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誠信政府”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29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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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建設“誠信XX”工作的意見精神,全面促進XX經濟發展,進一步規范政府部門行為,提高政府信譽度,決定開展創建“誠信政府”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總體要求,以發展為第一要務,圍繞建設經濟強縣、現代文明縣的奮斗目標,發揮地域優勢,以誠信為核心,以繁榮縣域經濟為目的,提高行政效率,全力打造“誠信政府”。
二、總體目標
通過五年的時間,著重從決策、管理、監督、服務、商務等方面,加強政府信用建設,逐步形成政府信用體系,樹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創建現代化誠信服務型政府,取信于民,服務社會。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教育階段(2005年10月—2006年5月)
認真貫徹全國整規辦、等六部門《關于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精神,通過輿論宣傳、專題講座、知識競賽和舉行誠信宣誓儀式、公開誠信承諾等措施,廣泛深入地開展誠信道德教育,普及誠信知識,弘揚誠信文化,倡導誠信觀念。
1、用1年時間進行宣傳發動和信用道德教育,在全縣掀起集中宣傳熱潮,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和基層組織作用,大力倡導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重視抓基礎、抓細胞,在城市社區廣泛開展“文明誠信家庭”、“文明誠信居民”評比活動。
2、在全縣開展“誠信政府”為主題新聞宣傳活動,總結和推出一批工作典型,宣傳誠信典型,對典型經驗及時總結和推廣,利用輿論工具廣泛宣傳,起到引導示范作用,為深入推進全縣信用體系建設創建必要條件。
3、加強誠信培訓。
(1)結合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把誠信教育列入干部培訓、機關教育整頓、職工在職培訓內容。
(2)以“誠信政府”建設為重點,采取集中學習、講座等形式分類分層次加強對政府機關干部、職工進行教育培訓廣泛普及信用知識。
(3)廣泛開展“誠信政府”活動,分層次舉辦干部、職工誠信教育培訓班,加強對個人的誠信教育和知識培訓。
4、深入開展“講誠信、改陋習、樹新風”活動,堅持行政執法與市民監督相結合,以市區公共場所為重點,嚴格處罰隨地吐痰、隨處便溺、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不文明行為。
(二)創建實施階段(2006年9月—2010年)
打造“誠信政府”,按照XX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步驟,先政府主導,后市場運作,政府信用體系,企業信用體系和個人信用體系跟進,采取分布實施的方式推進。
1、由政府辦公室牽頭,政務服務中心、法制辦、監察局等相關單位配合,按照“信用XX”的建設目標,建立政府信用信息體系,積極推進政府新喲內制度建設。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加大政務公開范圍,實行政府決策公示制、聽證制、專家咨詢論證制、預告制和通報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成立政府信用投訴中心,實行行政承諾制,轉變政府管理方式,為社會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務。
2、由政府辦公室牽頭,政務服務中心、法制辦、監察局、司法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單位配合,建立質詢解釋、道歉、行政補償、行政承諾和履行職責考核制度,深化對政府部門的評議工作,完善行政復議監督、政務督查、行政監督、財經審計等監督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對政府工作人員的嚴重失信行為進行曝光和依法查處,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
3、由政府辦公室牽頭,科技局、發計委配合,全面實行電子政務建立政府工作局域網,推動部門、行業之間的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信用資源共享并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進一步做好“XX信息網站”建設,把XX縣的資源優勢、旅游優勢等全面推介出去。
4、建立健全“誠信政府”建設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成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劉宏軍為組長,政府組成人員為成員的XX縣“誠信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政府信用建設工作,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
5、建立信用信息基礎平臺,為社會信息體系提供服務和應用的技術支撐;建立信用監管平臺,為信用征集、信用評估、信用查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規范的運行機制和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三)完善提高階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
加強對“誠信政府”建設的考核監督,不斷總結經驗,豐富和完善“誠信政府”信用體系建設的內容,基本建立起與XX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
由XX縣“誠信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打造“誠信政府”的基本經驗,通過日常運行和管理中反映出的問題,進一步開展社會調查、理論研討等形式,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豐富和完善“誠信政府”的主要措施,適應市場要求,完善各項制度,責任落實到人,明確時間進度。抓好監督檢查,狠抓措施落實,切實展現“誠信政府”新形象,使“誠信政府”逐步走向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四、保障
嚴格依法進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相關信用產品,確保公民個人隱私不受侵犯,確保政府政務機密及其他相關信用信息不被隨意泄露,加強信用信息的安全防護和保障。
(一)在征信和評估方案設計環節上,征信目錄(信用信息)和信用評級指標不得涉及個人隱私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方面的機密,方案實施前要組織有關專家開展專門論證,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
(二)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數據的處理和存儲以及信用的查詢公示、等級評定等活動中,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業務操作流程規范,避免相關信用信息被隨意泄露,造成對個人隱私的侵犯、政務機密的泄露。
(三)在技術運用環節上,對涉及面向社會公眾的信息查詢公示的信用公共網絡平臺,要實行安全的身份認證,提高系統的安全性,確保數據傳輸和信息運用的安全;在信用公共網絡平臺與政府職能部門或信用中介機構的信用專門網絡平臺之間,實現物理隔離,各自獨立運轉,確保系統安全。采用專門的設備進行兩網之間的溝通聯絡,定期交換數據和信息。
(四)為切實保障信用安全,依法推進XX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針對信用信息的采集、數據的處理和存儲、數據的交換、信用等級的評估、信用的查詢公示等各個環節,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應用標準。
(五)加快“誠信政府”計算機網絡平臺建設工作。
1、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托“XX信息港”網絡平臺,大力推進政務上網,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政務信息。
2、加大電子政務建設力度,推動政府采采購、行政審批、行政管理、政策宣傳等方面實現信息化,轉變政府管理方式,為社會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務。
3、依托電子政網絡,建立政府信息信息系統和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信用檔案,推動部門、行業之間的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信用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