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及其在基層的實踐

時間:2022-04-21 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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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及其在基層的實踐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引入實踐領域,實現實踐創新,是黨的十七大后全黨面臨的一個重要而迫切的任務。處在“兩個歷史性轉變”過程中的中國共產黨,當務之急就是要在已有的執政水平和執政資源的基礎上,在錯綜復雜的國際國內環境的機遇與挑戰面前,全面、深刻地認識“黨情”,不斷探索執政規律,大力提高執政能力。

加強全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涉及方方面面。但基層黨組織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中處于何種地位,起著何種作用,怎樣在實踐中有所作為,是其中亟待解決而目前又相對薄弱的問題。

一、當前執政能力建設亟需開拓從理論到實踐的新途徑

過去,我們一般從思想、組織、作風等幾個方面來構建黨建的理論體系。近年來,我們黨在提出“一定要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的同時,逐漸把黨的建設的重點集中在黨的執政地位、執政方式、執政能力問題上。黨的十七大把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在黨代會報告中第一次明確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列為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并要求全黨圍繞鞏固執政地位、改革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等,來研究和部署黨的建設。

黨的十七大從歷史發展和基本原則的高度,概括地闡述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時代要求、科學內涵、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明確提出執政能力建設在科學判斷形勢、駕馭市場經濟、應對復雜局面、依法執政、總攬全局等五個方面的基本要求。這些基本要求構成了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實踐的基本方面。

(一)將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與黨的政治路線及方針政策制定的實踐緊密結合,保證執政黨建設的大方向始終運行在正確的軌道上

把不斷提高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列為“第一執政能力”,是我們黨作為一個執政黨已經走向成熟的標志之一。十七大報告指出:“總結八十多年來的歷史經驗,最根本的一條,就是黨的建設必須按照黨的政治路線來進行,圍繞黨的中心工作來展開,朝著黨的建設總目標來加強。”[1]縱觀黨的歷史,每一個時期黨制定的政治路線,都是與當時對國內外、黨內外的形勢的判斷密切地聯系在一起的。形勢判斷正確,則黨的政治路線比較正確,黨的事業比較興旺發達;形勢判斷失誤,則黨的政治路線失誤,黨的事業發生挫折。這已是被我們黨的革命實踐和執政實踐證明了的一種帶有規律性的現象。

抗日戰爭時期,通過對當時形勢的科學分析,得出了抗日戰爭是持久戰、最后勝利屬于中國人民的科學結論。在此判斷的基礎上制定的指導抗日戰爭的政治路線被歷史證明是正確的。但同樣是,在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后,對國內外、黨內外形勢的錯誤判斷,直接導致了“”這樣的長達十年的悲劇發生,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了不幸的后果。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對世界形勢做出了“和平與發展”是當代世界的兩大主要問題的正確判斷,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我們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政治路線,由此開創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可見,當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與黨的政治路線和相應的方針政策制定的實踐緊密地結合起來的時候,黨的事業才能不斷沿著正確的道路前進。

(二)將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與執政黨領導經濟建設的實踐緊密結合并取得經濟建設的卓越成績,使我們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斷增強階級基礎和擴大群眾基礎,不斷增強凝聚力、吸引力和社會影響力

有人說,領導計劃經濟是指揮一匹“木馬”,而領導市場經濟是駕馭一匹“野馬”。這有一定道理。市場經濟,無論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都有它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只有適應這些規律,才能駕馭市場經濟。我們黨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駕馭市場經濟的時間還不長,從總體上還缺少經驗。尤其是在價值觀念、行為方式、運行體制、評價標準等方面,市場經濟的一些做法與黨的傳統理念及做法之間,還有許多差距,有些方面還存在著深刻的矛盾。在這種情況下,能否駕馭好市場經濟,既發揮它的優勢,又盡可能地避免它的消極影響,對我們黨來講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在領導市場經濟的過程中不斷增強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是我們黨當前面臨的最重要的一個課題。

