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治理復查抽查通知

時間:2022-03-27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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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庫治理復查抽查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徹底清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小金庫”,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在7月中旬至9月底組織開展“小金庫”治理復查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對象

存在自查自糾“零申報”、重點檢查“零問題”的部門和單位以及在“小金庫”治理工作中走過場,工作不認真,措施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

二、主要內容

重點檢查“五個到位”情況。即:宣傳發動到位情況、自查自糾到位情況、重點檢查到位情況、責任追究到位情況、整改落實到位情況。同時,抽查“零申報”、“零問題”的部門和單位是否存在隱報、瞞報和漏查“小金庫”問題(具體內容附后)。

三、工作方法

本次復查抽查采取分級負責、分口把關的辦法。各地各部門對照上述檢查內容,對本地本部門“小金庫”治理工作進行復查。并于8月20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小金庫”治理復查工作總結(含表格)報市“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聯系電話:)。在此基礎上,市“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充實后的人員名單附后)組織人員,對各地各部門“小金庫”治理工作進行復查和抽查。復查抽查個數不低于“零申報”、“零問題”單位總數的50%。

四、相關要求

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部門“小金庫”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好本地本部門復查工作,確保本地本部門無隱報、瞞報和漏查“小金庫”的問題,確保“零申報”、“零問題”數據的真實性。對市“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復查抽查發現問題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結果在全市通報。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意見>的通知》(中辦發[]18號)下發后設立“小金庫”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情節嚴重的,按照組織程序先予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