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族宗教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時間:2022-08-04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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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真踐行**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駕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當今世界與過去相比發生了很多深刻的變化,民族宗教工作遇到了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
同時,民族宗教問題所固有的普遍性、長期性、復雜性、國際性等特征仍然存在,它們與這些新情況交織在一起,會變得更加復雜,不斷產生一些新的矛盾。面對這種形勢,我們必須深入學習和認真踐行**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從實際情況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標志著我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第三次思想解放高潮的到來。它蘊含著豐富的理論內涵,為解決新時期的各種新問題提供了指南。我們一定要深入學習,并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
第一,樹立創新意識,不斷解放思想,推動民族宗教工作與時俱進。當今時代,是創新的時代。解放思想、求真務實、不斷創新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發展的不竭動力,是**同志對全黨的殷切希望。我們只有勇于創新,善于創新,才能使民族宗教工作保持勃勃生機。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我黨肩負著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的雙重任務。我們所進行的事業是前無古人的,沒有任何先例可循。所以必須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不斷探索,在已有工作成績的基礎上不斷推陳出新。一方面,要在工作思路上創新,主動適應形勢的變化,審慎地研究民族宗教領域的新趨勢,不斷接受新事物、新觀念,拋棄一切不合時宜的舊思想、舊觀念,從計劃經濟意識、小農意識、官本位意識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努力成為解放思想的實踐者。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作風上創新,按照十五屆六中全會的要求,加強并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關心群眾,真抓實干,開拓進取,知難而進,樹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風。從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學會并善于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為黨和政府當好參謀助手。要切實關注少數民族群眾的實際困難,熱情地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要深入到信教群眾中做耐心細致的工作,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引導他們擁護黨和政府、為國家的繁榮富強做貢獻,最大限度地團結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把他們的力量凝聚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共同目標上來。
第二,強化政治意識,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無小事”。特別是在世界政治向多極化趨勢發展,經濟全球化進程不斷加快的背景下,民族宗教問題與整個社會進步和國家安全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各級領導必須增強政治敏銳性,自覺地把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各種問題與社會穩定發展大局相聯系,對于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和分析,警惕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宗教問題做文章。同時,積極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維護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使我們的黨和政府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別指出的是,無論從現實和長遠看,都不能使宗教的陣地越來越大。這是一個大原則,思想上必須十分明確,行動上必須十分堅定。各級領導都要十分注意如何把握這項工作的“度”。現在看來,我們有些地方的領導對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問題還不是很清楚,認識不敏感。這就更需要民族宗教工作部門的同志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增強政治敏銳性,善于通過各種事件的現象把握其本質,積極主動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第三,增強責任意識,做到守土有責,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當前,我們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要實現現代化建設的第三步戰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把包括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在內的廣大人民群眾最大限度地團結起來,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創造性,共同推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保持社會穩定是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民族宗教領域是個敏感的領域,世界范圍內一些地區的沖突,大都起因于民族宗教問題。民族宗教問題處理得不好,就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所以各級政府必須把民族宗教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重視和支持民族宗教部門開展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部門必須時刻牢記肩負的重任,繼續健全和落實維護穩定責任制,采取深入扎實的工作作風,加強對各種情況和問題的調查研究,密切注視民族宗教領域的動向,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種突發性事件,把已發現的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階段,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以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為中心,積極開展民族工作
