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平安工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18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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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平安工程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提升“法治”創建水平,鞏固和發展全區平安、穩定、和諧的良好局面,近日,區綜治委出臺了《關于“四防五零平安工程”的實施意見》。

“四防五零平安工程”指各鎮(街道)、村(居)通過全面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等措施,進一步夯實基層綜治維穩基礎,進一步健全穩定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治安防控效能,實現零案件、零上訪、零事故、零邪教、零傳銷的“五零”目標。

“四防五零平安工程”從2011年開始在全區實施。區綜治委要求各鎮(街道)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根據2011年度平安鎮(街道)、村(居)的考核細則,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完善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一項一項的抓好落實。區綜治委將組織檢查考核組,通過日常檢查、專項考核、年終驗收和暗訪、滿意度調查等形式,對各鎮(街道)、村(居)實施“四防五零平安工程”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對工作扎實、達到創建標準、實現“五零”目標的鎮(街道)授予平安鎮(街道)稱號,區財政獎勵10萬元;對達標村居授予平安村(居)稱號,區財政獎勵1萬元。

鎮法律顧問為村(居)謀發展、促和諧

鎮推進“農村基層法律服務全覆蓋工程”,聯合大地人律師事務所與村居簽訂法律顧問進社區、進村居法律服務協議書,引導群眾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徑正確表達利益訴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做好服務。

該鎮與法律顧問簽訂《進社區、進農村協議書》后,首先對村(居)的各項工作進行“法律體檢”,并提出了相應的“診療”意見,較好地解決了村級經濟行為不規范、不嚴謹、不民主、不透明等問題;針對農村糾紛較多的借款、房屋轉讓、房屋租賃等行為,從源頭上減少了糾紛產生;其次,在開展普法的同時,法律顧問積極為群眾維權。法律顧問根據定點聯系的原則,每月必須定期到村(居)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每半年至少舉辦一次法制講座;每年至少對村(居)人民調解員和協管員進行一次業務和法律知識培訓。此外,法律顧問在接到村(社區)法律服務需求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提供服務;對于以電話和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的法律咨詢,一般應隨問隨答,疑難問題不超過兩個工作日答復。

鎮創新管理措施促進社會穩定

鎮不斷創新社會管理模式,通過“民情直通、服務直通、問責直通”三種方法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確保社會穩定。

一是民情直通暢通民意。該鎮建立以維穩中心為依托、48個村民小組民情服務點為基礎的民情反映、服務體系,確保群眾訴求能夠及時得到傳達,不使問題積壓,避免矛盾的激化。

二是服務直通化解民憂。該鎮及時將上報匯總的群眾訴求分類處理,按照歸口管理、領導包案的原則,執行限時服務機制,限時問責,確保群眾訴求及時得到解決。

三是問責直通維護民利。該鎮建立了由當事人進行反饋、黨員干部進行參與的完善評判體系,及時對群眾的訴求解決情況進行評判,確保群眾利益得到維護。

鎮“三字訣工作法”化解矛盾筑平安

一是“早”字,強化信息預警,把握工作主動權。針對農村矛盾糾紛隨機性強的特點,采取提前介入的舉措,發動各村干部、調解員對各個時期的社會動態、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進行及早排查,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動權。

二是“專”字,建立專門機構,構筑調處大格局。由鎮綜治辦牽頭,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務中心、信訪辦、民政辦、勞保所等部門資源和力量,建立便民服務中心,以“一站式”辦公為民服務,確保專人抓、專人管。

三是“嚴”字,強化責任追究,跟進事后回訪。為嚴防已調處矛盾糾紛出現反復,按照“誰辦理、誰負責,誰調解、誰負責”和“查根源、防反復”的原則,建立事后回訪制度。在矛盾化解后,責任人和包案領導監督雙方當事人履行協議,有效防止已調解矛盾發生反復。

截至目前,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8起,調處成功率達到100%,受到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

鎮健全“三個網絡”抓好三秋社會治安防范工作

一是法制宣傳網絡。由鎮維穩辦牽頭,組織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成立了法制宣傳隊伍。結合各階段治安綜治工作重點,通過掛條幅、貼標語、辦講座、開晚會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綜治宣傳教育,加強樹立安全意識。

二是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鎮包村領導干部和村兩委都是村級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員,一般性矛盾糾紛由村調處,調處結果上報,無法解決的矛盾交鎮綜治辦、司法所調處,重大矛盾糾紛鎮黨委實行掛牌督辦,專門成立工作組解決。

三是治安防范網絡。充實和加強鎮派出所治安巡邏隊伍建設,鎮派出所治安巡邏隊由過去的6人增加為12人,巡邏車增加為2輛,實行晝夜機動巡邏。全鎮50個村全部成立由村主任為隊長的村巡邏隊,同時進一步發動和組織群眾,加強群防群治力量,進一步落實了鎮村巡邏、警民聯動等制度。

鎮“四管齊下”建設平安

一是“防”,即構筑社會治安防范體系,健全完善治安防控機制。把加強治安防范作為維護全鎮平安的重要環節,村級實行治安防范承包責任制,義務巡邏,聯防聯戶,努力預防和減少犯罪,使創安工作進村入戶,入腦入心。

二是“普”,即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機制,推進依法治理工作開展。通過深入開展“講案學法”、“戲曲普法”等活動,進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健全普法宣教機制。同時在全鎮各村開展了依法治理工作,搞好了民主法治建設。

三是“調”,即做好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重點開展了以“情感連心、道理感心、法律服心、濟困幫心”為主題的“四心”調解服務活動。通過該活動的開展,共接訪群眾糾紛48起,調解成功46起,成功率達96%。

四是“管”,即嚴格落實責任目標,健全完善齊抓共管組織保障機制。成立“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細則將創建工作進行量化,與有關部門及75個行政村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積極落實創安責任制,形成齊抓共管的整體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