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借調人員和臨時工清理工作事宜

時間:2022-03-23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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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借調人員和臨時工清理工作事宜

近年來,由于一些單位擅自借調人員和招用臨時工,少數單位甚至將借調人員和臨時工長期用在重要崗位和固定工作崗位上,違反了上級有關規定,增加了財政負擔,干擾了正常的人事管理和機關、事業單位建設工作。為了進一步落實省市有關規定,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臨時工清理工作,實現借調人員和臨時工管理的合理化、規范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寧省人事廳(人號、人號)、人事局(大人發號)和區有關文件規定,對本單位的借調人員和臨時工進行一次認真的清理清退。清理清退的重點是:

1、未經區組織人事部門審批而使用的借調人員和臨時工;

2、在文書、打字、會計、出納等重要崗位以及司機等固定崗位上工作的借調人員和臨時工;

3、已辦理離崗休息或退休手續的返聘人員;

4、外埠臨時工。

二、對已辦理離崗休息或到達退休年齡的職工,除組織批準留任者外,應在到達離、退年齡的一個月內為其辦理離、退休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返聘。

三、各單位將本單位編制以外的用人情況嚴格按《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和使用臨時工情況統計表》所規定的要素填寫,并于3月11日前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局。逾期不報或隱而不報的,將視情追糾單位領導責任。

四、今后如確需借調人員和使用臨時工的,要認真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申請表》,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本通知精神的,除按《寧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違反工資基金管理處罰暫行規定》(人發號)執行外,扣發用人單位當年的目標管理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