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民主政治基石 推進社會和諧建設
時間:2022-08-03 03:38:00
導語:夯實民主政治基石 推進社會和諧建設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黨領導下的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民主權利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志有機結合起來,暢通民意渠道,妥善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形成和衷共濟、和睦相處、心情舒暢的政治局面,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是人大的職責。構建和諧社會要做許多方面的努力,當前尤其需要認真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傾聽民聲,了解民意,暢通民意民智渠道
構建和諧社會,關鍵在于黨群干群關系的融洽。這既是檢驗社會人際關系的晴雨表,又是衡量我們調整利益關系、保持社會公平的一個標尺。民意民智暢不暢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因素。人民代表大會是各方面代表組成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國家權力機關。人大代表隊伍匯集了各方面的精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人才庫、動力源,是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也是人民群眾充分表達意愿、實現有序政治參與的重要渠道。人大是權力機關,也是民意機關,人民代表大會是人大代表為民代言、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政治平臺。構建和諧社會,必須發揮人大代表的獨特優勢和特殊作用。如何發揮好人大代表在人民與黨和政府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具體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順暢的民意溝通機制。經濟基礎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體和利益訴求。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解決利益矛盾,自覺維護安定團結,是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人民群眾的呼聲能不能及時、有效地反映上來,關鍵是加強人大代表與選民的聯系,為暢通民情渠道創造相應的條件。海珠區人大常委會從制度化建設入手,建立了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代表接待選民制度、代表公示制度,在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設立了代表和選民聯系電話,從制度和辦公場所上為代表聯系選民提供了保障。代表聯系選民形式也比較多樣化。有安排代表在社區活動中心定期接訪群眾,有安排代表到社區走訪選民,有安排代表和選民代表進行座談等,有效地促進了代表與選民之間的良性互動。此外,通過組織代表集中視察、代表向選民述職,加大代表與選民聯系的密度,促進民意渠道的暢通。
2、為人大代表出謀劃策提供優質服務。人民的整體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具體利益構成的。我們在制定政策和開展工作時,必須堅持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此,必須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積極開展專題調查和專題視察。結合黨的中心工作,抓住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人大代表為經濟社會發展出謀獻策。一是開展專題調查,提出專題調查報告。通過廣泛征求意見,找準調研課題,可采取綜合調查與專題調查、深入調查與潛心研究相結合等形式,注重多樣性、多層次、多渠道地開展調查研究,形成專題調查報告,為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二是開展專題視察,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針對國有企業改革、城市拆遷、市場管理等問題,組織專業性較強的人大代表進行視察,提出有針對性、建設性的批評、意見和建議,著力解決好這些影響群眾利益的問題。三是召集人大代表為區的經濟發展獻計獻策。很多經濟界的人大代表對我區的經濟工作很關心,我們要因勢利導,召集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大代表與區政府領導進行座談,為區的經濟建設出謀獻策。
3、督辦代表建議要做到有實效。高度重視和落實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體現在代表建議辦理過程中,要著力抓好交辦、辦理質量和問題的解決率等重要環節,注重加強對代表建議辦理的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承辦中遇到的問題。對重點建議的辦理,實行常委會領導跟蹤督辦制度,積極推進有關建議的辦理落實。
二、加強信訪工作,著力化解矛盾,營造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
我國發展正處于新的轉型期,改革的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調整,必然使社會矛盾不斷增多。人大信訪要起到服務群眾、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作用,也要作為了解民情、引導民意的重要渠道。為此,要把信訪工作作為人大監督“一府兩院”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公正司法的窗口;作為收集民情,通達民意的一個重要渠道,緊緊圍繞穩定這個大局,與時俱進,積極探索。信訪工作要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須實現“三個轉變”:
1、由單純的接待來訪來信處理向歸納、綜合、分析信息方面轉變。通過對一個時期信訪情況的分析,了解人民群眾在關心什么,有什么要求和期待,有什么傾向性的社情民意,準確把握社會心態,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理順人民群眾情緒,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去年,海珠區人大常委會收到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共455件,其中來信256件、來訪174批308人(次)、來電25個。對這些紛繁復雜的信訪件,通過歸納分析,抓住涉及影響社會安定、大規模的群眾集訪、司法不公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弱勢群體反映的問題重點督辦。針對來信來訪反映比較集中的城建拆遷糾紛、企業改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涉及群眾利益問題,常委會把信訪工作的重點放到調查督辦和跟蹤落實上,做到有訪必復,而不是簡單地轉辦。對群眾來訪反映的重大問題,常委會領導親自閱批和督辦,維護了群眾的合法利益。
2、由被動接待來訪向主動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轉變。過去的信訪是坐著等別人上訪,為了主動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分片負責聯系走訪代表聯組,直接聽取群眾的呼聲;不定期走訪慰問病災特困代表(戶);常委會各工作機構要根據各工作需要,做好約訪人大代表或信訪者的工作,聽取他們的批評、建議和意見,并當場答復解釋或采納他們的合理化建議。通過這些工作,促使不少信訪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一線。
3、由一般性的轉辦交辦案件向更好的為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和人大代表履行職務服務方面轉變。為了把信訪真正作為監督的窗口,要注意把信訪工作與人大及其委會依法行使職權有機結合起來,注意把一些重點的信訪案件根據內容交常委會各工作機構,把信訪工作和個案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加大監督力度,督促有關部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為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服務。
三、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發揮監督效能,推進“三
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從而推進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工作,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通過履行法定職權,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的發展觀,推動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
1、圍繞經濟工作加強監督。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這一中心工作,針對我區經濟工作的特點,對經濟管理宏觀協調、國有資產管理、農業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等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的順利實施。對于區域中重點工作、財政稅收及重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要定期進行審議和檢查;對于關系經濟發展的重大事項,有選擇地列入監督的范圍和監督的重點,做到宏觀監督和微觀監督相結合,使監督工作進一步向深層次推進。
2、圍繞環境創新工作加強監督。優化和創新經濟發展環境,是全區的重點工作。要堅持監督“以人為本”的原則,緊緊抓住影響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環境建設進行重點監督。通過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組織代表視察調查、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程跟蹤監督等形式,支持政府搞好重點基礎工程建設和涉及群眾生產的重點工作,改善經濟發展環境。
3、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監督。要堅持把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監督重點,圍繞城市房屋拆遷、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傳染病防治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有計劃地聽取審議“一府兩院”的工作匯報,組織視察和執法檢查;高度關注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加強對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司法審判等工作的審議監督,實現、維護和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圍繞依法治區加強監督。通過組織舉辦法制講座、代表座談會等形式,廣泛開展憲法和人大知識的宣傳活動,增進人民群眾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了解,增進“一府兩院”依法執政執法意識。在執法檢查中,重點對群眾比較關心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安全生產法、傳染病防治法、國土法等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
5、圍繞人事任免加強監督。把黨管干部原則與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權結合起來;把任前監督和任后監督結合起來。嚴把任前法律考試關、供職發言關、任后就職宣誓關、任后述職評議關等人事任免和監督工作。把是否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作為對任命干部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的要求深化述職評議,增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