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執法檢查通知
時間:2022-03-27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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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教育局、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為更好地全面貫徹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保證教師資格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促進學校依法辦學,規范學校管理,經研究,決定對2008年納入民辦教育管理的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各學校貫徹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基本情況,重點檢查專、兼職教師持證上崗情況。
二、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具體落實。
檢查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結合的方式,各學校先進行自查,在此基礎上,組織互查。
三、時間安排
1.學校自查。自查工作于年2月下旬進行。
各學校年2月25日至3月5日對本校教師資格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自查,于3月5日前將自查報告和《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情況自查表》(附件1)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自查報告內容應包括學校執行教師資格制度的基本情況、工作中的成績和經驗、存在的困難和矛盾以及相關建議等。
2.組織互查。互查工作于年3月份進行。
在各學校自查的基礎上,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組建檢查組對學校進行互查。各檢查組將到學校聽取情況介紹、查閱教師資格證等有關材料、與教師個別訪談或舉行座談會,對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3.檢查總結。檢查總結工作于年3月底之前完成。
四、檢查要求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應高度重視本次檢查工作,認真做好自查工作,如實進行數據統計,實事求是總結經驗,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難與矛盾,按時完成自查工作,并配合檢查組在本校的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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