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局考核工作通知
時間:2022-04-01 0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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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欒川縣地礦局、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各分局:
為做好20*年度我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根據《河南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河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和中共洛陽市委組織部、洛陽市人事局《關于做好我市2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我市國土資源系統20*年度考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20*年度考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和注重實績的原則,緊緊結合我市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際,將年度考核與責任目標考核相結合,與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相結合,與年終評比相結合,全面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全體干部職工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意識,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為全面做好2009年度各項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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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考核的對象和注意掌握的原則
(一)年度考核的對象為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欒川縣地質礦產局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局機關、局屬各單位、各分局全體干部職工。
(二)注意掌握的原則
1、從局屬各單位和各分局抽調到機關幫助工作滿半年人員參加局機關考核,不滿半年人員參加原單位考核,整規辦、基建辦人員隨機關考核。
2、派往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在窗口工作半年以上的,由行政服務中心負責考核。
3、在洛陽新區開發辦工作的人員參加洛陽新區開發辦考核。
4、新錄用的人員在試用期間,年度考核時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5、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以上的,不進行考核。
6、20*年接收安置的軍轉干部由市軍轉辦組織考核。
7、掛職鍛煉的人員掛職滿半年的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不滿半年的由派出單位考核。
8、20*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員,不再參加本年度考核。
9、涉嫌違法違紀人員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按有關規定補定;受警告處分的人員,參加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參加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
四、年度考核的內容
(一)各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情況(包括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二)干部職工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三)各單位年度責任目標完成情況;
(四)結合年度考核開展年終評比工作。
五、年度考核的方法
(一)局機關的考核方法
局機關進行考核時,考核組組長分別召集所分管科室人員進行年度工作匯報,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并對所屬人員年度考核等次進行民主測評,推薦優秀等次人選。
(二)局屬各單位、各分局的考核方法
1、各單位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1)副科級以上干部(考核組可根據各單位人員結構情況做適當調整)做個人述職述廉報告,單位其他人員遞交書面個人總結;(2)對所屬人員年度考核等次進行民主測評。
2、考核組與群眾座談,聽取群眾對單位主要領導的意見和建議。
3、各單位召開支部委員會,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對全體人員年度考核等次提出推薦意見,連同《年度考核登記表》、科級干部個人述職述廉報告一并上報考核組。
(三)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欒川縣地質礦產局的考核方法
1、各單位召開中層以上干部會議。(1)黨組書記做20*年度黨組述職述廉報告;(2)黨組成員及其他科級干部遞交個人書面述職述廉報告;(3)對科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進行民主測評。
2、考核組與群眾座談,聽取群眾對領導班子的意見和建議。
3、各單位召開黨組會議,對本局科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提出推薦意見,以正式文件形式,連同《年度考核登記表》、黨組及個人述職述廉報告一并上報考核組。
六、對各縣(市、區)局責任目標考核方法
(一)召開年度責任目標匯報會,各縣(市、區)局主要負責人匯報年度責任目標完成情況。
(二)機關各科室檢查各單位年度責任目標完成相關資料,結合平時掌握情況,對各單位評比打分。
(三)局辦公室匯總各科室打分結果,做為年終評比的依據上報局黨組。
七、結合年度考核開展年終評比工作
(一)評選受市政府表彰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單位”3個。
(二)評選受市局表彰的“規范和整頓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先進單位”、“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執法監察工作先進單位”、“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先進單位”各3個。
(三)評選“20*年度先進科室”4個(從局機關各科室中評選)。
(四)評選“20*年度先進單位”3個(從局屬各單位、各分局中評選)。
(五)評選“20*年度先進工作者”40名(從市局機關和二級機構干部職工中評選)。
年終評比采用民主推薦、考核組提名、局黨組研究的方式進行。
八、考核的時間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從20*年12月29日開始至2009年1月16日結束。
(一)20*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4日:召開年度考核工作動員會,各單位做好年度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2009年1月5日:市局系統召開年度工作匯報會,局屬各單位、各分局、機關各科室做年度工作(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匯報。
(三)2009年1月6日至7日:對局機關進行考核。
(四)2009年1月8日至9日:對局屬各單位、各分局進行考核。
(五)2009年1月10日至12日:對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欒川縣地質礦產局進行考核。
(六)2009年1月13日:召開各縣(市、區)局年度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匯報會。各縣(市、區)局匯報年度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機關各科室對各縣(市、區)局年度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有關資料進行檢查。
(七)2009年1月14日至16日:各考核組匯總整理考核情況,上報局年度考核委員會。
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九、具體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年度考核工作,確保人員、時間、內容到位,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嚴格按2007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控制優秀等次比例。績效考核為優秀(先進)單位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為20%;績效考核為良好單位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為18%;績效考核為達標單位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為15%。
(三)各單位優秀等次人選原則上按科級干部、一般干部(含工人)兩個職務層次統籌考慮。
(四)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的單位,主要領導不能評為優秀等次,對因工作失職對單位造成負面影響的個人,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
(五)要認真做好平時考核工作。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和依據,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填寫《平時考核手冊》,對沒有進行平時考核的單位,要按規定降低優秀等次比例,對沒有進行平時考核的個人,不能評定為稱職以上等次。
(六)要增強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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