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居民基本參保繳費工作相關事宜

時間:2022-02-20 04:42:00

導語:做好居民基本參保繳費工作相關事宜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做好居民基本參保繳費工作相關事宜

為貫徹落實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電〔〕號)精神,做好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參保繳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保繳費時間。

按照、兩級勞動和保障部門的統一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年,參保繳費時間確定為9月1日至11月30日,繳費所屬期限為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二、繳費標準。

個人籌資標準仍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發〔號)中規定執行。

三、參保繳費程序。

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要認真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辦發〔〕號)要求執行,居民登記初審在社區,復核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校學生和學齡前兒童,由學校或幼兒園統一到區勞動保障局醫療保險中心辦理參保手續。繳費時,由居民直接到商業銀行繳費,不得將保費存入個人存折。

四、繼續加大宣傳力度。

各街道辦事處、區教育局及其它相關部門要按照《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宣傳月活動的實施意見》(社字〔〕號)要求,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紙以及社區宣傳欄等各類媒體進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在宣傳內容上要做到“五講”:即講政策內容、講參保好處、講政策補貼、講參保流程、講報銷辦法,要是讓廣大群眾知道參保、就醫和報銷的程序,從而激發廣大群眾積極參保的熱情。

五、精心組織,周密安排。

各街道辦事處、區教育局及其它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根據下達的責任目標任務及時制定年續保和擴面計劃。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擺在突出位置,責任到人,克服困難,務求實效,年終區政府將按照下達的責任目標進行實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