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防災自護安全通知
時間:2022-03-27 0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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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教育局,新區社會發展局,有關局、公司教育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國辦發〔〕9號)和《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教育系統抗震救災和教育改革發展工作的意見》(教發〔〕20號)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市中小學生生命教育指導綱要》的實施,切實增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防災安全意識和面臨突發事件的自護自救能力,現就加強本市中小學(幼兒園)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和基本原則
中小學(幼兒園)防災自護安全教育是中小學生生命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防災和學生自護教育的重要性,自覺增強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責任感,明確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工作的目標,把學校防災自護安全教育貫穿于學校教育的各個環節,全面提高學校防災能力和學生自護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傷害,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
(一)目標
1.中小學(幼兒園)防災自護安全教育滲透于學校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形成學校防災自護安全教育體系。
2.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訓練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幼兒園)防災自護教育和訓練得到全面普及。
3.中小學(幼兒園)師生有較強的生命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行為安全習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能有效應對突發安全事件,自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
(二)基本原則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身心發展和認知特點,注重學生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實踐性、實用性和實效性,做到由淺入深,循序漸進,不斷強化,養成習慣,提高能力。
1.堅持課堂教育與實踐活動相結合的原則。學校應將防災自護安全教育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針對常見的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開展形式多樣的實踐活動,進一步充實學校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內容,提高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實效。
2.堅持培養習慣與提高能力相結合的原則。通過防災自護的常識教育,讓學生了解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的危害,養成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安全規則的習慣和自我保護意識,掌握基本的應急避險能力。
3.堅持學校教育與家庭、社會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托家?;悠脚_和社區學校,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校、家庭與社會相結合的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網絡,更廣泛地開展防災自護安全教育活動。
二、內容與要求
中小學(幼兒園)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可分為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事件、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安全事故等4個方面。各學段具體教育內容與要求如下:
初步了解集體生活常規和公共衛生規范,遵守社會生活中基本的安全規則;具備初步的安全意識,對危險的事情能及時作出反應;能安全使用物品、避開危險,學會簡單的求救和自助方法。
1-2
年級
了解社會突發事件的危害性,遵守公共場所安全規則;遵守紀律,與同學和老師友好相處,形成在活動、游戲中避免傷害事故的意識。
初步掌握交通安全、防溺水的基本技能;了解家庭用電用氣安全等知識;初步識別各種危險標志;學會緊急呼救簡易方法,正確使用和撥打110、119、120等常見的求援電話。
學習躲避自然災害所引發的危險的簡單方法,初步學會在自然災害發生時自我保護及逃生的簡單技能。
初步掌握公共衛生和飲食衛生常識,了解常見的腸道、呼吸道等常見病的預防常識,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和健康行為及飲食習慣。
年級
自覺遵守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基本規則和公共場所的安全規范;學習必要的自我保護技能,學會識別可疑的陌生人;學會有效躲避事故災害的方法和逃生技能。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形成主動避讓車輛的意識,學習預防燙傷、動物咬傷、觸電、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基本常識和方法;了解日常防火知識,掌握火場逃生和自救基本方法;學會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的時候向教師、家長、警察求助的方法。
學會躲避自然災害所引發的危險的基本方法;掌握自然災害預警信號級別含義及相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了解吸煙、酗酒等不良習慣的危害,知道吸毒是違法行為;了解青春期發育基礎知識,形成明確的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6-9
年級
增強自律意識,不進入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不參加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形成社會責任意識;學會應對敲詐、恐嚇等突發事件的技能。