在執政黨建設實踐中,我們必須注意將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與黨領導經濟建設的實踐結合起來。黨固然不是經濟組織,但執政黨如果放棄了對經濟建設的領導,必將失去執政的物質基礎,使執政成為空中樓閣,最終失去執政地位。因此,任何要求執政黨退出經濟領域的鼓噪,都是錯誤的。當然,執政黨如何領導經濟,如何處理好黨委與政府的關系,是需要在實踐中繼續探索的問題。為此,必須在實踐中不斷創新我們黨的工作方式和領導方式,創新領導經濟的運行機制,找準黨組織的功能定位。如果還是用過去計劃經濟的老辦法、老手段來管理經濟活動,那肯定是不行的。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矛盾很多,面臨的挑戰和難題也很多。這些“問題、矛盾、挑戰、難題”的解決,都有賴于我們黨在實踐中不斷增強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

(三)將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與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及解決好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實踐緊密結合,使黨實現宏偉目標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并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當前,我國正處在新舊體制轉換時期,各種矛盾相對集中,群體事件、集中上訪時有發生,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常有出現,企業改制、職工下崗以及自然災害等矛盾和問題,經常交織在一起。加上、國際上的恐怖分子與反動勢力時不時制造一些麻煩,能否妥善處理這些事件,是對黨政領導干部的決策能力、組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的嚴峻考驗。處理恰當,能消除矛盾、化險為夷;處理失當,會激化矛盾,影響穩定。有效抵御來自各方面的風險,善于應對各種重大突發性事件,是新形勢下黨政領導干部必備的能力。

正確處理好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是執政黨處理復雜問題能力的一個重要內容。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原因在于不同社會群體之間以及黨、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在經濟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等方面的局部失衡。指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新時期一個需要認真研究解決的重要政治課題。如果不能建立科學有效的社會利益的協調與平衡機制,推進“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人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社會安全體系的建立,就不能正確處理好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就不能充分調動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推進建設、改革和戰勝一切艱難險阻的強大合力。

(四)將依法執政的能力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及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加快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為執政黨長期執政提供良好的政治環境

“著重從思想上建黨”是黨建理論最主要的特色。這個理論解決了在一個農民和小資產階級占多數的國度里如何建設一個無產階級政黨,如何保持共產黨人的先進性問題。

在思想建黨基礎上特別注重“加強執政黨的制度建設”,是鄧小平黨建理論最主要的特色。這個理論解決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中存在的深層次的認識問題,為政治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思想建黨和制度建黨基礎上提出并實踐“依法執政”,是黨建理論的一個創新。這個理論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的統一。“堅持這三者的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優勢,是我們依法執政的顯著特點”,而“我們黨依法執政的能力決定了依法治國的成效;反過來,依法治國的效果又是對黨依法執政能力的檢驗。”[2]在實踐中走出一條既借鑒人類創造的包括政治文明在內的共同文明成果,又堅決拒絕西方多黨制、議會民主、三權分立等政治制度,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追求的一個目標。黨的領導方式要符合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要求,要通過國家政權機關特別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定程序將黨的主張變為國家的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規范化實現黨的領導,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基本政策的貫徹落實。

(五)將總攬全局的能力與黨的建設系統工程及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干部的綜合素質的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更好地實現“個體之和大于整體”的執政效能

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范黨委與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員,并對他們進行監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職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這就是我們黨要致力于完善的執政格局。

在實踐中,我們要將執政黨的整體執政能力體系做出盡可能科學的指標分解,又要將局部的執政能力高效率地整合,使之凝聚成為整體執政能力。既要堅決反對“大包大攬”,認為執政能力建設就是中央的事或最多是地方黨委的事;又要堅決反對“零敲碎打”,認為執政能力建設分散由各級黨組織和所有的黨員和領導干部共同抓就行了,而是要切實實現局部執政能力與整體執政能力的科學整合,使之發揮出執政黨的強大的系統功能。

二、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基層組織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對每一層級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都很重要。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在基層黨組織,不是說中央、地方黨組織在執政能力建設中不重要或已經完全解決了,而是基于這一層級在執政能力建設中相對薄弱的現狀。根據對在重慶市委黨校學習的領導干部問卷調查及對重慶市部分區縣所屬鄉鎮領導干部的典型調查,不少同志對基層黨組織的執政功能和執政能力有所忽視,相當數量的農村基層干部和黨員在脫貧致富奔小康的背景下“政治意識”越來越淡漠。

