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破解三農融資難題:國土永用、減稅貼息、逐年付租
時間:2022-02-12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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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僅能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量,從根本上制約著三農發展
農業現代化需要資金,農村城市化需要資金,農民市民化需要資金。
例如,推廣農業科技、加深農業機械化、更加精耕細作和實行農業企業化等等,需要資金。發展農工商一體化、興辦各類農副產品深加工產業鏈,需要資金。建立和健全勞保、醫療和養老等福利保險,發展和完善各類鄉政建設與服務,需要資金。取消農村-城市二元戶口制度,為轉化成市民的農民提供工作機會與勞保、醫療和養老等福利保險,擴充相應的市政建設與服務,需要資金。
沒有足夠資金,一切均無從談起、無法進行!
概略地估算,9億畝地的農業達成美國70-80年代水平,至少需要30萬億人民幣。把300個縣城建成200萬人口左右的現代化大城市,若需30萬億人民幣。把6億農民轉化成市民,至少需要30萬億人民幣。就是說,完成由半傳統農業社會向全面工業化社會的轉化,大若需要100萬億人民幣。這就意味著,按我國目前10萬億人民幣的國內生產總值,13億人口需要十年只生產不消費,方能滿足全面工業化的資金需要。如果儲蓄投資率為國內生產總值的25%,即一年用2.5萬億用于投資,則需要40年方能滿足全面工業化的資金需要。如果國內生產總值按8%年率增長,25%的國內生產總值用于儲蓄投資,則需要20年方能滿足全面工業化的資金需要。
但是,目前三農手中的資金,維持簡單再生產都很困難,更不同說滿足農業現代化、農村城市化和農民市民化所需。僅能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量,從根本上制約著三農發展。
三農從哪里籌措組稿足夠的資金呢?或者說,從哪里或怎樣向三農注入資金呢?
(二)應該把社會資金和銀行貸款引向三農
三農發展所需要的大量初始資本從哪里來呢?
首先,從提高農副產品價格來?盡管必需、可行,但顯然幅度有限。在一個半農業半工業半現代化的經濟下,農產品價格過高,會傷及經濟的平衡與發展。
其次,從政府的各種直接財政補貼與撥款來?盡管必需、可行,但在我們這樣一個大的、特殊的發展中國家,需要用錢的方面太多,財政支持非常有限,遠遠不夠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
再次,從減免三農稅費來。三農稅費,的確應該減免,同時減免過多的縣鄉鎮職能機構,使其社會化、市場化、民營化。但是,目前三農稅費數額,即使完全免除,與三農發展所需相比,遠遠微不足道。
最后,從銀行或民間對“三農”的投資和貸款來?在目前的各種相關體制下,由于投資“三農”成本高、風險大、收益低,各類銀行和投資者對“三農”不僅望而止步、而且不斷地抽離。
但是,民間投資和銀行貸款,無論與提高農產品價格相比,還是與財政直接補貼撥款相比,或是與減免三農稅費相比,不僅大得多,活得多,而且副作用較小,在民營資本和外國投資相當發達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所以,我們必須把眼光投向民間資本,投向國際資本,投向銀行貸款。我們不能僅僅依靠財政的直接補貼和直接撥款。我們應該根據經濟杠杠原理,運用少量的財政花費撥動幾倍、甚至十幾倍或幾十倍的社會資金投向三農。
(三)把投資和貸款引向三農,關鍵在于創造風險低、收益高的三農投資環境
然而,如何才能把民間投資和銀行貸款引向三農呢?
與城市工商項目相比,三農項目的現金收入流量一般比較小,但比較穩定。也就是說,與城市工商項目相比,三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盡管比較穩定,但很低。所以,不僅大量的民間資本和各種社會資金涌向城市,而且三農的民間資本和各種資金也紛紛抽離三農、涌向城市。那么,怎樣才能不僅把三農的各種儲蓄和資金留在三農,而且吸引城市的各種儲蓄和資金投向三農呢?
