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計劃生育證件辦理程序通知
時間:2022-04-05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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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使計生服務工作高質量、高速度、高效率運行,根據《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將計劃生育各種證件辦理程序歸納如下,請認真執行。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對象:只生育一個子女、未滿14周歲,已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夫妻。
所需材料:上環證明,雙方申請并蓋有雙方村(居)委會或單位計生辦印章的申請表一式三份,子女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
辦理單位:加蓋所在鎮計生辦公章后到廬山區人口計生委辦理。
辦理時間:材料齊全,審核合格,即時辦理。
二、《一胎生育證》
對象: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均為初婚、未育、未抱養的夫妻。
所需材料: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簽訂計劃生育管理合同,育齡婦女信息卡(常住人口)或計劃生育接收管理證明,由雙方申請、并持蓋有雙方單位計生辦或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的申請表,女方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張。
辦理單位:夫妻一方戶籍地所在地的鎮計生辦。
辦理時間:材料齊全,報鎮政府分管計劃生育領導審批,審核合格即時辦理。
三、《再生一胎生育證》
對象:符合《條例》規定條件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夫妻。
所需材料:雙方書面申請,雙方單位或現居住地的村(居)委會的詳細計劃生育證明,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是離婚條件的還需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符合條件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夫妻雙方是農民的,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鎮計辦審核批準并發證。夫妻一方為非農戶口的由區人口計生委審核批準并發證。
對象:已生育子女的夫妻
辦理時間:女方戶籍地的鎮計生辦5日內審核,材料齊全合格后,通知其到鎮計生服務所進行優生檢測和尿檢,已懷孕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辦理并退回材料;未懷孕的,5日內報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后5日內通知申請人領證,辦證員憑計劃生育分管領導簽字發證。
四、人口指標
所需材料:需一胎生育證或再生育一胎生育證,雙方戶口本原件,結婚證,長效節育措施證明,嬰兒出生證明,并持有雙方所在村(居)委會農業人口指標申請表(加蓋公章)。
辦理單位:是農業戶口的,由鎮計生辦辦理;非農的由單位(居委會)計生專干到區計生委代為辦理。
辦理時間:材料齊全,審核合格,即時辦理。
五、計劃生育相關獎扶優惠證件
對象:符合計劃生育優惠獎扶對象。
所需材料: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兩寸1張家庭合照,填寫好加蓋公章的優惠證申請表。
辦理單位:區人口計生委。
辦理時間:材料齊全,審核合格,即時辦理。
六、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對象:外出務工且已滿18周歲的本鎮公民。
所需材料:持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張、流動人口審批登記表(加蓋公章)。
辦理單位:鎮計生辦。
辦理時間:材料齊全,審核合格,即時辦理。
七、病殘兒鑒定
對象:已生育一孩并是獨生子女的夫妻。
時間:每年6月15日以前上報市計生委。
所需材料:病歷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母子合影照片(兩寸)、九江市病殘兒鑒定報批表、尿檢記錄。
八、引產、上環、取環、人流證明的辦理
凡需要辦理引產、上環、取環、人流證明的育齡婦女,攜帶村(居)委會的證明、本人的戶口本及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張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鎮計生辦經服務人員檢驗后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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