在“基層黨組織是否應該有執政功能,是否應該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問題上,目前有一種認識上的誤區:認為中央是執政能力體系中的神經中樞(這是不錯的,中央在執政能力建設中的極端重要性自不待言),省、市、縣等地方黨組織是執政能力體系中起支撐作用的軀干(這也是不錯的,地方黨組織在執政能力建設中起著承接上下、傳動左右的作用,其重要性也非常突出),而基層黨組織則是執政能力體系中的神經末梢,新經濟組織、黨政機關等單位中的基層黨組織甚至根本就起不到“執政”的作用。這種認識不能說沒有道理,但卻是片面的。在基層尤其是中西部經濟相對落后的農村基層,由于理論水平和把握政策水平上的局限,對是否應該增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問題,認識更為模糊。因此,有必要對黨的基層組織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問題,作一番認真的思考并力求做出符合實際的回答。

(一)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首先,基層黨組織具有執政功能是我們黨的歷屆領導人的共識。在戰爭年代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十分重視黨支部的作用,他曾說:“連有支部,班有小組。紅軍所以艱難奮戰而不潰散,‘支部建在連上’是一個重要原因。”[3]鄧小平十分務實,他指出:“提這樣口號,那樣口號,這樣方針,那樣方針,只有有了基層工作,有了經常工作,才有希望落實。否則只發號召做指示,發下去就會像石頭掉在大海里,影子都看不見。”[4]1989年8月,在全國組織部長會議上指出:“黨的戰斗力,黨的力量,表現在哪里?我看首先表現在近300萬個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不然,中央的領導作用從哪里來?如果黨的基層組織統統都淡化了,我看總書記就一定會變成‘空頭司令’。”[5]也講過:“要通過扎實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成為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起來,密切聯系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團結和帶領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斗堡壘,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和組織保證。”[6]

其次,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是黨的整個執政能力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組織體系的基礎。每一個黨員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并參加其中的活動,這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個組織原則。我們黨的6635萬黨員分布在約340萬個基層黨組織之中。只有每一個基層黨組織都健全而充滿活力,黨的整個組織才能堅強有力、朝氣蓬勃。這是中國共產黨巨大的組織資源和組織優勢,也是我們黨不同于其他政黨的一個顯著特點。對于我們這個特定的執政黨而言,如果340萬個基層黨組織都沒有執政能力或執政能力很弱,黨的整體執政能力就成了空中樓閣。有過生動的比喻:“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是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落腳點,也是執政能力大小、強弱的直接體現。

第三,基層黨組織的功能事實上體現了執政黨執政能力的基本內涵。黨的基層組織雖不制定大政方針,但具體貫徹這些大政方針并在實踐中為大政方針的發展與修正提供動力和依據;黨的基層組織雖不直接提出立法建議,但按照黨章的規定,可以提出有關黨的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并通過組織程序傳遞到黨的決策機關;黨的基層組織雖不直接向黨和國家推薦重要干部,但享有推薦這些干部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黨的基層組織雖不具備更大層面的組織動員和作用發揮,但要直接向黨員和人民群眾進行思想宣傳,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基層黨組織處在建設與改革實踐的第一線,是總結、創新、推動黨的執政能力發展的最終源泉與主要動力。

第四,基層黨組織所具有的拒腐防變功能是執政能力建設中的一項重要職能。基層黨組織或基層領導干部的腐敗行為,已經不是人們印象中的“小打小鬧”、“癬疥之患”,不對黨和人民事業構成致命威脅,相反,在基層發生的腐敗案件雖然“級別”較低、金額相對較小,但影響惡劣,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人民群眾深惡痛絕,一些群眾甚至把“帳”算在黨和政府的身上,一些人還以偏概全地“推論”出所有的領導干部都在搞腐敗的荒謬結論。雖然基層干部搞腐敗的只是少數人,但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黨章》第五章第七條規定:黨的基層組織“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把腐防變功能是改善黨群、干群關系的一個主要途徑。

(二)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特殊性

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的特殊性,指的是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行為”往往受工作和活動范圍的局限,并且不同類型社會基層中的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式也不盡相同。不同類型的基層黨組織承擔著共同的任務,對此,黨章有明確的規定;但不同類型的基層黨組織有不同的工作性質和工作側重點,因而它們在社會基層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對此,黨章也有明確的規定。

一是發揮“領導”作用的基層黨組織。這類基層黨組織直接體現著執政黨的執政內涵。主要是街道、鄉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其職責是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人民解放軍中的基層黨組織直接體現執政黨的執政功能。公有制企業中的基層黨組織領導本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執政功能。

