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慈善日活動通知
時間:2022-03-17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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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廳發(fā)字號,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首屆“慈善日”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決定每年10月20日設為“慈善日”。為做好今年首屆“慈善日”活動,特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以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通過開展“慈善日”系列活動,弘揚慈善文化,培育全民慈善理念,切實幫扶我市各類困難群體,共享改革開放成果,促進我市慈善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
二、慈善募捐活動
為做好“慈善日”活動的開展,各單位黨組織要認真組織,精心安排,大力宣傳慈善文化,增強全民慈善意識,營造濃厚的慈善氛圍,廣泛開展社會救助活動,匯集社會各界愛心,幫扶社會困難群體;積極鼓勵黨員干部群眾投身慈善事業(yè),奉獻愛心。鼓勵個人捐出一天的經濟收入,提倡企事業(yè)單位捐出一天的利潤;同時接收捐贈的具有使用價值的物品。
三、慈善募捐活動的工作要求
1、首屆“慈善日”活動采取自愿捐贈,不得攤派。捐贈活動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的要求,堅持捐贈自愿的原則,尊重捐贈的意愿,不搞攤派,不搞重復捐贈和交叉捐贈,各單位不得自行截留捐贈款。
2、首屆“慈善日”的捐款,各單位自行進入慈善總會捐贈賬號(戶名:慈善總會,開戶行:銀行科技支行
3、各單位黨組織應及時向局機關黨委員呈報“慈善日”捐款,捐物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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