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通知
時間:2022-01-17 04:50:00
導語: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區、縣(市)、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統計局,市級有關部門:
根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20*--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規劃〉的通知》(市委發[20*]39號)和《浙江省統計局關于印發〈浙江省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浙統[20*]74號)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杭州市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各部門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實施第五個五年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是“五五”普法內容的組成部分,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杭州”、推進“十一五”期間全市依法統計的內在要求,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營造統計法治環境的重要舉措。它對于增強社會公眾統計法律意識,提升全社會統計法律素質,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推動統計改革和建設,確保各級領導決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切實把《規劃》落到實處。
根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20*--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規劃〉的通知》(市委發[20*]39號)和《浙江省統計局關于印發〈浙江省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浙統[20*]74號),結合我市統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第五個五年統計法制宣傳教育(以下簡稱統計“五五”普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按照建設“法治杭州”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推進依法統計這條主線,深入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堅持統計法制教育與統計法治實踐、統計職業道德教育、統計業務工作相結合,為依法統計、科學統計、陽光統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統計“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深入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尤其是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法律意識,提高全社會統計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統計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統計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政府統計部門及其人員依法統計的自覺性,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統計“五五”普法應堅持以下工作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依法統計這一工作中心,安排和落實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服務統計改革和建設,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堅持以人為本,面向大眾。堅持從干部群眾和統計調查對象的需要出發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密切關注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著力做好為群眾釋疑解惑工作,依法做好問題和矛盾的解決工作。
———堅持求實創新,不斷進取。根據新形勢下統計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創新載體,創新手段,創新形式,拓寬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的深度和廣度,積極探索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的新途徑,增強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堅持學以致用,普治并舉。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必須注重學以致用,學用結合,以普法推動執法,以執法強化普法,大力推進地方、部門、單位統計法治建設,提高全社會統計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統計“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務是:
1、加強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學習宣傳。進一步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深入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注重培養政府統計機構、廣大統計人員權力和職責統一、權利與義務統一的現代法治觀念,培養自覺遵法守法護法的行為習慣,增強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自覺性。
2、廣泛深入學習宣傳《統計法》。要大力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使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真正走進機關、走進鄉村、走進社區、走進企業,使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更好地融入機關、單位和人民群眾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層延伸,向實際深化。
3、強化依法治理力度,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統計進程。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統計是統計普法的根本目的。要結合統計“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建設“法治杭州”的要求,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建立和健全政府統計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完善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制度和案卷評查制度;進一步加強統計執法檢查、稽查和巡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加大對統計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各個方面依法治理力度,切實保障《統計法》有效貫徹實施。
三、對象、內容與要求
(一)對象
統計“五五”普法的對象包括與統計活動和統計工作監督管理有關的全部人員。重點對象是:
1、領導干部,即各級黨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和各級政府分管統計工作的領導干部;
2、政府統計干部,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其他統計業務主管部門的統計負責人和統計人員;
3、基層統計有關人員,即鄉鎮(街道)、村統計人員和承擔經常性統計任務的統計調查對象的法定代表人、統計負責人、統計人員(包括兼職統計員)。
(二)內容與要求
