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約“三農問題”的兩個基本矛盾
時間:2022-02-12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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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中國其實并不能算是農業大國,而是農民國家。因為占總人口70%以上的農民“自給自足”的糧食約占常年產量的70%;占小農總數85%的農戶其農業產出的商品率低到僅
夠維持簡單再生產。所以,中國從來就沒有純粹的農業調控政策;從來宏觀決策研究的著眼點往往在于解決“農民、農村、農業這三農問題”……
對農民、農村和農業這“三農問題”起制約作用的矛盾主要是兩個:一是基本國情矛盾——人地關系高度緊張;二是體制矛盾——城鄉分割對立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矛盾。正是受制于這兩個愈演
愈烈的基本矛盾,我國農業因小農經濟嚴重不規模化,土地隨人口增加愈益分割細碎而無法與市場經濟接軌的問題,才在市場經濟作為改革方向確立之后,越發受到改革者的關注。
第一個國情矛盾造成農業的主要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之間的關系嚴重扭曲,以至于中國不僅過去、現在也不得不長期作為“農民國家”(而并非農業國家),自立于現代市場經濟之外。這是自從清康熙年間以“新增人丁永不納稅”為開疆拓土的后續政策,導致人口百年翻兩番,以及五十年代的人口政策導致半個世紀翻兩番的歷史留下的。近中期看,這一基本矛盾只可能相對緩解而不可能根本消除。
第二個體制矛盾則進一步加劇了第一個矛盾的作用;是故在研究和調整上仍有可為之處。人們已經認識到城鄉分割二元結構導致城市化大大滯后于工業化;大包干后恢復的小農村社經濟無力抗拒城市壟斷資本集團的進一步剝奪,因而城鄉差距不斷擴大。但現在還幾乎沒能采取有效政策加以解決。
在這兩個矛盾制約下,農民是“三個月種田,九個月過年(賦閑)”,農村人口過剩壓力很大。按現行人地比例,到本世紀末農業勞動力將過剩2.4億,農村人口過剩5億多。另有研究報告顯示,到下世紀初即使決策足夠理性并且不出現大的反復,城市化率能達到60%,在人口增長到16億時仍將有6億人口留在農村;因此,人地關系仍然不可能根本改觀;更何況假設條件很難滿足。
其二是在經濟高速增長時,大批農民勞動力做為“糧食高消費人口”進城打工,會直接影響需求,拉動糧價上漲。1992年以后的投資高潮導致基建項目大上,勞動力需求上升,大量農村過剩勞動力流入城市,有統計說6000萬人,也有說8000萬人。這些人由非商品糧消費者變為商品糧消費者;而他們的人均消費量又是城市居民的兩倍甚至三倍以上(前者每月20多斤,后者要達到60多斤)。如果是8000萬人,新增糧食需求量(主要是計劃外部分)約為500-600億斤每年。由此分析1993年在全國糧食增產的同時廣東卻出現大米、主要是劣質米開始搶購的現象,進而造成全國性的米價上漲,農民進城打工新增加的需求拉動至少是原因之一。
類似的現象五十年代初國家“一五”計劃時期也曾發生過,當時采取的對策是“統購統銷”;但城市的成規模需求與小農經濟的不規模供給之間,供需體制不對稱。政府也無法與一億多小農談判,因為交易費用過大。于是為了保證國家工業資本原始積累所必需的低價糧食供給,壓抑農民抵制,就搞集體化運動。其實一鋤一鐮式的簡單生產力相加,當然不意味著規模經營;也并非生產關系的進步……。現在,這個現象又發生了;而且對策也有某些相似之處。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例如1994年被農民稱為“二統購”的定、議購總量增加50%以上;部分城市恢復票證供應;以規模經營加集體經濟為主要內容的二次飛躍也漸成議題。本文對此并無肯否,只是感到“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馬克思說過,歷史上大的事件往往重復出現。如果第一次是悲劇的話,那么第二次就是笑劇了……。
現在農業和農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兩個基本矛盾沒有緩解,使農業無法與市場經濟體制結合。盡管我國農業現在有一定的商品率,但歷史上早在宋代農業就有15%的產品是為市場生產的。現在若要進入市場經濟體制,首先要有市場主體。顯然,自給自足的小農不是市場主體,它不是為“賣”而是為“活命”才生產的。土地也主要不是作為生產資料、而是作為社會保障資料按人頭分給農民的。這就是說,市場體制要求的價值規律,對于農村最主要的生產資料的分配,還不能起支配作用;農業要素不僅不能優化配置,而且在人口大量增加的情況下,所有的土地都不得不按人頭重分,農村叫作“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農產品的價格調整也沒有余地。國內主糧價格一般都高于“天花板”,玉米一度超過國際價格水平80%以上。但進出口因外貿、流通的壟斷利潤太大,根本無法對國內價格起調節作用。轉手倒一個批件就是幾十萬,加上中間環節,進口糧食到銷地的價格反而比國內市價還高。近幾年的教訓告訴我們,不打破外貿、金融、流通等部門的壟斷,就農業談農業或單純強調增加農業投入都對,但是卻都沒有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