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收取醫學教育費通知
時間:2022-03-16 0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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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辦)衛生院,市直醫療衛生機構及有關單位:
根據《市物價局臨時收費許可證》(價費臨[]03號)核定的收費標準,結合我市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對各參學單位繳納年繼續醫學教育費作如下通知:
一、收費對象:凡是報名參加市衛生局繼教辦組織的年繼續醫學教育培訓學習,并辦理了《學員登記卡》的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臨時工(衛生院含衛生分院、分點和衛生所在內),不包括村衛生室及小型社會醫療機構(診所、衛生站、醫務室)。
二、收費標準:學員按每人每年200元標準繳納。
三、收費辦法:各單位按照由本單位申辦《學員登記卡》的人數,統一代收代繳到市衛生局規財科。
四、時間要求:請各單位在年6月底以前繳清繼教費,若單位一次性繳清確有困難的,可以分兩次繳納,在6月底前繳費不少于50%,所欠費用須10月底前繳清。
五、其他事項:鄉村醫生及小型社會醫療機構人員的繼教費在辦理醫療機構年度校驗時一并收取。各單位在涉及繼教收費中的不明事宜,可直接與市衛生局繼教辦(電話:)和規財科(電話:)聯系與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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