1、領導干部學習《統計法》,重在提高依法管統計的能力。主要通過學習《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浙江省統計工作監督管理條例》、《浙江省統計違法行為行政處分規定》和現代統計知識及新出臺的統計法律法規,明確自身在監督管理統計工作中的職權、義務、法律責任,并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牢固樹立依法管統計、依法用統計的觀念,積極支持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的職權,支持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為保障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貫徹執行好統計法律法規提供堅強后盾。
2、政府統計干部學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辦事)的能力和水平。主要通過學習:《憲法》、《統計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浙江省統計工作監督管理條例》、《統計執法檢查規定》、《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統計違法行為行政處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依法辦事的觀念,樹立遵紀守法為榮、違法違紀為恥的觀念,樹立統計信譽就是生命、統計信譽就是旗幟、統計信譽就是責任、統計信譽就是力量的理念,依法做統計,依法管統計,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公正執法、規范執法、文明執法、依法辦事。
3、基層統計有關人員學習統計法,重在提高依法統計的能力。主要通過學習《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浙江省統計工作監督管理條例》、《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浙江省統計違法行為行政處分規定》及新出臺的統計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提高遵守統計法的自覺性,依法準確、及時提供統計資料,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更好地支持和配合做好政府統計工作。
四、方法與步驟
我市統計“五五”普法采取自學、函授、輔導、測試相結合的方法,在自上而下培訓統計普法骨干和面上宣傳發動的基礎上,每年確定一個重點推開組織實施。時間從20*年開始實施,到20*年結束。按照宣傳發動、組織實施、檢查驗收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年)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本規劃,主要做好組建統計“五五”普法工作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統計“五五”普法規劃,編制統計普法工作經費預算,征訂或編寫統計普法輔導材料,并做好動員部署工作。同時,要根據全市統一部署,結合實際,組織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年至20*年3月底)
各地區和各部門要培訓統計普法骨干,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各項制度,把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分解為具體的項目,每年明確一個普法重點對象,制定并實施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統計“五五”普法,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指導有力、督促到位。期間,市統計普法辦將對各地區、各部門組織實施統計“五五”普法教育情況進行檢查。
1、20*年原則上是重點抓好對政府統計干部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進行:⑴自學;⑵組織函授教育;⑶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⑷舉辦法制培訓班、研討班、講座;⑸舉辦統計執法培訓班、研討班;⑹結合統計業務培訓和各專業統計年報會議學法;⑺組織法律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文藝匯演;⑻赴統計法制工作先進地區學習考察。
2、20*年原則上是重點抓好對領導干部統計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進行:⑴自學;⑵單獨或者協助當地黨委、人大、政府舉行統計法制講座;⑶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在黨校和行政學院舉辦統計法制講座;⑷發送統計普法學習材料,組織統計普法函授教育。
3、2009年原則上是重點抓好對基層統計有關人員統計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進行:⑴自學;⑵組織函授教育;⑶舉辦統計法制培訓班、研討班、講座;⑷統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⑸統計繼續教育;⑹結合統計業務培訓和各專業統計年報會議學法;⑺組織統計法知識競賽、演講比賽。
對社會公眾統計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進行:⑴以每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月上旬全國統計法制宣傳周、5月份全省法治宣傳月和集中性的統計執法檢查、大型普查、科普宣傳以及新的統計法律法規實施等為契機,運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媒介開展統計法制宣傳;⑵在公共場所建立固定或流動的統計法制宣傳設施;⑶在各級政府統計信息外網上開設統計法制宣傳專欄。
各地區、各部門要在2009年年底前制定《統計“五五”普法檢查驗收辦法》,并在20*年第一季度,針對前三年統計普法實施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開展統計“五五”普法查漏補缺工作。
屬于統計普法重點對象的,都應參加當地統計普法辦組織的統一測試,測試合格者,由統計普法辦核發《杭州市統計“五五”普法合格證》。其中市、縣(市、區)兩級領導干部由市統計普法辦以省統計普法辦名義組織測試,測試合格者,由省統計普法辦核發《浙江省統計“五五”普法合格證》。
(三)檢查驗收階段(20*年4月至12月)
20*年4月底前各區、縣(市)和各部門完成對本地區、本部門(系統)的統計“五五”普法教育總結、抽查驗收工作。20*年5月,市統計普法辦將對全市統計“五五”普法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并在檢查驗收的基礎上,組織評選全國、全省、全市統計“五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20*年6月至*月,市統計普法辦將迎接省統計普法辦和市依普辦對我市統計“五五”普法工作的檢查驗收。
五、組織領導
統計“五五”普法教育是一項涉及面廣、時間長、內容多、要求高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統計“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統計普法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做到人員、經費、任務三落實,加強宣傳發動,有部署、有檢查,確保統計“五五”普法教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為加強對全市統計“五五”普法工作的領導,決定設立杭州市統計“五五”普法教育領導小組,顧曉奮局長為組長,周建華、杜國忠副局長為副組長,宋冬兒巡視員、蔣榮華、張立飛副隊長以及辦公室(人教處)、法規處、核算處、綜合處、機關黨委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法規處),具體負責全市統計“五五”普法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等日常工作。各地區、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統計“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省級部門由省統計普法辦負責組織實施;市級部門和市特定單位由市統計普法辦負責組織實施;其他單位按“在地統計”原則,由所在地統計普法辦負責組織實施。
- 上一篇:醫院工作計劃四
- 下一篇:統計法制宣傳教育通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