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衛生服務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10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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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衛生局,有關擴權縣(市)衛生局,省直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年河南省農民工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現就加強我省農民工衛生服務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一)落實農民工特定傳染病免費治療政策,做好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與聘用民工較多單位的聯系,加強衛生防病工作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全面落實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加強農民工的疾病監測,定期檢查用工單位的疾病發病情況。醫療機構要做好農民工的呼吸道傳染病、腸道傳染病的監測工作,尤其要注重農民工艾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對發現肺結核病例要及時進行追蹤和流行病學調查,對愿在輸入地接受治療,符合國家免費治療對象的農民工肺結核病人,提供國家免費抗結核藥品,對愿回輸出地治療的農民工肺結核病人,輸入地結核病防治機構將病人診治信息報告給輸出地結核病防治機構。同時要積極開展艾滋病及性病防治宣傳和監測工作,積極推廣使用安全套對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
(二)落實農民工子女免疫規劃,做好適齡兒童免疫接種工作。農民工子女與當地常住居民子女獲得免疫規劃的權利均等,都享受同等免疫接種服務。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要把農民工子女納入當地的免疫規劃中,按照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實施免費預防接種。外來長期暫住農民工在本地區生育的嬰兒,其監護人可到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接種單位申辦《兒童預防接種證》,并按時到預防接種單位進行預防接種。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制定農民工子女免疫接種服務計劃,并選擇適宜時間和方式通知免疫服務時間和免疫服務地點,提高疫苗接種率。
(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經費保障措施,確保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措施落到實處。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主動與各用人單位聯系,指導各用人單位履行以下衛生防病職責:設立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開展衛生防病宣傳和健康教育,組織本單位外埠民工健康檢查,督促本單位外埠民工同住的適齡子女接受當地衛生部門指定的預防接種,提供符合國家和本市衛生標準及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提供符合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定的飲食、餐飲具和集體食堂,供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生活飲用水,協助衛生部門做好傳染病疫情的發現、報告、調查處理和控制工作。各級衛生部門要配合財政部門,將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監測、健康教育和免疫規劃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合理增加經費投入和免疫接種經費,確保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監測、健康教育和免疫接種工作的落實。
二、切實保障農民工職業健康權益
各地要結合實際,選擇職業病多發行業,依法開展重點行業農民工職業健康監護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用人單位履行法律賦予的職業健康監護義務,保障農民工得到有效的職業衛生服務,針對性地開展職業危害知識培訓,提高農民工自我保護意識,切實保障農民工職業健康權益。
三、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積極落實對農民工的優惠政策。在為農民工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實行首診負責制,簡化手續,優化流程,并按規定完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以方便農民工就醫。同時,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等多種有效措施,減輕農民工醫療負擔。鼓勵醫療機構對農民工醫療費用實行自愿減免政策,為農民工提供優質、便捷、價格適宜的醫療服務。
(二)認真總結農民工參加合作醫療的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積極探索和完善參合農民工在城市就醫后的醫療費用結算方法,引導農民工自愿參加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完善農民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銜接辦法和政策,確保農民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障待遇。
四、切實保障農民工食品衛生安全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等規定,嚴格農民工食堂衛生許可證發放審查和發證后監督工作,加強農民工食堂和農民工聚集地餐飲單位的日常食品衛生監管,開展農民工食堂衛生狀況開展專項整治。要強化農民工食堂開辦單位是食品衛生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增強食堂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農民工食品衛生知識和自我衛生安全防范意識。針對農民工食堂衛生的薄弱環節和預防集體食物中毒的重點環節,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衛生知識宣傳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和衛生習慣。加強與建設部門的溝通,建立良好的聯系機制,共同做好農民工食品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努力提高農民工的衛生意識和健康水平
認真做好農民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基本衛生知識,提高農民工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在農民工相對聚居的場所,建立農民工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宣傳場所,定期不定期組織農民工進行健康知識培訓。開展輸出地農民工健康教育,普及基本衛生知識與法規,掌握意外傷害急救基本技能,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編發農民工健康教育傳播材料,發送到工地、廠礦企業及農民工手中,開展“關心女農民工”專題活動,為女農民工提供衛生保健服務。
各地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體辦法,積極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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