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代表建議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時間:2022-08-03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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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代表建議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人大代表在人代會上以及閉會期間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統稱建議)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方式,也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筆者從事代表工作多年,發現代表建議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

每年人代會,人大代表提建議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質量方面卻不盡人意,存在以下幾個現象:一是由議案轉為建議的數量多。代表對議案的本質及其要求不甚明了,對議案和建議的概念模糊不清,每年召開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上,有相當數量的議案實際上是屬于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二是代表建議寫作格式不規范。代表建議雖然不像議案要求那么嚴格,但也要說明建議理由,提出解決方案。實際上,有相當一部分建議只提出問題和要求,而沒有解決問題的辦法或提出的辦法過于簡單,“一句話建議”也不鮮見,個別建議甚至存在未經調查研究、在人代會期間匆忙拼湊,內容空洞等問題。還有一部分建議則直接要求解決錢、物或幫助解決某個具體問題,“精品”建議少。

那么,應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筆者認為,提高代表建議的質量,可以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創造條件,提供服務,確保代表知情知政。各級人大常委會可以通過舉辦法律培訓班,印發學習資料和請連選連任的代表介紹履行職責的經驗,增強代表意識,提高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水平;可以采取邀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組織人大代表參加政情通報會,有計劃地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查、執法檢查活動,為代表知情知政,體察民情創造條件。二是早作準備,深入調研,確保代表建議言之有物。“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要寫出有一定質量的建議,每位人大代表要牢記選民的重托,認真行使代表建議。平時要注意關心國家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大事,密切關注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所提建議具有較高的思想性;在日常生活中做“有心人”,注意觀察和思考問題,做到所提建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學習和掌握必備的法律知識,自覺依法辦事,使所提建議于法有據,具有一定的權威性;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做全面細致的調查研究,做到所提建議具有一定的準確性。為此,在每年的人代會召開前,人大常委會應該安排代表深入選區,走訪選民,了解本區域社情民意,為代表更好提出建議提供依據和做好準備。在代表小組活動時,可以安排代表對擬提出的建議意見進行討論醞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文字材料。這樣,有了充足的時間保證,代表提出的建議就比較成熟,寫作格式也符合要求,避免了代表在大會期間臨時動議,匆忙寫就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