二是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基層黨組織。這類基層黨組織間接體現執政黨的執政內涵。主要包括:公有制企業和實行黨組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的黨組織。前者起“保證監督、支持和參與”的作用;后者起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做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職權的作用。

三是發揮“協助”、“監督”和“引導”、“監督”作用的基層黨組織。這類基層黨組織也間接體現執政黨的執政內涵。前者如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的黨的基層組織,以協助、監督為主要責任,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后者如各種新經濟組織中的黨組織,主要的任務是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利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各種類型的基層黨組織的共同“特殊性”是:相對于中央、地方黨組織作用的發揮而言,基層黨組織工作職責有限,活動范圍有限。如果說中央是宏觀執政,地方黨組織是中觀執政;基層黨組織則可以看作是微觀執政。

上述兩方面的特殊性,決定了基層黨組織發揮執政功能,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必須堅持兩條基本原則:一是統一要求與分類指導相結合的原則;二是既發揚基層民主又堅決服從全局的原則,并在實際工作中把這兩條原則有機地結合起來。

(三)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亟待加強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基層組織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通過開展“創先爭優”、“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黨員便民服務工程”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等活動,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進一步增強。但是,與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比較,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無論是認識層面,還是實踐層面,都還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是基層黨組織領導經濟的能力尤其是駕馭市場經濟韻能力普遍還比較薄弱。特別是在中西部經濟相對落后的農村,廣大農民對基層黨組織率領群眾奔小康的愿望非常迫切。但基層黨組織由于各種原因,辦法不多,思路不廣,導致一些群眾對基層黨組織失去信心,而逐漸向“大款”、“富戶”和家族、宗教勢力靠攏,以致有些地方出現基層選舉中黨組織推薦的人選往往落選,群眾自發提名的人選反而占強勢的現象。

二是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政治核心作用及保證監督作用都還存在發揮不力的情況。一些基層黨組織把黨的中心工作等同于經濟活動、業務工作,缺少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陣地意識,認為經濟工作搞好了,單位的效益好了,就等于黨組織的工作做好了。在調研中我們發現,一些基層黨組織不能理直氣壯地履行執政黨的基層組織的職能,不敢去宣傳、組織群眾,忽視對干部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敢面對諸如之類的非法組織對基層政權的挑戰,在宗教、宗族勢力面前軟弱無力,在出現大的社會治安問題時束手無策;少數基層黨組織甚至對一些企業用制假販假、偷稅漏稅、坑蒙拐騙等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的問題聽之任之,有的黨員和領導干部還參與其間“分一杯羹”;有的黨員過分強調自主意識,忽視作為執政黨黨員的整體意識,不與黨組織的決議保持一致,甚至在群眾中散布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有的黨員根本不發揮或無法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有些黨員缺少起碼的政治熱情、組織觀念,對黨組織的活動不積極參與,甚至消極應付,不了解黨的性質和特征,說不清楚“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什么,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或不了解,或置之不理,或公然違背。這些情況,極大地影響了執政黨的基層組織作用的發揮,

三是處理復雜問題和依法執政的能力還不強。一些基層黨組織的同志往往習慣于用簡單、粗暴的辦法處理當前復雜的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以上級領導人的指示為依據而不是以法律和政策為依據解決問題。在那些同志的觀念中,一切問題的解決,都可以用“快刀”,都可以用通過請客送禮而積累的“感情”,都可以由上級領導人出面干預,很不重視增強自己處理復雜問題和依法執政的能力。

四是觀念上的“革命黨”意識根深蒂固,揮之不去。在革命時期,黨的基層組織的功能用戰爭語言來表達就是“戰斗堡壘”、“戰斗力”。黨執政后的一個相當長的時間里,基層黨組織的功能仍然定位在“戰斗力”、“戰斗堡壘”之上,最近10多年來才增加了“凝聚力”、“吸引力”的表述。黨的十七大用“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來定位基層黨組織的功能。顯然,這個表述,才是有別于“革命黨”的“執政黨”意識。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革命黨”的意識仍然在許多黨員中根深蒂固,揮之不去。觀念滯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定受到阻礙。

三、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大力拓展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新途徑

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是新形勢新任務面前各類基層黨組織都面臨的一個新問題。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大膽探索執政能力建設在基層黨組織建設實踐中的新途徑,將極大地推動基層黨組織的全面建設,為基層黨組織成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一)基層黨組織要在新的實踐中努力掌握新知識以不斷提高執政能力

