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際地區綜治協作與邊界管理細則
時間:2022-03-30 0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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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我鄉與其他鄉鎮行政邊際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作與治安聯防,增強行政邊際地區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形成打擊和預防犯罪合力,維護行政邊際地區社會政治穩定,增進相鄰地區干群團結,共創平安邊界,促進行政邊際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要求,達成了《鄰近鄉鎮行政邊際地區綜治協作與創建平安邊界協約》。現將《協約》予以下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為了貫徹好該《協約》,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維穩聯絡小組,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在每年農耕灌溉之際,都要主動與相鄰區域內的鄉鎮取得聯系,加強溝通,進一步細化協議中所涉的具體內容。對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鄉維穩邊界穩定聯絡小組協調解決。
2、要結合每月召開的矛盾糾紛排查及治安形勢分析會議,定期分析邊界形勢和邊界地區治安隱患,把預防邊界糾紛與其它矛盾糾紛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
3、主動通報情況,準確掌握動態。沿山鄉鎮要加強與聶橋政府、愛民鄉及其有關鄉鎮的來往交流,通過召開座談、協調、聯誼會和走訪慰問活動,就山林、水利、礦山開發、土地、退耕還林苗林管護等方面的具體問題,提出符合實際的具體解決辦法,通過雙方協商,妥善處理問題,進一步加強團結,共建睦鄰友好關系。對有關涉及邊界上的各類糾紛問題,要主動向對方打招呼,相互溝通協商。要教育群眾依界開發山林,不得制造事端,對涉及鄰近邊界地區穩定的重大情況、重要事件要及時上報鄉黨委、政府及縣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掌握邊界動態,堅決防止虛報、瞞報和越級上報。
4、發生邊界糾紛,鄉鎮分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靠前指揮,親臨一線調處,教育引導群眾撤離事發現場,要避免正面接觸,盡量減少摩擦,嚴防事態擴大。
5、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照有關鄉鎮簽訂創建平安協約,切實把維護邊界穩定的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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