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調解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7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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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加強對全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妥善處理醫療糾紛,維護醫患雙方利益,確保社會穩定,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老河口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職責
㈠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指導巡查。負責研究提出全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相關政策、規定,制定全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組建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委員會,并指導其依法開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研究、解決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㈢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按照領導小組的指派或接受醫患雙方的申請,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及時排查發現醫患糾紛隱患并向有關部門反饋,提出防范的意見和建議;主動介入、調解有可能激化、演化為群體性事件的醫患糾紛;接受當事人法律、醫療方面的咨詢等。
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由我市醫學、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員組成,屬人民調解專業性組織。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專(兼)職調解員若干名,從事糾紛調解工作。聘請一定數量的醫學、法律專家,建立醫學、法律專家庫,為調解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及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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