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黨內民主提高政治建設水平建立社區委員會
時間:2022-06-27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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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市針對社區黨員大會閉會期間,社區黨務工作缺少常態化監督主體和渠道的情況,在該市錦江區設黨委的社區內,開展了建立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的試點工作,重點對社區黨組織及班子成員履職盡責等情況進行全面監督。這項試點為完善社區黨內民主監督體系,提高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水平,搭建了新的監督平臺。
實行結構席位制,形成立體化的社區黨內監督
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試點工作主要包括:明確職能定位。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經社區黨員大會推選產生,直接對社區黨員大會負責。在社區黨員大會閉會期間開展檢查、監督和民意收集等活動,獨立行使社區監督職能;實行結構席位制。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設委員4名、特邀委員2名。其中,下崗失業黨員席位委員1名、離退休黨員席位委員2名、“兩新”組織黨員席位委員1名,駐轄區單位在職黨員特邀席位委員和流動黨員特邀席位委員各1名。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實行輪值制,由監督委員會委員定期輪流擔任,輪值主任負責提出當值期間的監督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公推直選產生人選。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委員由黨員個人自薦、黨員群眾推薦,經社區黨員大會差額直接選舉產生。特邀委員分別由社區黨建聯席會成員單位黨組織和社區黨組織從自薦或推薦的在職黨員和流動黨員中提名,經社區黨員大會表決通過,其工作職能與委員相同。
賦予六項權力,增強社區黨內監督
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與社區黨委、居委會彼此相對獨立,互不從屬。監委會實行任職回避,明確規定社區“兩委”成員、社區聘用干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委員。監委會主要監督社區黨組織及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權力運行和廉潔自律情況;黨內民主選舉和黨務公開的程序規范情況;社區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及社區黨員隊伍作風建設情況等事項。
監委會被賦予六項權力:有權列席社區黨組織召開的會議,當會議議程、決定違反相關組織程序或紀律時,可直接向街道黨工委提出審議要求;有權對社區黨建工作提出質詢;有權向街道黨工委提議召開社區黨員大會,罷免不稱職的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有權約請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談話,召集社區干部、黨員、群眾和其他有關人員隨機了解情況;有權查閱社區黨建工作資料、會議記錄和文書檔案;有權參與社區黨組織及班子成員的考評工作。錦江區委還明確規定,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和街道黨工委、紀工委在隨機考察、年度考核和評優表彰時,須聽取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意見。
配套制約機制,保證社區黨內監督健康有序
為防止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與社區黨委“同化”或濫用監督權,錦江區在制度設計上統籌兼顧,建立制約機制,為社區黨內監督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提供了保障。主要包括:
報告工作制度。規定監委會及其成員應定期向社區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述職,在社區進行年度實績公示,向社區黨建聯席會通報工作情況;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街道黨工委或紀工委。同時,社區黨務監督委員會的決議,應在充分討論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通過表決形成。
聯系黨員群眾制度。規定監委會成員應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聯系黨員群眾,及時發現社區黨組織、黨員干部的先進典型事例,收集、整理和反饋社區黨員群眾對社區黨建和社區民主政治建設、為民辦實事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獎懲制度。對工作業績突出的監委會及其成員在“創先爭優”工作中給予表彰;對不能勝任工作、不履行職責或有違紀違規等行為的監委會成員,由街道黨工委提出罷免建議,并主持召開社區黨員大會進行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