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校車安全管理整治通知
時間:2022-06-08 0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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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含幼兒,下同)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接送學生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根據市委專題會議部署,市政府研究決定,從即日至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的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廣大學生、家長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環境,使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堅決杜絕接送學生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加快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工作重點
(一)依法查處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正三輪摩托車非法搭載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二)依法查處超速、超員、酒后駕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依法查處未辦理登記入戶手續、無營運資質、不在年檢合格有效期內、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乘客責任保險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審查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是否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周期沒有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等;
(五)檢查中小學、幼兒園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檔案情況;
(六)檢查中小學、幼兒園實行接送學生車輛“六定”管理模式情況,即定人(固定駕駛員)、定車(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學生座位)、定檢(定時對校車進行檢測維護)、定線路(固定接送線路)、定時間(固定接送時間);
(七)檢查接送學生車輛與車主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情況;檢查合同中的保障安全及明確安全責任條款情況;
(八)檢查中小學、幼兒園與接送學生車輛管理人員、駕駛人簽訂安全責任書情況;
(九)檢查中小學、幼兒園與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和明確學校、學生、家長、車主單位等各方責任等情況;
(十)檢查中小學、幼兒園建立防范接送學生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制度、措施和應急預案等情況。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至12月17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努力營造專項整治行動的濃厚氛圍,給非法運送學生行為造成高壓態勢。由市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負責,在新聞媒體上開辟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專欄,對社會公布有獎舉報電話,對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的典型案例進行現場曝光,大力宣傳開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滾動播放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警示語等。由市教體局負責,利用短信平臺,教育學生家長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學的中小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以甘肅“11•16”特大事故作為典型案例,趕制一批明白紙和宣傳漫畫發放到全市學生手中,全面開展一次乘車安全教育。由各鎮(街道、園區)和學校負責,通過散發宣傳單、張貼通告、召開學生家長會等形式,深入村莊、學校進行宣傳,在交通環境復雜的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刷寫永久性宣傳標語2條以上。由市公安局負責,按照客運車輛戶籍化管理的要求,組織開展一次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進行面對面談話教育活動,組織駕駛人集中學習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強化交通安全意識、自覺拒絕交通違法。
(二)自查自糾階段(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各鎮(街道、園區)、市教體局(負責局屬學校)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對照檢查內容,按照“不漏一校一園、不漏一車一人”的原則,對轄區內接送學生車輛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詳細掌握接送學生車輛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車輛年檢、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乘客責任保險等基本情況,并逐一建立檔案。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逐項進行整改,并于年12月24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和《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情況統計表》報市教體局、綜治辦備案。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接送學生車輛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根據各自職能,分別抄送市公安局、交通局、農機局等部門進行重點查處。
(三)集中查處階段(年12月18日至年1月10日)
集中查處階段和自查自糾階段同時進行。市教體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機局等從各自單位抽調12-20人組成4個檢查組,按照各自職能,采取分散行動的辦法,對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期間實行統一行動,時間為:年12月18日—年1月10日每天6:30—8:00、16:00—18:00。市教體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機局要對集中整治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次日上午8:30以前,各單位通過金宏網將前一天的集中整治情況和第二天整治區域報市綜治辦。
(四)總結驗收階段(年1月11日到1月15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的成功經驗,查找存在的不足,進一步抓好安全隱患的整改,并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和典型做法。領導小組在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對整治成效進行抽查,按照有關工作要求進行總結驗收,對整治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整治工作不達標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由于工作失職、不履行領導責任,導致發生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交通事故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領導、責任人員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接送中小學和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副市長牛潤之任組長,副市長姜文慎任副組長,市綜治辦、教體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機局和各鎮(街道、園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綜治辦,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崔廣東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廣泛深入動員,克服麻痹思想,制定切合實際的工作方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開展接送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責任,真抓實干。各級各有關部門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不斷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全面落實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主要領導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親自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三)健全制度,強化管理。綜治、教體、公安、交通、農機等部門要加強橫向、縱向的信息溝通,以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在加強集中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常態化管理,加快形成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地對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及時通報督查情況;各相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專項整治情況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同時做好有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等)整理歸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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