各類相關的專家、學者、政要,均提出了許多很好的辦法、體制、措施和政策。總括起來,大多數不是圍繞著如何健全和完善服務三農的銀行金融體系,就是如何從政策、監管上使銀行金融系統為三農服務。毫無疑問,這些當然都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因為,沒有一個健全和完善的服務三農的銀行金融系統,儲蓄和資金就不會流向三農。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一個健全的和完善的服務三農的銀行金融系統,只是引導儲蓄和資金流向三農的必要條件,并非充分條件。
什么是引導儲蓄和資金流向三農的充分條件呢?就是貸款和投資的利益動機,即低風險和高回報率。就是說,如果與城市項目投資相比,投資給三農的風險高、回報率低,則無論服務三農的銀行金融系統怎么健全和完善,儲蓄和資金也不會自覺流向三農。反過來,如果與城市項目投資相比,投資給三農的風險低、回報率高,則無論服務三農的銀行金融系統怎么不健全和不完善,儲蓄和資金也會千方百計地流向三農。
所以,要讓社會資金和銀行貸款經由市場自覺地流向三農,除了健全和完善的服務三農的銀行金融系統,更重要的在于,必須有根本性的具體舉措,一者降低投資和貸款給三農的風險,二者提高投資和貸款給三農的收益率。
本文所出的三招,國土永用、減稅貼息、逐年付租,其根本宗旨,就在于創造一個投資三農的市場條件,也就是創造一個風險低、收益高的三農投資環境,不僅把三農的各種儲蓄和資金留在三農,而且吸引城市的各種儲蓄和資金主動地、千方百計地投向三農。
(四)實行國土永用制,盤活和賦予三農近30萬億的經濟資源
農民變市民所需的大量資本究竟從哪里來呢?除了適度提高農產品價格和加強財政補貼,自然只有從“三農”本身來,從“三農”自己可以利用的的經濟資源來。哪些是“三農”可以利用的的經濟資源呢?回答自然是除了土地,還是土地。土地、只有土地,才是“三農”唯一可資利用的的經濟資源。那么,就讓“三農”憑借土地來取得現代化所需的大量初始資本。
要讓“三農”憑借土地來取得現代化所需的大量初始資本,根本大法就是,實行國土永用制,以“國家所有、農戶永用”代替“集體所有、家庭承包”。
國土永用制,主要包括農村土地的“國家所有,農戶永用,自由流轉”等三個方面。首先,所謂“國家所有”,就是一切土地、包括農業用地,永遠屬于國家代表全體公民共同所有。政府規定國有土地的用途、性質,非經政府批準,土地使用者不得擅自更改所用土地的性質與用途。其次,所謂“農戶永用”,就是政府賦予農戶對現在所承包土地的永久使用權,并頒給農戶具有法律效力的國土永用權證。某塊土地的國土永用權證,是該證持有者擁有永久使用該塊土地之權利的法律憑證。國家保護國土永用權的神圣不可侵犯。再次,所謂“自由流轉”,就是以國土永用權證為載體,國土永用權以繼承、贈送、轉讓、租賃、抵押和買賣等各種方式在不同主體之間流轉。按照相關的法規、經過正當的程序和支付合理的價格,任何合法的主體均可取得國有土地的永用權。法律保護國土永用權的自由、平等和有償流轉不受任何侵犯。
從本質上講,國土永用制,就是國家把農村的國土使用權交給農戶個人所有和自由處置,實際上等于把土地這個農民唯一可能擁有的財產賦予了農民,從而使農田自由流轉、“三農”憑農田取得必要資金成為可能。
其一,以土地使用權擔保換貸款,降低銀行貸款三農的風險。就是說,以擁有的土地永久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農戶或農業企業從各種銀行金融機構取得農業經營所需貸款。目前,銀行等金融機構普遍不愿向“三農”貸款,究其根本原因,除了其他諸種因素,在于“三農”沒有任何信用擔保。盡管新的土地承包準許土地承包權用于抵押,可由于土地的集體所有、農戶承包期的有限、農戶承包權的不完全確定性、以及農戶不能獨立自主處置土地承包權等原因,農戶不能直接以個人名義抵押或出讓自己的土地承包權,也沒有任何銀行、法人和機構會接受。在國土永用制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使用權首先永久地交給農戶,農戶從而能夠直接以個人名義抵押或出讓自己的土地永久使用權。既然農戶能獨立自主處置土地的永用權,如繼承、贈送、轉讓、租賃、抵押和買賣等,而且國土永用權具有市場價格,任何銀行、法人和機構都會接受國土永用權作為貸款等各種融資方式的信用擔保。有了融資的信用擔保,農民就能從金融機構取得資金和貸款。
其二,出賣國土永用權換取從事農、工、商經營所需資本。或者自愿個人或組織起來從事農業企業經營,或者自愿在縣鄉鎮從事工業或商業經營,農民就需要原始資本。擁有了國家賦予的、可自由買賣、轉讓的國土使用權證,農民就可以根據自己的需用來籌集一定數量的初始經營資金。
