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綜合治理意見的通告

時間:2022-06-10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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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綜合治理意見的通告

近年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出租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出租房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火災隱患突出等問題,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堅決遏制出租房火災多發勢頭,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決定對出租房消防安全進行綜合整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力爭通過一年左右時間的努力,使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用于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和中小旅館。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成立整治工作組,由公安、安監、建設、工商、供電等部門組成,負責對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和驗收。各鎮鄉人民政府負責開展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積極組織公安派出所、治安聯防隊和村(居)委會等相關單位,對本轄區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要將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出租房列入整治對象,并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二)明確責任。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通過組織召開整治工作動員會議、公告等方式,明確整治要求,并督促房屋租賃雙方簽訂協議,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出租人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落實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綜合治理。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開展綜合整治,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檢查治理;建設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掌握出租房的底數和基本情況,加強對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管理;工商部門要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治;供電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外部供電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房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提出整改指導意見;安監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規劃部門負責違章搭建的出租房整治。要堅持人防、技防相結合,積極推廣應用獨立式煙霧報警、簡易噴淋、救生緩降等消防安全技術,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改善出租房消防安全條件。

(四)嚴格執法。公安、安監、建設、規劃、工商、供電等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厲打擊出租房的違法行為。違反出租房租賃和使用規定的,由建設部門負責查處;利用出租房從事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經營活動的,由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對存在違章搭蓋的出租房,由規劃部門依法責令拆除;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不符合治安、消防規定的,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查處。

(五)動態監管。各有關部門及鎮鄉人民政府、村(居)委會等單位要建立出租房日常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出租房巡查登記,隨時掌握出租房和租住人員的基本情況,保證租賃信息及時準確,實現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動態化,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公安、建設等部門。

(六)宣傳教育。各鎮鄉、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重點深入外來務工人員較多、出租房較集中的區域,宣傳有關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規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識,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意識。要從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發,宣傳、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和逃生自救、報警、疏散常識,增強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識。

(七)長效管理。要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災危險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級評價以及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掛牌督辦等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要將出租房的有關安全要求納入公安部門流動人員管理、建設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和日常監管內容。流動人員多、租賃需求大的區塊,要通過建設員工公寓等辦法,統籌幫助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住宿問題。

五、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從年月開始,到年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月)。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媒體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取得人民群眾對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鄉鎮、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廣泛動員,統一思想,認真組織實施。

(二)排查摸底階段(年月至年月)。由各鎮鄉組織人員對本轄區內的出租房、集體宿舍及中小旅館進行排查摸底,填寫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登記表》,并于年3月26日前報縣消防大隊,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檔案齊全。針對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制訂整改計劃,簽訂整改責任書,落實整改責任。

(三)集中整改階段(年月至年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邊查邊改,全面開展整治工作。對納入整治的出租房存在火災隱患的,各鎮鄉要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進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對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指導幫助整治。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月)。公安、安監、建設、工商、供電等部門要對全縣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要認真總結綜合整治工作經驗,研究制訂長效管理措施,鞏固整治成果。各鎮鄉要將綜合整治工作于年月日前上報消防安全委員會(設在縣消防大隊),縣消防大隊統一匯總后上報縣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鎮鄉、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

(二)加強領導,協調配合。消防安全委員會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對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分內工作,以嚴肅認真的態度,扎實推進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導,嚴明獎懲。各鎮鄉、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加強對出租房綜合整治工作特別是重點區域整治情況的督查,及時通報整治工作情況。對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要予以通報表彰;對組織整治不力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四)統籌兼顧,確保實效。各鎮鄉、各有關部門要將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相結合,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相結合,與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相結合,與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合理安排,統籌兼顧,確保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治取得實效,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