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委會推行一月一講評制度通知
時間:2022-03-22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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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黨總支、支部:
為不斷深化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明確活動目標、細化活動內容、創新活動載體、提高活動效果,確保創先爭優活動責任到人、目標可行、整體推進,提高黨員干部隊伍管理的科學化水平,決定在全鄉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中全面推行“一月一講評”制度。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月一講評”。即在結合崗位實際作出公開承諾的基礎上,各單位黨總支或黨支部每月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鄉黨委每兩月組織召開一次黨總支或黨支部書記會。會上由黨員向單位黨支部、支部向鄉黨委匯報上個月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承諾事項、轉變工作作風、參與創先爭優活動等情況,同時,支部對黨員、鄉黨委對支部逐一點評取得的成績、存在的不足和改進的意見建議,并按15%的比例評比出“優秀”。黨支部設置黨員創先爭優“一月一講評”公示欄,鄉黨委設置基層黨組織創先爭優“一月一講評”公示欄,及時將評比結果公示,對公示情況,通過設置意見箱、公開電話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二、具體方法
(一)結合崗位實際確定承諾事項。各黨組織要結合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結合黨員干部的崗位職責和群眾的期待,進一步審議、細化創先爭優活動的主題和載體,確保主題鮮明、載體實在。要認真討論、逐一確定承諾事項。機關和事業單位由黨政主要領導組織各支部按照編制部門下發的“三定”方案,細化各支部及其黨員干部(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履職要求,各支部和黨員據此確定承諾事項。國有企業和“兩新”組織由黨組織負責人和企業法人(業主)組織各支部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生產經營目標,細化各支部及其黨員(職工)的工作任務,各支部和黨員據此確定承諾事項。村由鄉黨政主要領導組織組織委員和村“兩委”班子負責人,按照“兩委”基本職責,根據村的發展實際細化工作要求,據此確定承諾事項;農村普通黨員由村黨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特長設崗定責,據此確定承諾事項。黨支部的承諾事項最多10條,黨員的承諾要從學習提高、發展業績、為民服務、遵紀守法、模范帶頭5個方面作出個人承諾。承諾事項要條目化,力求簡單明了。承諾事項可實行一年一定、一季一定,也可一月一定,并根據職責要求、工作任務變化適時調整。通過確定承諾事項,進一步明確黨員干部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有條件的,可在每周工作例會(碰頭會)上,將本周工作任務具體到人頭。承諾事項要報鄉黨委備案,并采取適當方式公布(黨組織、黨員承諾表見附件1、附件2)。
(二)高質量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和支部書記會。各黨支部每月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形成常態。在專題組織生活會上,每個黨員對照“五帶頭”標準,匯報自己上月履行崗位職責、兌現承諾事項情況以及參與活動的收獲和體會、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等。按照黨內帶黨外、黨員帶群眾的要求,黨支部要與行政緊密配合,組織黨外干部職工采取恰當形式匯報個人履職盡責情況。鄉黨委每兩月組織召開一次黨支部書記會,由各支部書記匯報本支部前兩月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兌現承諾事項、創建“五個好”黨組織的情況。
在每月召開的專題組織生活會上,黨支部書記要根據黨員個人匯報及其平時思想工作表現、承諾事項兌現情況,逐一進行點評,指出黨員一個月來的成績和進步、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在每兩月召開的支部書記會上,鄉黨委書記要對各黨支部履行職責、兌現承諾、組織開展活動等情況逐一點評,實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差距,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點評結束后,各支部書記、黨員、黨外干部職工之間也可進行互評。
點評之后,參會同志采取無記名投票或其它方式,對黨支部和黨員創先爭優情況進行評價。在此基礎上,鄉黨委要對所屬黨支部開展活動、推動工作等情況,黨支部要對黨員、黨政領導要對黨外干部職工的思想表現、履職盡責、完成任務等情況作出綜合評價,按15%左右的比例評定每月的“優秀”,同時也要評出其他等次。各黨支部每月的評比結果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報鄉黨委備案。對于專題組織生活會、支部書記會上的匯報、點評、評比情況要在《創先爭優活動“一月一講評”記錄簿》(《黨建綜合記錄簿》中)上認真記錄。
(三)定期公示評比結果。各黨支部要設置黨員創先爭優“一月一講評”公示欄,分別公示黨支部和黨員的評比結果,也可采取其他恰當的方式公示非黨干部、職工的評比結果,黨總(支)部、黨員、職工創先爭優“一月一講評”公示欄式樣見附件3、附件4。公示要保持連續性,反映動態變化全過程。對公示情況,要通過設置意見箱、公開電話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推行“一月一講評”,對不同情況的黨員要加強分類指導。流動黨員可采取書面、電話、視頻、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匯報,按組織隸屬關系參與評比和公示。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黨員可不參加“一月一講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將“一月一講評”作為深化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載體,作為加強和改進黨員干部管理的有效方式,加強領導和指導,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不斷提高單位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各黨組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主抓;行政領導干部要充分履行“協同推進”職責,大力推動;黨建工作和干部人事部門要加強配合,具體組織開展;各黨支部要抓好具體落實。
(二)強化監督,確保效果。鄉創先爭優活動指導組要定期對“一月一講評”推行情況開展指導檢查。各黨組織要進一步完善創先爭優活動的記錄制度,做好專題組織生活會、支部書記會記錄,特別是對“一月一講評”情況的全程記錄。
(三)建立機制,落實獎懲。各黨政組織要充分運用好“一月一講評”的成果,把黨支部和黨員每月的評比作為推進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抓手,把點評的結果作為評選先進黨支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干部職工和確定黨員、干部、職工個人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并與公務員記功嘉獎、職工績效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等掛鉤,以此細化崗位管理、明確工作考核、落實激勵獎懲。
(四)抓好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對創先爭優活動的宣傳力度,及時總結提煉“一月一講評”的成果和經驗。注意收集、保存相關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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