在改革開放的條件下長期執政和領導國家建設,要有不同于領導革命和戰爭的新知識。要不斷掌握新知識,就要不斷地學習。

1939年5月20日,在延安在職干部教育動員大會上作有關學習問題的講話時說,我們強調干部學習既有普遍意義,又有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有三條:一是我們共產黨要領導革命,就必須要學習;二是我們工作中的缺陷迫切需要克服,我們隊伍里邊有一種恐慌,不是經濟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領恐慌,改善我們的工作,就要加緊學習;三是我們要建設的一個大黨,不是一個“烏合之眾”的黨,而是一個獨立的、有戰斗力的黨,這樣就要有大批的有學問的干部做骨干[7]。

這樣講,是因為當時我們的民族和我們的黨都處在一個歷史大轉折時期。現在,我們的民族和我們的黨也處在一個歷史大轉折時期,更迫切地需要廣大干部加強學習。按照的說法,這是我們黨幾十年積累的豐富經驗中最重要的一條。剛現在學習的內容很多,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科技的知識浩如煙海,對于黨員和基層干部來說,大的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是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一個是學習社會,學習人民群眾的實踐。從基層領導工作來說,當前最根本的是要學好“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時努力學習市場經濟的基本知識,學習有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學習一些現代科技知識和歷史知識。這樣,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就會不斷增強。

(二)基層黨組織要在新的實踐中學習新本領以不斷提高執政能力

基層黨組織應該學習和增強那些新本領?在當前情況下,必須增強五種意識和能力。

一是領導經濟、率領群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意識和能力。這是基層黨組織的中心工作。解決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用發展的辦法,最主要的就是用發展經濟的辦法。

二是發展黨內民主和基層民主的意識和能力。十七大報告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帶動作用。黨內民主制度的基礎是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是擴大基層民主。因此,基層黨組織可以而且應當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這兩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三是處理復雜問題和人民內部矛盾、協調基層社會組織的意識和能力。基層黨組織處在社會基層第一線,每天都有大量的矛盾的問題需要解決。提高基層黨組織處理復雜問題和人民內部矛盾的能力、協調基層社會基層組織的意識和能力,是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經常性工作,也是基層黨組織的基本功。

四是依法執政的意識和能力。十七大要求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因為基層黨組織主要是執行型的組織,所以,在履行執政職能的過程中,必須增強法制觀念,真正地依法執政,依法辦一切事情,這樣才是真正堅持黨的領導,真正讓人民當家作主。

(三)基層黨組織要在新的實踐中積累新經驗以不斷提高執政能力

基層黨組織是黨聯系廣大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我們的許多政策都來自基層經驗的總結和升華,在執政能力經驗的總結上也是如此。黨的八大黨章曾規定:黨的基層組織必須把人民群眾同黨和黨的領導機關“密切聯系起來”,“在群眾中進行宣傳和組織工作,實現黨的主張和上級組織的各種決議”,“領導群眾積極參與國家的政治生活”。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擔負著直接聯系群眾、組織群眾、團結群眾,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到基層的重要責任”。在今天,黨的基層組織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們黨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因此,執政能力既是基層黨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同時也是黨的執政能力經驗總結和不斷發展的重要源泉。

能否在工作中有所創新,應該成為檢驗基層黨組織工作的一項重要標準。能否總結出執政的新經驗,應該成為考評基層黨組織工作績效的一個重要指標。如果我們黨的340萬個基層組織都能夠開動思路創新、工作創新的機器,每一個基層組織的執政能力都會有所增強,局部之和大于整體,我們黨的整體執政能力就一定能夠大大增強。

(四)基層黨組織要在新的實踐中開拓新思路以不斷提高執政能力

黨的十七大提出,我們要長期堅持的治黨治國之道,就是要“通過理論創新推進實踐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創新,不斷在實踐中探索前進,永不自滿,永不懈怠”。為此,“一切妨礙發展的思想觀念都要堅決沖破,一切束縛發展的做法規定都要堅決改變,一切影響發展的體制弊端都要堅決革除”。

在實踐中探索執政能力建設這一個世界上其他執政黨都未真正解決好的問題,蘊藏著我們黨不斷發展的無限生機和潛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的實踐,為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在這里,黨的基層干部不斷開拓新思路,使十七大關于執政能力建設的理論之花,在基層結出執政黨建設豐碩的實踐之果,具有決定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