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水利局河道清障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18 0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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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由于去年降雨偏多,地下水充沛,目前我區水庫蓄水量較多、水位較高。另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降雨較常年仍然偏多。年汛期將至,防汛形勢比較嚴峻。
為進一步完善河道行洪功能,保障防洪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在全區開展河道清障工作。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從現在開始對轄區內的河道進行清障。現就河道清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落實責任。各有關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做好本轄區內的河道清障工作,要切實加強對河道清障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把具體任務落實到河段、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責任人,不折不扣地完成清障工作。
二要徹底清障。對河道內垃圾雜物,要按照河道行洪標準進行徹底清理;對河道管和保護范圍內的樹木和養殖小區、藕池及其他建筑等要全部清除;對河道過路涵管過細的,應一律拆除,重新放置符合標準的涵管,以保證河道行洪安全和道路通行安全。
三要加強管護。河道清障疏浚工作完成后,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有關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切實加強對河道的管護,確保河道暢通。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區政府將加強對河道清障工作的檢查和督導,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跟蹤督導。各有關街道(開發區、管理區)防汛指揮部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河道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和執法力度,鞏固清障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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