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在市政和園林綠化專題會講話

時間:2022-05-09 0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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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在市政和園林綠化專題會講話

同志們:

本次會議的目的是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具體工作任務,并為下一步體制機制調整做好充分的業務準備。

一、進一步明確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的目標任務

現在已經是5月中旬,局屬各單位都已按照年初的工作目標和任務,穩步有序地推進了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方面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結合今年的目標任務,要進一步明確三個問題。

一是進一步明確工作的核心。吳小平局長在2011年2月16日全局干部大會上所作的《開拓創新、奮力拼搏,全面推進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報告,是今年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核心和立足點,即:環保整治工作要堅持重點突破,以抓大型案件為主,微型案件為輔;以抓企業為主,百姓個體為輔,以抓重點投訴案件為主、個案為輔,破解環保執法難點。園林綠化工作要及時查處舉報投訴的破壞園林綠化行為,結合公建項目管理,主動打違損綠行為。市政工作要重點打擊破壞、損毀市政公用設施和影響燃氣安全的違法行為,確保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是今年工作的方向和指針,工作的核心和立足點。局屬各單位必須緊緊圍繞這一核心,創造性的開展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

二是進一步明確工作的任務。今年,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是圍繞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任務要求,努力推進“六城聯創”工作。與市城管執法局的工作密切相關的,重點是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和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這兩項工作。市政府創園工作方案明確提出,要科學規劃、依法治綠,要求建立和完善城市綠化執法隊伍,從嚴查處侵占綠地、非法砍伐、破壞綠化等行為。創環保模范城市要求加強建筑工地揚塵管理,加強噪音污染防治和餐飲業排污防治,這些都是對我局工作的明確任務和具體要求。

三是進一步明確工作的契機。第一個契機是根據麗執法黨[2011]2號文件要求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要通過學習實踐活動重點解決好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觀念、體制機制、工作方式、工作效能、黨風廉政等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第二個契機是根據麗執法〔2011〕16號文件要求開展的“兩提高,兩降低”主題活動。該項活動要求創新服務方式,暢通訴求渠道,改進機關作風、強化民主決策,保證政令暢通,切實提高市政園林綠化和環保方面的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第三個契機是借助國家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和監察部聯合開展徹查房產項目容積率調整這一東風,重點推進公建項目中借改變容積率而非法壓縮綠化指標的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二、推進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的具體措施

2011年的目標任務相當繁重,壓力非常大。要想如期圓滿完成這些目標任務,不僅需要局屬各單位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百倍的投入工作,還需要重點解決好以下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執法職能拓展的問題。目前,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還停留在舊職能“接接投訴、出出警”的被動階段,新職能基本沒有去碰、去嘗試、去拓展。局屬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吳局長在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主動出擊的要求,敢于執法、敢于碰硬,深入公建項目、機關單位、居民小區拓展市政園林綠化和環保方面的新職能。

二是執法方式方法的問題。重點提升文明執法和主動執法的意識,解決執法隊伍中個別存在的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執法不公等問題,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工作方法。

三是執法規范性的問題。重點解決執法隊員業務不精、辦案質量不高,執法行為不規范等問題,推進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執法工作向標準化、格式化、規范化邁進。

針對上述需要解決和改進的問題,下一步要重點要落實好以下幾項措施。

1、創新機制,提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扭轉執法工作基本上圍繞舉報投訴展開,整天疲于應付、窮于對付、工作主動權沒有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被動局面。

一是尋載體,搞活動。今年,重點要依托三個裁體開展執法活動,切實解決好職能拓展問題;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和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創新執法方式,調動積極性的問題。

第一項是依托“綠色護考”這個載體開展環保執法活動,這項工作的實施方案已下發各單位,現在已進入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局屬各單位要及時中、高考期間的禁噪公告,組織各類新聞媒體對“綠色護考”行動進行宣傳,并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和跟蹤報道,努力營造良好的全社會護考氛圍。進一步梳理好前階段排查資料、聯合環保等相關部門集中力量開展對娛樂場所、建筑工地、商場及音響制品店、小型金屬加工點等的專項整治行動,為考生營造安靜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完成護考任務才是工作的第一步,重點是要通過護考行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超標排放噪音違法行為,從快從嚴查處一批熱點問題、整改一批難點問題、處罰一批重點問題;同時探索出一條介入娛樂業場所規范化管理噪音的新路子。

第二項是依托“六城聯創”這一載體,深入推進創建國林城市活動。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2012年要完成創建省級園林城市活動,2013年實現創建國家級園林城市。這是把“科學規劃,依法治綠”的方針落實到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契機,局屬各單位要按規劃劃定綠化用地范圍,嚴格實行“綠線”管制,加大對城市新區、居住區、單位附屬綠地等管理和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侵占綠地、非法砍伐、破壞綠化等違法行為。

