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會上領導講話

時間:2022-11-29 0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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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會上領導講話

同志們:

近年來,省政府法制辦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依照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年度立法計劃,在創新立法機制,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上取得了顯著成效。為了貫徹落實郭省長對立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促進政府立法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省政府法制辦組織召開這次會議,研究部署今年的立法工作,很有意義、也很必要,這將對我省立法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借此機會,我結合省人大常委會今年的地方立法工作安排,就做好我省的立法工作談幾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責任感

地方立法是憲法、地方組織法、立法法賦予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政府的一項重要職權,在保證國家法律實施、管理地方性事務、促進地方各項事業全面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只有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一)地方立法工作是形成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在要求。黨的十七大從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強調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立法在形成并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進程中承擔著重要職責。當前,地方立法不僅要加快制定與法律、行政法規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更要立足于我省實際,突出地方特色,積極制定適應我省改革發展穩定需要、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時清理并修改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與上位法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更好地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為形成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地方立法工作是推進科學發展、加快中原崛起的重要保障。我省已進入了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增強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時期,經濟發展中的結構性、資源環境性矛盾和問題日益凸顯。面對經濟環境的深刻變化,省委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這些重大決策部署必須要有法律制度的推動和保障。面對新形勢新挑戰對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需要我們準確把握當前形勢,結合河南實際,認真研究社會保障、維護穩定、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時把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固定下來,促進解決發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為推進科學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原崛起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三)地方立法工作是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的客觀需要。當前,我省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隨著改革開放向縱深方向推進,可能會觸及更多深層次的矛盾,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將會更加繁重。這就需要我們通過加強和完善地方立法,從制度上妥善調整各種利益關系,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權益,促進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的創業動力、經濟利益和創造成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促進社會管理體系和社會事業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立法工作一定要把解決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重點,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二、求真務實,認真做好立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制定的立法計劃,是結合當前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為了保證和促進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確保民生有效改善、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在反復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分別經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的,其中省人大常委會的立法任務還向人民代表大會作了報告。可見,立法工作是一項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項科學性、原則性很強的工作,承擔立法任務的單位,只有充分認識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加強領導,把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出詳細的工作計劃,把握好工作進度,科學安排,努力工作,才能確保立法工作任務的完成。

(一)要把立法的基本原則貫徹到工作之中。立法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了我國立法基本原則,多年的地方立法實踐表明,地方立法必須在遵循我國立法基本原則的基礎上,把握好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維護法制統一,堅持從省情和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色和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這五個基本原則。

地方立法工作涉及物質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關系到我省各項事業的發展。做好這項工作,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圍繞全省中心工作,服從服務于全省工作大局,把社會關注、群眾關心和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嚴格按照法定權限、法定程序開展立法工作,既不能與上位法相抵觸,還要注意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相互銜接,做到不同效力等級的法規、規章之間,同位級效力的法規、規章之間的相互協調和有機統一。與此同時,在立法工作中還要堅持從省情和實際出發,立足于我省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充分體現地方特色,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我省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立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方面,要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做到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另一方面,要適應我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正確處理立法中公權與私權、權力與責任、管理與服務的關系,尤其要慎重設置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做到權力與責任相一致。通過有效的立法活動,將經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定出真正具有鮮明地方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可操作性強、能夠解決實際問題、切實管用的法規和規章。

(二)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在我國立法工作中,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在進入21世紀后才正式提出的。九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的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力爭做到立法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十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的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堅持立法為民,以人為本”;第五次會議常委會工作報告使用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繼續推進,立法質量進一步提高”的提法。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法的民主性,解決的是法反映多數人意志的問題,民主立法的原意,就是要不斷改進和創新方式方法,使之更好地體現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更好地符合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法的科學性,解決的是法所反映的社會規律性問題。科學立法的本質,是遵循法律體系的內在規律,保證法律制度能夠準確反映和體現所調整社會關系的客觀規律,具有提高立法質量、體現民主價值、實現民主權利等多種功能。

當前,我省正處于科學發展、加快崛起的新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對立法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我們牢固樹立黨的觀念、政治觀念、大局觀念、法制觀念和群眾觀念,立足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按照有利于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有利于我省改革開放和中原崛起的要求,在工作中統籌考慮城鄉、區域、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將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貫穿于立法工作的全過程,不斷地提高立法質量。

具體工作中,我們要對立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管理體制、設定的權利義務等重要問題,深入調研和科學論證,提出符合客觀規律、符合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切實可行的立法方案;要增強立法工作透明度,不斷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立法中的作用,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邀請和組織專家學者參與立法;要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征集意見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尤其是基層群眾的意見,認真研究和分析信息,充分反映和表達民意,確保法規內容務實管用;要增強立法為民、為民法的觀念,堅決防止和克服強化部門權利的傾向,做到權力與部門的責任掛鉤、權力與部門的利益徹底脫鉤。

(三)要切實做好草案的起草工作,努力提高草案質量。法規和規章起草是立法的基礎性工作,是進入立法的法定程序前,必經的非常重要、非常關鍵的階段性工作。草案的起草過程是直接體現立法目的、實現立法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的過程,對保證立法質量至關重要。這幾年,經過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室和省政府法制辦的立法指導和業務培訓,參與過立法的單位,草案起草質量有了很大提高,但還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有的單位申報立法計劃比較積極,但是立法計劃確定后,起草工作卻遲遲不能如期展開;有的單位采取“拿來主義”,不加分析、思考、研究,不結合河南實際,照抄照搬的情況比較多;有的單位部門利益傾向突出,過多地考慮如何強化本部門的權力,這些現象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立法質量的提高。

