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技術考核通知
時間:2022-03-10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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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屬有關高等學校:
為及時了解和掌握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下稱“后備人選”)的教學科研情況,促進后備人選不斷提高學術和技術水平,為后備人選的培養、使用和獎勵提供客觀依據,根據省人事廳等七部門有關要求和我廳《*省高等學校選拔培養跨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實施方案》(教人〔*〕143號,下稱《方案》)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度后備人選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我省高校前五批入選的后備人選。
二、考核內容
全面考核后備人選的德、能、勤、績,重點是工作實績和業務能力。
三、考核標準
(一)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任務;
(二)業務能力按《方案》規定,兩年內必須達到下列兩項要求:
1.在省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第一作者的專題學術論文2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重點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或被"SCI"收錄一篇以上;
2.公開出版具有國內先進水平5萬字以上學術專著一部,或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合著一部;
3.主持一項省級以上科研項目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4.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研獎勵或優秀教學成果獎。
四、考核結果及其使用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達不到上述要求者,考核不合格;能符合要求者,考核合格;從考核合格的人選中按20%的比例確定考核優秀。
考核結果作為后備人選津貼、科研啟動、專項資助和出國培訓的重要依據。不參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我廳將停止資助。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三步進行:
1.后備人選自查。后備人選根據自身教學、科研的實際,填寫《20*-20*年度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考核表》(附件1)并提交相應論文、論著(首頁及版權頁)和項目批文等復印件。
2.各校進行考核。各高校相關部門核實后備人選提交的材料,按照標準開展考核工作,提出擬定考核等次,填寫《20*-20*年度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考核匯總表》(附件2)并連同軟盤上報我廳。
3.教育廳組織專家評議,確定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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