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民主生活會制度
時間:2022-03-09 0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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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黨的十六大精神,進一步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質量,加強黨內民主和監督,增強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努力把縣局領導班子建設成為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關于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中組發[2000]3號),特制定本制度。
1、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按照規定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除參加黨組民主生活會,還要主動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自覺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2、縣局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每次召開的時間一般為2-3天,也可根據上級黨組的要求進行。民主生活會召開前15日應將民主生活會方案、會議準備情況和召開時間向上級黨組報告;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情況于會后一個月內報上級黨組,并將民主生活會情況報告、會議記錄(復印件)、領導班子成員個人發言提綱、群眾意見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報。
3、民主生活會分為會前準備、召開會議、整改提高三個階段。具體分為:
(1)確定主題。縣局黨組民主生活會由市局黨組確定。
(2)組織學習。根據市級黨組要求和民主生活會主題,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黨的基本理論、有關文件和上級有關指示;學習時間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天;學習要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著力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3)征求并反饋群眾意見。民主生活會前,要向機關和各分局通報會議的時間和主題,充分聽取群眾意見。由人事、監察、等部門根據黨組要求,通過個別訪談、召開各類人員座談會、發征求意見表、設置意見箱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對黨組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建議。對征求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體成員通報,涉及個人的,由黨組主要負責人分別反饋給本人。
(4)撰寫發言提綱。黨組每個成員都要根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群眾所提意見、建議和上級要求,認真撰寫發言提綱,著重檢查在黨性黨風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檢查廉潔自律情況,剖析思想根源。
(5)開展談心活動。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與每個黨組成員分別談心,對其思想和工作情況做出適當評價,肯定成績,指出問題;涉及黨組成員之間的矛盾和問題,要做好思想溝通工作;黨組成員之間要互相談心交心,增進了解,化解矛盾。
(6)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組主要負責人對開好民主生活會負責,要帶頭進行自我檢查和剖析,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組每個成員應圍繞主題和要求,對黨組、個人及黨組其他成員進行認真對照檢查,交流思想認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照檢查要努力做到內容實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談工作不談思想、只講成績不講問題、只講集體不講個人的現象,克服和糾正就事論事、避重就輕、文過飾非的做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開門見山,直奔主題,要從團結的愿望出發,采取與人為善的態度,實事求是,坦誠相見,以理服人,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糾纏細節,達到幫助同志、增進團結、搞好工作的目的。每個黨組成員都要正確對待批評意見,并對照批評和意見,認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訓,切實改正。
(7)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實行通報制度,確保落實到位,收到實效。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檢查上次民主生活會后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對問題沒有解決或解決得不好的,要分清責任,提出批評,限期改正。
(8)通報情況。民主生活會的情況,要及時向機關和各分局黨支部通報,接收干部群眾和下級機關的監督。通報情況的主要內容包括:民主生活會的時間、參會人員、主題、查找出的主要問題、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會的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