其三,用土地使用權賣價買保障,就是以土地永久使用權的部分出賣收入為進城農民建立良好的社會保障系統,包括全國性的養老保障系統、醫療保險系統和失業保護系統。資金來自三個方面。(1)從農民出讓國土使用權所得補償中抽取。制定離土農民保障法,規定無論是被迫還是自愿出讓土地永用權,都必須按規定的比例在成交時首先向有關部門繳納“離土保障金”。“離土保障金”是建立離土農民保障系統初期所需資金的主要來源。(2)財政做一些適當補貼,以幫助建立離土農民保障系統。(3)離土農民保障法規定,進城打工的農民,無論在什么地方從事什么行業,享受城里職工一樣的待遇,由雇主按規定繳納一部分社會保障金,自己從工薪中繳納另外一部分。
(五)減稅貼息,即讓三農獲低息貸款、又使三農投資獲平均收益
水流,需要水勢,由高向低流動。電流,需要電勢,從高壓流向低壓。資金流動,需要收益率或利率落差,從低利率流向高利率。
三農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和貸款。要使資金和貸款自覺地經過市場流向三農,三農投資的利率至少不得低于城市各類項目的平均資本收益率。但是,三農項目、尤其農業企業項目,不僅單位占用資本的收益率低,而且三農企業付不起較高的貸款利息。這就形成了一個兩難矛盾。一方面,投給三農的資金和貸款至少需要獲得市場平均收益率;另一方面,三農企業既無較高收益率、又付不起較高的貸款利率。要解決這個兩難矛盾,需要政府財政的幫助。
在這個方面,政府可以做兩件事。第一件事,減稅,即減少或免去三農企業的各類與收入相關的稅費,減少或免除三農投資收益的稅收。這樣,其它條件不變,與城市企業相比,三農企業的稅后凈收入會增加10%-30%左右,投向三農的資金或貸款利率也會增加10%-30%左右。
第二件事,貼息,即政府為三農企業支付部分貸款利息。這樣,即使三農貸款利率保持較高水平,有了政府的貼息,三農所實際支付的利率卻來得低一些。
特別地,減稅貼息充分地運用少量的財政花費作為杠杠來撥動幾倍、甚至十幾倍或幾十倍的社會資金投向三農。具體地,免除相當于10%的三農投資收益的稅收,實際等于使三農投資的收益增加了10個百分點。如果這10個百分點的收益增加使得三農投資的總收益率等于甚或高于城市投資的總收益率,則,1元錢的財政支出就能撥動10元的社會資本流向三農。再如,如果補貼5%的利率使三農貸款總利率等于甚或高于城市貸款的利率,則,5分錢的財政支出就能撥動20元的銀行貸款流向三農。
(六)逐年付租,降低投資三農的初始資本以降低風險、提高收益率
三農就是三農。無論三農的農業生產項目、或是縣鄉工業項目、還是鄉鎮商業項目,其收益現金流量,與城市的各類工商項目相比,都會相當地低。那么,給定相對低的收益現金流量,是否有辦法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率呢?
我們從經典的或基本的計算投資回報率的公式出發來討論。這個公式的最簡形式是:投資回報率=凈現金收入流量/資本投資量。請注意,在這個公式中,作為分母的,不是每一經營時期的資金占用量或資金成本,而是資金投資量,或曰墊支資本的數量。
上述公式告訴我們一個基本的投資常識:在每期現金凈收入流量給定的條件下,初期的投資量越少,資本的投資回報率越高、投資回收期限也就越短;反之,初期的投資量越多,資本的投資匯報率越低、投資回收期限也就越長。
就是說,如果有辦法在不減少未來收入流量的前提下減少初期的原始資本投資,就能在收入流量不變的條件下提高三農投資的收益率。
這個辦法就是所謂的“逐年付租”。具體地講,在進行農業企業改制時,在涉及需要大量土地從事經營的農工商項目時,與土地相關和其它資產的價款,不必要求一次付清,初期只要支付20%左右既可,其余的價款可以列為租金逐年償付。這就象貸款買房子一樣,因為有房子作為抵押,頭期付款或投資只要能抵消變賣損失即可。
不難看出,根據所謂“逐年付租”的辦法,由于三農項目的投資者,在購買相關資產和土地使用權時,不必在初期繳付太多的價款,從而不必投資太多的原始資本,這樣,在不影響項目未來的收入流量的同時,既能降低三農項目的風險投資,又使其收益率相應提高。
總之,要破解三農融資難題,除了從三農銀行金融體系上著手,除了從財政撥款、財政信貸、減免農業稅費等直接財政支持上著手,除了從農產品價格的提升或補貼上著手,更重要的,必須從降低三農投資和貸款風險、提高三農投資和貸款收益率著手。只有三農投資和貸款能夠至少獲得平均收益率,才能解決三農的融資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