦督查力度,充分發揮行政效能投訴中心的作用,對服務態度不好、工作作風不實的人員加大教育力度,建立警示告誡制度;對推諉扯皮、故意刁難辦事單位、拖延工作時限、影響政府形象的人員堅決調離崗位;對利用手中權力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違紀的,要給予除名,堅決清除出干部隊伍,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7.大力減少文山會海。
⑴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時間。
無明確目的、無實質性內容的會議一律不開,內容相近的會議要合并召開;除全市性的會議以外,其他會議會期原則上不超過半天。
⑵精減“紅頭”文件。
上級印發和公開見報的文件不再轉發;會議上已印發的領導講話不再另行發文;沒有具體措施、照抄照轉的文件不予轉發;表彰獎勵事項原則上不發文件,確需公示和周知的,通過新聞媒體。
⑶精減領導講話。
除全市性的會議以外,其他會議原則上只安排一位市領導講話,各部門承辦的全市性工作會議只安排分管市領導講話。
⑷嚴格控制講話、發言和匯報時間。
會議發言要盡量精簡,并緊扣會議主題,原則上用口頭發言,不能照念材料。
8.深入開展“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萬人評議活動。
各職能部門要大力支持“萬人評議”活動,自覺接受廣大市民的監督,積極改善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
六、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委的統一領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有序地推動“五型”政府的建設進程。
(一)建設“五型”政府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項戰略性任務,是建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力保證。“五型”政府有深刻的內涵,它們是相輔相成、互為促進的有機整體,學習是基礎,法治是根本,廉潔是保證,服務是手段,效能是目的,因此在建設“五型”政府過程中,要準確把握實質,切不可偏廢。
(二)各區縣、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設“五型”政府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把建設“五型”政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
(三)各區縣、各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確保建設“五型”政府的各項措施落在實處。
(四)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建設“五型”政府的重要意義,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群眾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七、加大監督考評力度
(一)加強考評工作的組織領導。
1.建設“五型”政府考評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市委、市政府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實施,糾風辦、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協助,共同完成。
2.考核部門一定要本著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開展工作,從嚴考核,不得隨意弱化考核的力度,減少人為干擾的因素,并自覺接受社會輿論和廣大市民的監督。
3.對所有被列為目標考核的內容進行一次性統一檢查,減少單項檢查次數。
(二)完善考評體系。
1.市委、市政府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調整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增加建設“五型”政府的內容和分值。
2.改變目前指標體系“硬指標、軟約束”的格局,真正做到“硬指標、硬約束”。
(三)嚴格獎懲。
1.根據年終考評情況,將目標責任單位分為優秀、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根據年終綜合考評情況分別予以獎懲。
2.充分發揮綜合目標管理的激勵、約束作用,逐步提高綜合目標管理考核獎金基數,合理拉開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各個級別獎金的差距。
3.將建設“五型”政府的情況作為考核干部政績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單位的主要領導依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將建設“五型”政府的考評與公務員年終考評結合起來,對考評優秀單位適當增加評選優秀公務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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