現階段,我國的民族問題集中表現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迫切要求加快經濟文化發展方面。因此,深入貫徹**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抓緊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生產力水平、文化發展水平、群眾生活水平“三個相對落后”狀況,仍是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務。今年的民族工作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
第一,以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民族區域自治法》為契機,加大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支持力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黨和國家處理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18年的實踐證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民族問題的具體實際相結合的一個偉大創舉,是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處理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它以基本法的形式把黨和國家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固定下來,對保障少數民族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對維護國家統一和邊疆穩定,促進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政治安定、民族團結、社會進步發揮了巨大作用。為了適應經濟和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年修改了《民族區域自治法》,加重了上級國家機關對民族自治地區領導和幫助的責任和義務,加大了對民族自治地方發展經濟、教育的扶持力度。這就為民族自治地方通過自身努力加快發展、縮小與其他地區的差距創造了一個極好的外部環境。因此,要抓住貫徹實施修改后的《民族區域自治法》這一契機,全面提高民族工作的水平。《民族區域自治法》是國家的基本法,貫徹執行它的各項規定,不只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工作部門的職責,更是各級黨委、政府及所屬部門的法定義務。各級政府要深入持久地開展《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宣傳教育,并在實際工作中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辦實事、辦好事。民族工作部門要積極發揮協調職能,形成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的合力,共同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政府所屬各部門要立足自身職責,把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作為重要工作來抓。我省實行了民族事務委員制的工作制度,各委員單位的工作積極性都很高,多年來對民族地區的發展給予了大力的支持,希望今后繼續發揚這種良好的傳統和作風,加大對民族地區的支持力度,針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實際,制定和完善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優惠政策,加快民族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優勢產業的培植。
第二,以開展“興邊富民行動”為載體,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本質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體現,也是黨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它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從我省的情況看,沒有民族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也不可能實現全省經濟的跨越式發展。近年來,我省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開展了“興邊富民行動”。這項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省直有關部門也積極參加。今年5月份,國家民委將在我省召開全國“興邊富民行動”現場會,向全國推廣我省的經驗。但我們決不能就此滿足,要繼續扎扎實實地把這項工作深入進行下去,不但要努力抓,還要抓出成果,要上新臺階。要借助“興邊富民行動”的開展,盡快提高我省少數民族和邊境地區廣大群眾的生活水平。民族地區要積極從自身實際出發,增強自力更生的能力。延邊州已經被列為可以享受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的地區。這些優惠政策主要都是針對建設項目的,如果我們拿不出好的項目,也就享受不到政策。實踐證明,上項目中的盲目決策是經濟工作中的最大失誤和損失。所以民族地區一定要充分發揮在“興邊富民行動”中的主體作用,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產業政策,以市場為導向,科學論證,篩選效益好的項目,以項目為中心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第三,建立良好的人才培養和使用機制,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提供長久的智力支持。提高民族地區的綜合實力,人才至關重要,這是民族地區發展的深層次動力。而就目前情況看,我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人才,在數量和質量上還都不能滿足加快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這種不適應就更加明顯。因此,必須注意立足自身實際,著眼于國際國內的大背景,樹立全新的人才觀念,打破官本位等落后意識的障礙,破除論資排輩等落后觀念,盡快培養和引進大批符合發展需求的各類人才,建立人才終身教育體制,充分發揮人才的潛質,切實做好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人力資源開發工作。
要著眼于長遠,努力提高民族地區教育水平,提高少數民族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培養民族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自己的人才,必須大力發展民族教育。實踐證明,經濟建設、社會進步、人才培養與教育發展之間是成正比的。民族教育是整個民族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關系到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還關系到民族地區人民群眾生存能力、生活質量的提高,關系到各民族的團結進步,關系到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所以,要站在戰略的高度,從長遠的眼光出發來研究和處理民族教育問題。要與時代、社會同進步、共發展,以實施素質教育為核心,著力提高少數民族整體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適應時代進步和民族發展的需要。
努力提高少數民族干部的素質,也是一項亟需加強的工作。要針對民族地區應對加入世貿組織的現實需要,根據少數民族干部的