立法法、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地方性法規起草工作的意見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技術規范對草案起草工作都有明確要求,成立專門的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法規起草工作責任制,組建得力的法規起草班子,確保人員、經費、任務、時間四落實,是確保草案起草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在具體起草過程中,需要我們拓寬渠道,深入調研,采取多種形式組織有關方面共同參與,認真聽取并研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集思廣益,真正“吃透”情況,這是立好法,立“良法”的前提。在條款內容的設置上,要準確把握好立法內容與我省政治經濟等重大措施的銜接,盡量不抄或者少抄上位法,盡量單一化、具體化,有幾條就寫幾條,同時,還要注意處理好法律與法規的關系,處理好法律規范與道德規范的關系,處理好當前與長遠的關系,合理、合法地設定法律責任,主動避免部門利益傾向。在涉及本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的權力配置關系時,起草單位要要堅持權力相切且不相交的原則,加強同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加強與省政府法制辦、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室和有關工作委員會的溝通,把握好所規范的社會關系,力求協調一致,避免把分歧意見帶到提請審議階段。

(四)要把握好工作進度,按時提請審議。地方立法工作雖然是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的職責,但是大量的基礎性工作,主要是靠政府的有關部門、靠在座的各位同志去做的。只有高質量地按時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才能使草案進入審議環節,推動立法工作的完成。

立法是一個從法規草案的起草,到對草案不斷研究、不斷修改,直至成熟后才能審議通過的全過程。環環相扣,密不可分。只有抓緊時間,按計劃開展工作,才能確保法規草案早日通過審議,及早發揮效力。省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1月份就印發給各有關單位了,為了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還于1月31日專門研究通過了《河南省人大常委會2010年地方立法工作安排》,特別提到了要“提高法規草案質量,確保按期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這個文件已隨同《河南省人大常委會2010年工作要點》印發各單位,相信大家也已經看到了。雖然今年由省政府提請的5件法規都安排在下半年審議,但現在看來時間已經很緊,任務仍然很重,希望承擔立法任務的單位要維護立法計劃的嚴肅性,切實加強立法工作進度;也請省政府法制辦協調有關部門,抓緊這方面的工作,能夠按照立法計劃確定的時間及時將法規草案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確保今年立法計劃圓滿完成。為了促進今年的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會將于4月上旬在新鄉輝縣市召開立法研討會,對省人大常委會2010年審議項目和一些應當重點搞好調研的項目進行研討,希望接到會議通知的單位抓緊時間調查研究,做好準備。承擔省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計劃中調研任務的其他單位,也要按照立法計劃管理的要求,積極開展工作,10月底前將調研情況書面報送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室,以便我們綜合各方面的調研意見,研究確定明年的立法計劃。今后,凡未按時報送調研情況的,在安排下一年度立法計劃時,將不再考慮。

三、加強領導,確保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質量

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是省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工作中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地方立法工作,保證法律體系自身科學、和諧、統一的重要舉措。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今年年底以前,要完成該項工作,對能夠達成共識的完成修改或廢止的立法程序,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送清理工作報告。去年,我們法制室對省本級地方性法規中涉及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進行了摸底和評估,提前作好了法規清理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去年年底,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已經研究討論通過了我省的地方性法規清理作方案,今年1月11日,省人大常委會又組織召開了有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和辦事機構、省直有關單位、較大市人大常委會參加的河南省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會議,省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張程鋒同志出席會議并對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全面啟動了我省的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目前,全省的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正處在查找問題階段,170部省本級地方性法規正在由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辦事機構和法規的和各個實施主管部門,負責對現行法規和具有法規屬性的決定、決議進行梳理,找出存在的問題并研究形成初步處理意見。

省人大常委會法規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于下周召開會議,聽取現階段的工作進度情況匯報,研究目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參加今天會議的絕大多數單位都承擔了法規清理工作的任務,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各單位對開展這項工作都十分重視,制定有工作計劃,明確了專門領導和工作人員,清理工作正在穩步推進。正在由各單位開展的自查工作是法規清理的基礎性工作,只有大家工作深入,不局限于本單位、本行業,站到全省社會和經濟大局的高度,客觀地去查找出法規中需要清理的內容,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才能使該項工作順利進行下去。希望大家克服困難,統籌兼顧好各方面的工作,齊心協力、認真負責、嚴謹細致地完成好這一階段的工作。下一步,省人大常委會法規清理領導小組會適時派出工作組,對各單位開展法規清理工作的情況進行調研和指導,當然也有督促作用,并適時組織召開清理進展情況匯報會,以保證各單位自查階段的清理效果。對于地方性法規中創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合理性的評價,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和社會公眾的力量,集中民智,“開門”清理,并及時把有關信息提供給法規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希望大家能夠積極配合,共同提高清理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今年的立法任務是近幾年來最重的,希望大家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努力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和立法質量,圓滿完成我省今年的立法任務。預祝這次立法工作會議取得圓滿成功,并向多年來大力支持省人大立法工作的省政府法制辦、省直有關單位、政府法制咨詢專家以及各省轄市政府法制機構表示衷心的感謝!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