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農村金融改革 加大對農業的扶持
時間:2022-10-30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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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金融在市場資源配置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離不開金融提供連續持久的支持。我國農業基礎比較薄弱,金融如何加大對農業的扶持是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一、目前農村金融環境的狀況
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農業,采取了一系列扶持農業的政策措施,農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薄弱環節”的地位并沒有改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抵御自然災害和風險的能力不強,農業綜合生產效益低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還在拉大。農村金融環境總體上看是比較差的。主要表現:
(一)信用缺失。客觀上農業生產風險較大,投入農業的資金風險也大。主觀上也存在建國以來投入農村的大量資金,成了呆壞帳,承貸者長期以來形成了貸款是國家的錢,還不了遲早會豁免的觀念,沒有形成借債還錢天經地義的理念,信用觀念淡薄。
(二)保障體系滯后,抵御風險的能力弱。農村經濟受自然條件、市場環境、政策因素的影響較大,農民抵御風險的能力弱,客觀上導致銀行投入的信貸資金的風險較大。面對存在的風險,卻在風險的控制上缺乏必要的手段。目前我國尚未開辦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商業保險在城市競爭已非常激烈,功能日臻完善,但在廣大農村保險業務發展仍非常滯后,只有少量的房產和交通工具參加了商業保險。而種養業、農作物受自然災害、市場供求的影響風險最大,這些領域商業保險又不愿意介入。
(三)缺乏有效的貸款擔保手段。農民的資產主要是房產和一些生產資料。農村的房產一方面變現難,另一面屬生活必需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不具備抵押擔保的條件。農民的生產資料比較復雜、難定價,也不能作為抵押擔保物。
(四)金融秩序不容樂觀。農村是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務的薄弱環節,加之農民缺乏金融常識,法律意識淡薄,這就給非法集資和民間高利貸的產生有可乘之機。
二、金融支農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金融環境的好壞將影響資金的流向,由于農村金融環境較差,對資金的吸引力較弱,已嚴重影響農業的發展。
(一)商業銀行淡出農村金融市場。過去我國的金融改革沒有充分考慮農業的利益,商業銀行改革后沒有顧及到支農的信貸需求。商業銀行深化改革,信貸資金講求安全性和效益性。但由于農業的脆弱性和承貸者的信用度差,貸款風險大,商業銀行對農業貸款的積極性不高。伴隨著企業改革,商業銀行對農業服務機構的支持也在減弱,如過去的農資、供銷部門改制后許多變成個體經營,很難取得銀行貸款,致使農民購買的化肥、農藥、籽種等農用物資不僅價格高,而且質量難以保證。商業銀行逐漸退出農村金融市場,收縮機構,保留的機構也只是以吸收存款為主,很少貸款,把吸收的存款上存到上級行以獲取較高利潤。
(二)農業政策性銀行支農的作用不大。農發行是我國惟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農業銀行等商業性銀行逐步退出縣以下農村金融市場后,應彌補農村金融市場的缺陷,承擔起支農的重任。但由于農發行業務范圍的限制,只承擔糧棉油收儲的信貸業務,對農業的信貸支持只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
(三)農村資金向城市轉移,制約了對農業的信貸支持。隨著交通的便捷,再加上中國農村怕露富的觀念,許多較為有錢的人往往把錢存到城里。加上農村信用社結算渠道不暢,而郵政儲蓄、國有商業銀行由于人員素質、結算網絡、服務質量的優勢,使農村信用社存款份額逐年下降。
(四)農村信用社的貸款種類無法滿足農業發展的資金需求。農村是以農戶為基本單位占主要成分,農、工、商、貿等經濟組織并存的經濟結構。目前農村信用社主要以發放農戶信用貸款為主,信用村鎮推不開的地方發放擔保貸款。這些貸款主要支持農業季節性生產的需要,屬于低層次的資金需求,解決的只是溫飽型的資金需求,而并非小康型的資金需求。規模農業因公共農業的限制而一時難以形成、高附加值農業生產經營和公共農業建設的資金需求非常迫切,但無法滿足。
三、加大對農業扶持的措施
