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辦案質量工作通知

時間:2022-05-10 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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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辦案質量工作通知

為貫徹落實市紀委十屆二次全會部署和要求,進一步規范查辦案件程序,正確履行內部監督職能,確保依紀依法辦案,不斷提高查辦案件質量。擬于近期在全市開展年度查辦案件質量的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1、檢查范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年度辦結的案件。

2、檢查內容:主要是案件的事實、證據、定性、量紀、違紀人責任、辦案程序、處分決定的執行、回訪教育以及政紀案件中監察決定、監察建議的合法性等情況。

二、檢查的方法和時間

1、自查。各單位按照檢查的范圍和內容,依據有關規定,對本單位年度辦結的案件進行自查,并填寫《查辦案件質量自查情況報告表》,于月30日前將自查結果書面報市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室。

2、復查。擬定于5月下旬進行。

對縣(市)區紀委、監察局所查辦案件質量的復查,擬定于5月下旬,由市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室從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報送的《查辦案件質量自查報告表》中抽取部分案件,尤其是疑難案件進行復查。抽取數量:各區抽2件、各縣(市)抽3件。復查采取分組閱案、集中評析的方法進行復查,時間3天。講評時,請市紀委監察局、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分管領導參加,具體時間地點另通知。

對市直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所查辦案件質量的復查,擬于5月下旬集中進行,時間1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檢查的組織

1、自查,由各單位組織。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要加強對自查工作的領導,確定一名分管案件審理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組成由案件審理室牽頭、紀檢監察室、案件綜合管理室業務骨干參加的查辦案件質量檢查組,確保自查工作落實。

2、復查,由市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室牽頭,市紀委、監察局有關室和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以及市直派駐紀檢組、監察室配合,共同組織實施。參加對縣(市)區查辦案件質量復查的人員:市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室全體工作人員,第一、三紀檢監察室及案件監督管理室各1名工作人員;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各2名工作人員,組成6個檢查組進行復查;對市直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查辦案件質量的復查,由市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室、第二紀檢監察室和市直有關部門紀檢監察人員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