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維護和增強公證公信力
時間:2022-06-06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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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
答:首先,維護和增強公信力,是公證工作促進國家誠信建設的應有之義。誠信建設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持社會和諧穩定與發展進步的前提條件,是樹立中國良好國際形象、增進互惠互利的重要保障。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逐步實施,誠信正越來越多地上升為民商事法律原則和法律要求。在國家注重加強誠信建設這一時代背景之下,國家和社會對于掌握一定社會資源、對維護社會秩序起著重要作用的部門,比如政府、司法機構、法律服務組織等,賦予了應有的權威,他們作為社會公信力的主要載體,應當成為社會誠信建設的示范者、倡導者和組織者。維護和增強公證公信力,是構建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著力點和關鍵點,是推進誠信建設的基礎環節之一。其次,維護和增強公信力,是公證工作生存和發展的本質要求。公證工作作為社會信用的重要載體和法律保障,既是判斷民商事行為是否真實合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司法機關裁判糾紛的重要根據,這就要求公證工作自身要有很強的公信力。只有以維護和增強公信力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公證制度、規范公證行為、提高公證隊伍素質,把公證行業建設成為一個對社會、對群眾負責任的行業,建設成為一個社會和群眾信得過的行業,公證事業才能不斷發展壯大,公證工作維護社會誠信的職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再次,維護和增強公信力,是應對公證公信力現實挑戰的客觀需要。經過這些年的努力,越來越多的部門、單位和公民個人認可公證,選擇公證,支持公證,公證工作得到黨和政府的信賴,成為促進和保障社會誠信的重要力量。在一些地方,由于認識不到位、制度設計欠缺和措施不配套,公證文書效力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在市場經濟逐步走向成熟的過程中,個別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偽造公證文書和公證機構印章、損害公證公信力的事件時有發生等等。這些都要認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一、牢固樹立公證公信觀念。要在廣大公證管理干部和公證人員中大力開展公信意識教育活動,自覺地把誠信認識化為誠信意識,主動把誠信理念變為誠信行為,把維護公信力、增強公信力的要求,轉化為管理理念、執業理念和自覺行動。在公證隊伍中要深入開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堅持以人為本,誠信為民,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為人民群眾提供滿意的公證服務。積極引導公證機構和公證人員強化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探索構建積極向上、對社會誠信具有示范作用的公證行業文化,營造有利于公證公信力建設的環境和氛圍。
二、建立完善公證公信評價機制。要積極引導公證機構和公證人員帶頭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提供服務。建立公證誠信檔案,完善公證工作業績考核辦法,健全公證公信綜合評價體系,積極引導公證機構和公證人員將質量指標、社會效益指標更多地列入業績評價體系和收入分配機制等,作為主要杠桿,發揮正面導向作用。擯棄以犧牲質量和信譽為代價的發展方式,遏制個別公證處、公證員片面追逐經濟利益的傾向。
三、建立完善公證公信監督機制。公證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公證質量監管體系,發揮司法行政機關、公證協會和公證處質量監管的職能作用,加強質量監管,改進質量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建立重大質量事件報告制度,提高辦證質量,增強公證法律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對公證服務秩序的執業監督,健全完善執業規范,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活動,防范和制止公證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通過制定、實行同業規則,公證機構和公證人員相互監督,探索完善行業自律監督的有效途徑。進一步加強對公證工作的外部監督,公證機構和公證人員要自覺接受當事人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推進行風建設,樹立公證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四、建立完善公證失信懲戒機制。司法行政機關、公證協會要嚴格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依法懲戒失信行為。建立針對性強、操作性強、制約性強的懲戒工作制度,重點查處違規辦證、出具錯證、假證以及辦證給回扣等嚴重損害公證公信力的行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公證執業保險制度,使公證員違法執業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都能夠得到相應賠償,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公證工作的社會信用度,維護和增強公證公信力。
五、建立一支具有公信力的公證隊伍。公證隊伍建設的目標和要求是“堅持信念、精通業務、維護公正、恪守誠信”,要進一步加強對公證隊伍的教育,堅持政治素質教育和業務素質教育并重,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公證崗位訓練,重點進行公證人員法律知識、辦證技能的培養訓練,進一步提高全國公證人員的綜合素質。善于發現維護公證公信力的先進典型的事例,用心培養典型,大力表彰典型,積極運用典型指導和推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