2005年中央1號文件指出,政府將下決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在穩定現有各項農業投入的基礎上,把新增財政支出和固定資產投入切實向農業、農村、農民的傾斜,逐步建立穩定的農業投入增長機制。這意味著中國政府將結束把農業作為政府收入來源,由農業向工業提供資本積累的舊的發展道路,而將農業和農村領域作為政府支持的對象,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給農業的發展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為金融支持農業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地方政府和部門要抓住機遇、順勢而謀,轉變“重工輕農”的思想,謀劃農業的發展,切實把農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的發展環境,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作為金融部門要充分認識支持農業發展的重要性,站在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的高度,大膽創新,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積極扶持,推動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
(一)深化農村金融改革
1、調整農業發展銀行的服務功能。解決“三農”問題是一項十分艱巨但又十分重要的任務,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惟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在支持“三農”中是應該大有作為的。要調整農業發展銀行的職能定位,強化政策支農的功能,真正承擔起支農重任。一是繼續搞好糧、棉、油購銷企業的服務,二是投資農業開發和農業基礎設施,三是扶持龍頭企業和龍頭產業發展,四是對定單農業發放議購定金貸款,。
2、引導商業銀行服務農業。考慮到商業銀行的經營必然把效益放在優先的位置,國家要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勵商業銀行進入農業競爭性行業,并開辦農村消費信貸業務,刺激農村消費需求,啟動農村消費市場;對商業銀行開辦政策性農業信貸業務的國家給予必要的補貼。中央1號文件明確指出,要建立金融機構對社區服務的機制,明確縣域內各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的義務。縣域內的金融機構不能只吸收存款而不放貸款,要建立資金回流機制,規定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三農”。
3、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農村信用社改革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農業的長遠發展。目前全國都在進行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工作,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站在對人民負責的高度狠抓落實。銀監部門要認真組織,切實負起責任,人民銀行在資金支持的過程中要嚴格把關,督促農村信用社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明晰產權關系,提高資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資產,使農村信用社真正做到花錢買機制。改革的目的不能只是為了得到人民銀行的資金支持,不能新瓶裝舊酒、走回頭路,要通過改革真正做到增強農村信用社的活力。在農村信用社改革中,要特別注意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
(二)加強農村金融環境建設
農村金融環境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司法、公安、工商、稅務和社會各方面的通力配合,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和過程。
1、誠信建設。以農村信用村鎮,農戶聯保貸款為突破口,大力開展誠信建設。廣泛宣傳和普及金融常識,加強誠信教育,樹立信用觀念,建立失信懲罰機制。
2、發展農業保險。針對農業風險的集中性、風險損失的嚴重性以及承擔者的分散性,發展農業保險要建立在國家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實行低費率和高補貼的政策。要抓緊制定《農業保險法》,建立農業保險基金,開辦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對商業性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業務的進行必要的補貼,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開拓農村保險市場。
3、完善信貸安全保障體系,探索能滿足農業的多種擔保方式。一是政府引導,適當支持,鼓勵組建民間擔保基金。二是突破傳統擔保方式的限制,接受農民自身有價資產的抵押。
(三)增加貸款種類以滿足不同層次的貸款需求
1、繼續辦好農戶信用貸款。這是農村信用社貸款的主要形式,要進一步加大信用村鎮建設,擴大貸款面。
2、增加貸款種類。要根據農村經濟的特點,設計不同種類、不同檔次的中長期貸款,并靈活應用價格杠桿以滿足不同層次的貸款需求,增強農村經濟的活力。
(四)幫助農村金融機構改善服務手段,提升競爭能力。當前人民銀行要盡快幫助農村信用社解決結算渠道不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