第三項是依托“小液化氣站點整規”這一載體,深入開展燃氣安全執法。根據我市“十小”行業整治規范工作部署,5至12月開展全市小液化氣站點整治規范工作。市城管執法局的工作重點是積極爭取提前介入規劃布點工作,完善許可審批備案工作,查處違規經營和無證經營工作,確保規范、安全經營和使用燃氣液化氣。

二是設試點、取經驗。為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積累工作經驗,從現在開始到6月底結束要開展一系列的試點工作。在試點工作中要把握好重點和方向,總體要求是通過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執法重心下移,發揮基層社區、物業日常管理作用的有效途徑和模式。具體要求是:公建項目綠化執法試點重在深化職能和從嚴執法;噪音執法試點重在嚴管重罰抓成效,為市民創造清靜舒適的創業和生活環境;園區企業綠化執法試點重在處理好嚴格執法與優質服務的關系,依法為企業發展做好服務。具體試點任務是:城南分局重點是搞好娛樂場所噪音管理和餐飲業油煙污染管理兩項試點任務。城北分局重點是搞好公建項目綠化管理和燃氣行業安全管理兩項試點任務。開發區分局重點是開展園區企業綠化管理和市政設施管理兩項試點任務。各分局要詳細制訂試點方案,深入組織實施,認真進行經驗總結。各分局要在5月15日上報試點實施方案,市局將在7月上旬組織試點經驗交流以及執法隊員現場模擬辦案經驗交流兩項活動。通過全面系統的試點經驗總結及交流,進一步規范辦案,提升水平,為下半年市局機構改革后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深入推進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2、規范措施,促成效。根據市局開展“兩提高,兩降低”活動的要求,局屬各單位必須積極主動采取措施,有效解決執法隊伍中存在的作風不實,業務不精,辦事不公,效率不高以及“中梗阻”等問題,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務水平。

一是推進規范性案件整理工作。通過認真辦理,仔細分析,梳理出一批典型的、規范的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方面的執法案卷,制作成標準化、格式化、規范化的執法案件模版,提供給執法隊員學習參照,促進大家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提高。這項工作要求各單位在6月底前完成,具體數量是:城南、城北分局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三個類別各1件,每個分局總共3件;開發區分局1件,類別可以自由確定。法制處要做好該項工作的全程業務指導工作。

二是建立人人辦案制度。為進一步提高全體執法隊員的執法水平,提高案件查處辦理的速度和質量,必須建立人人辦案制度。每一個從事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方面工作的隊員,不但應該會辦案、還要能辦案、而且必須要辦好案。監督處要做好督促落實工作。人人辦案制度的具體要求是:市局分管領導和分局長每年親自辦理2個案件;分局分管副局長每年要辦4個案件,平均每季度辦1件;中隊長每年要辦12件,平均每個月辦1件;副中隊長和隊員每人每年要辦24件,平均半個月辦理1件。這些數量要求是最低底線,上限根據具體工作量再確定。領導干部和執法隊員要通過親自參與辦理案件,進一步學習法規知識,熟練掌握業務,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并以此探索執法工作的新方法。

三是建立爭議案件討論制度。在執法過程中會碰到一些存在不同見解、不同看法,分岐較大的案件,往往會伴隨著推諉扯皮、相互埋怨和效率低下等問題。因此必須完善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有效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不能搞一言堂。爭議案件討論要打破中隊、分局處室這些區域界線,邀請相關人員一起參加,讓大家共同參與、共同討論案件,以達到共同學習,共同提高,民主決策的效果。法制處要負責進一步明確操作方法,各分局要認真執行。城南分局金山新村6幢和8幢之間毀綠案件的討論,法制處要盡快組織討論,并要達到兩個目的:一是討論后形成明確處罰意見并及時作出處罰決定;二是進一步明確《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第18條、20條的適用范圍,劃清界限不在模棱兩可,29條和32條處罰規定要具體化、標準化,以后該類案件參照執行。

四是完善數據統計和案件歸檔制度。準確及時的數據統計資料,不但可以全面反映各分局中隊各個階段所做的工作情況,還可以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信息和依據。所以各分局要高度重視數據統計和上報工作,指揮中心要切實做好業務指導和數據收集整理及分析工作。各分局中隊的摸底資料,日常工作臺帳,執法案件卷宗等文書檔案資料,要按照相關制度和規定,及時整理歸檔,以免造成遺失。各分局長要抓好落實,對于遺失案件材料的責任隊員,必須根據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3、齊心協力,保落實。今年,環保、市政和園林綠化工作任務很重,壓力很大,各分局要明確目標,狠抓落實,各處室、中心要齊心協力做好服務與指導工作。

法制處:負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上的業務指導和把關,負責人人辦案制度和爭議案件討論制度的完善和組織業務培訓工作。

監督處:負責創園工作的組織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對日常執法活動、綠色護考、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以及人人辦案制度的落實情況等的監督檢查工作。

指揮(受理)中心:負責相關的舉報投訴受理工作,負責綠色護考,小液化氣站點整治,以及各項試點等的組織協調和人員調度工作,負責相關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活動和試點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市局層面的試點經驗總結工作。

政治處:負責各項活動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