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瘧疾防治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10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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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衛生局、各擴權縣(市)衛生局,省直醫療機構,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瘧疾防治工作,控制瘧疾流行,降低瘧疾發病率,現就20*年我省瘧疾防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細化任務
近年來,我省局部地區瘧疾疫情回升,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高度重視,按照《20*—2015年河南省瘧疾防治規劃》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瘧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開展衛生技術人員瘧疾防治業務培訓,利用各種媒體向廣大居民廣泛開展瘧疾防護知識的宣傳活動。結合本轄區瘧疾疫情,要從領導機制、防治經費落實、控制傳染源、控制傳染媒介和人群防護,工作目標和任務等方面,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預防和控制方案,明確各部門及單位的責任,對各級疾病控制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要細化瘧疾預防控制目標和工作任務。各省轄市衛生局要于20*年5月31日前將本轄區的《瘧疾預防控制方案》報我廳疾病控制處。
二、突出重點,綜合防治,積極治療
從20*年1~5月上旬瘧疾疫情看,病例仍集中在*和*15個縣(市、區)。按照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的防治原則,上述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衛生部《瘧疾防治技術方案(試行)》,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及時開展綜合防治措施,降低發病率,防止局部的瘧疾暴發流行。尤其是沿鄂豫皖邊界的行政村,要高度重視,加強防治和檢測,對瘧疾暴發點要及時開展綜合防治,以遏制發病高峰。其它縣(市、區)要高度重視瘧疾傳染源的控制和其接觸人群及家庭四鄰人員的防治工作。對從瘧疾流行區返鄉人員要進行重點監控,及時進行抑制性服藥。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衛生部頒發的《瘧疾診斷標準》對確診瘧疾、臨床診斷為瘧疾、疑似瘧疾發熱病人要進行及時治療,最大限度減少瘧疾傳播機會,對以癥狀診斷為瘧疾或疑似瘧疾病人試治有效者,要納入瘧疾病例控制和治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村衛生所(室),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對瘧疾確診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疑似病例都必須進行傳染源的控制,及時規范治療和進行傳染病網絡直報。
三、加強監督,強化督導,依法防治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瘧疾防治工作,加大防治經費落實力度,加強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縣、區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瘧疾防治工作的檢查督導。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制定瘧疾防治技術指導和督查方案,并派專業技術人員深入重點縣(市、區),督導瘧疾防治工作開展情況,了解疫情動態,并在重點地區進行疫情監測,確保瘧疾防治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瘧疾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對一個行政村發現10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瘧疾病例,或發現輸入性惡性瘧繼發病例,視為瘧疾突發疫情,快速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因瘧疾防治措施不落實,造成瘧疾暴發流行,或漏報、瞞報瘧疾疫情,或延誤瘧疾病人治療,造成疫情擴散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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