實際情況,加強少數民族干部隊伍的建設。目前,我省的民族干部隊伍素質有了較大的提高,省民委積極主動與組織人事部門配合,做了很多工作,民委各成員單位也給予了大力支持,以后應繼續堅持下去。但是,從整體來看,民族干部隊伍還存在一些普遍問題,主要是結構性短缺,懂經營、善管理的德才兼備的領導人才不足,法律、金融、國際經貿等加入世貿組織后急需的人才短缺。干部的通融性也較差,崗位一調整,就適應不了工作的要求。民族地區人才外流現象也十分突出。
要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要建立和完善能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并充分發揮作用的人才開發和使用機制。很多時候,我們的事業發展遲緩,不是因為沒有勇于創新的優秀人才,而是缺乏創新的體制和機制。一定要為人才發展創業提供優良的“軟”、“硬”環境,努力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氛圍,在用感情留住人才、用事業吸引人才的同時,用體制和機制激活人才。
三、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做好新時期的宗教工作
**同志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指出:“做好宗教工作,關系到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關系到推進兩個文明建設,關系到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關系到我國的對外關系。”所以必須切實樹立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圍繞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確定的基本任務,全面落實黨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的管理,做好新時期的宗教工作。我在此強調兩個問題:
第一,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我們黨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基本國情出發,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宗教工作的歷史經驗作出的科學論斷。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既是社會主義社會對我國宗教的客觀要求,也是中國各類宗教自身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我國宗教發展的正確方向。但應當注意,我們倡導的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放棄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們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要求他們從事的宗教活動要服從和服務于國家的最高利益與民族的整體利益;支持他們努力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支持他們與各族人民一道反對一切利用宗教進行危害社會主義祖國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動,為民族團結、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多作貢獻。要鼓勵和支持宗教界繼續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在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方面不斷邁出新的步伐。
我國各宗教自身的改革與進步,是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重要基礎。因此,各級政府、宗教工作部門應注意引導、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按照時代的要求進行宗教內部改革。要充分發揮愛國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鼓勵他們利用宗教中的積極因素為社會發展和穩定服務,引導宗教界逐步改掉不適應社會發展的成分,使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協調。要教育宗教界人士在各種宗教活動中講政策法律、講團結穩定、講發展進步,利用他們特殊地位和聲望引導廣大信教群眾自覺維護我省團結穩定的大好局面,把精力集中到加快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上來。積極倡導宗教界人士繼續關心經濟社會的發展,捐資助教,興辦公益事業,服務于人民、服務于社會。
第二,建立有效工作機制,抵御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由于我國曾經長期遭受帝國主義侵略和掠奪,有的宗教被帝國主義控制和利用,一度成為迫害中國人民、破壞中國獨立主權的工具。新中國成立以后,我國提出了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這是我國信教群眾作出的自主選擇,為我國社會各界所歡迎,并得到許多國家宗教組織和人士的理解與支持。但多年來,我國境外某些敵對勢力亡我之心不死,一直采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利用宗教對我進行滲透,企圖達到顛覆、“西化”和“分化”的目的;還有一些境外勢力,也出于各種企圖不斷對我國進行宗教滲透。我省地處邊境,又是個多民族省份,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都比較復雜。
近年來,境外勢力針對我省的宗教滲透也一直不斷,有些地方發生的事件已經到了嚴重的程度。而從我們的應對能力來看,往往是在事件發展到了一定程度后才覺察到,反應遲鈍,工作被動。這樣的局面如不扭轉,后果不堪設想。為此,我們必須提高警惕,加大工作力度,增強反滲透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對宗教滲透問題有清醒的認識,不能貪圖眼前小利而置國家安全于不顧,對境外勢力以各種名目進行的宗教滲透,要堅決抵制。
在抵御宗教滲透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靈活暢通的信息收集和傳遞機制。宗教工作部門的同志要深入基層,全面掌握所轄區域內宗教活動的情況,并要實行動態監管,一旦發現問題,就要抓緊向有關方面傳遞信息。二是建立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抵御宗教滲透工作,不僅是宗教工作部門的任務,新聞、公安、安全、海關、教育等部門都有責任,要經常與宗教工作部門溝通情況,研究工作,發揮合力,切實解決好抵御宗教滲透問題。三是立足于實際制定工作預案,對緊急突發事件有所防范。由于目前宗教工作部門的力量還比較薄弱,而現代科技的發達,為宗教滲透活動提供了更加隱蔽和方便的方式,給查處宗教滲透帶來了更大的難度。所以有關部門一定要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制定出相應的預案,以便事件發生后,將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在完善抵御宗
教滲透工作機制的同時,各級領導要注意全面正確地執行黨的宗教政策,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團體、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眾團結在黨和政府的周圍,增強信教群眾的反滲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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