主動分析出行時存在的安全隱患,防止因違章導致交通事故。了解和預防校園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提高自我保護和求助逃生的基本技能。具備防火滅火、防盜、防觸電、防煤氣中毒和食物中毒的知識技能。
冷靜應對自然災害,提高在自然災害事件中自我保護的求救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學會克服青春期的煩惱,會用恰當的方法保護自己,避免受到性傷害、防止性騷擾;了解傳染病(包括艾滋病)的有關常識,掌握基本的預防措施;學習識別的知識和方法,學會拒絕和煙酒;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10-12
年級
自覺遵守各種行為規范;自覺抵制影響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活動,提高社會責任感和國家意識。
自覺抵制校園暴力,維護自己和同學的生命安全;在關注自身安全的同時,關注他人的安全,并能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學會用法律和其它合適的方法保護自己。
掌握在自然災害中自救的各種技能,學會緊急救助他人的基本技能。
基本掌握急救包扎、心肺復蘇的技能,了解應對心理危機的方法和救助渠道,培養積極的生活態度。
三、實施途徑
(一)要結合生命教育的實施要求,在學校學科教學、專題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中滲透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內容。
小學階段主要在《品德與社會》、《自然》、《體育與健身》等課程中進行。小學階段主要采用場景模擬、養成訓練、主題班會、成果展示等方式,從安全出行、安全用電、安全用火、健康生活、自身保護等方面,落實防災自護教育要求。
中學階段主要在《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科學》、《體育與健身》等課程中進行。中學階段主要采用場景模擬、行為訓練、主題班會、專題講座、成果展示、實地演練、征文(演講)比賽等方式,從安全、消防、國防、環境、心理、法制、生存技能、疾病防治、自然災害等方面,落實防災自護教育要求。
要加強拓展型課程和研究型課程中有關防災自護相關科目的開發與實施。結合專題教育中的安全教育要求,可針對單一主題或多個主題設計教學活動,充分利用班會、團會、校會、升旗儀式、專題講座、墻報、板報、參觀和演練等方式,通過實際體驗、影片欣賞、角色扮演等活動,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幫助學生系統掌握城市常見自然災害的基礎知識、正確的應對方法和常見傷病的簡單救助常識。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學中以游戲和模擬為主,在中學中以活動、體驗和辨析為主。
(二)要充分利用社會公共安全教育資源,拓寬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實施途徑。
充分利用科技館、地震科普館、公安博物館、氣象館、東方綠舟、佘山民防教育中心等教育基地的教育資源,組織學生開展參觀、學習和實踐活動,使學生接受切實有效、形式多樣的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學校要與公安消防、民防、交通、治安以及衛生、地震等部門建立密切聯系,聘請相關人員擔任校外輔導員,根據學生特點,系統協調承擔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內容。
(三)要健全和完善學校防災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學校應根據校園與校舍的實際,以及學校所在社區的地理位置特征,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學校防災應急預案。學??山Y合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利用廣播操、體育活動等集體活動項目,積極開展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逃生救助演練,使師生熟悉學校周邊環境及避難場所,掌握避險、逃生、自護自救的方法,并明確教職工在突發事件中的崗位職責。
四、保障機制
(一)制度保障。成立市、區縣、學校三級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管理體制。市教育行政部門將成立本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民防、公安、消防、氣象等各有關部門,共同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的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各區縣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指導學校落實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政策,開展相應的研究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學校要建立健全防災自護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制訂目標管理細則,明確責任。
(二)經費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幼兒園)應安排一定的經費,保障學校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工作的開展。
(三)師資保障。要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防災自護安全教育的培訓。要把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列入全體在職教師繼續教育的培訓系列和教師校本教研計劃,分層次開展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教師開展防災自護教育的水平。
(四)資源保障。市教育行政部門將組織專家建設防災自護安全教育專題教學資源,開展實訓場所演練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學??筛鶕拘嶋H,配置或開發具有校本特色的防災自護教育圖文資料、教學課件、音像制品等教學資源。
(五)督導和評價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重視對防災自護安全教育活動的評價和督導。要制訂科學的防災自護安全教育評價標準,并將其列為學校督導和校長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評價的重點應集中于學生自護意識的建立、基本知識技能的掌握和自護行為的形成,以及學校對防災自護安全教育活動的安排、必要的資源配置、實施情況和實際效果等方面。
市教育委員會
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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