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規劃控制區規劃建設管治通告

時間:2022-03-20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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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規劃控制區規劃建設管治通告

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為了進一步加強縣城規劃建設管理,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規范管理秩序,保障縣城科學規劃建設的實施,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縣城規劃控制區規劃建設管理通告如下:

一、縣城規劃控制區是指居委會、委會、居委會、村、村、村、村、村所轄行政區域范圍。

二、規劃控制區范圍內禁止以下建設行為:

(一)未經許可,擅自拆房翻修;

(二)未經許可,擅自在樓頂加層;

(三)辦理了規劃和土地手續后,在建設過程中不服從管理,擅自擴大占地面積、超層建設;

(四)在居住區內或通道上擅自搭建構筑物、在臨街搭建不符合規定的雨棚或設置影響觀瞻的廣告牌等;

(五)在城新區、港口區、工業園區未經行政許可,非法占地搶建居民點和房屋,非法挖砂取砂;

(六)私下買賣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

(七)在防洪溝、河道、公路兩側等地段違法搭建構筑物,影響防洪和公共安全的。

三、自本通告頒布之日起,縣城規劃控制區暫停辦理居(村)民個人建房報建審批手續和用地審批手續。

四、住建、國土、水利、交通運輸等部門及工作人員違規辦理行政許可,將依法依紀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影響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凡是擅自新建、擴建、改建的,必須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自本通告頒布之日起30日內自行拆除。凡不聽勸阻強行違法搶建以及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