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分局關于節約集約用地的貫徹措施

時間:2022-09-23 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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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分局關于節約集約用地的貫徹措施

一是嚴格執行國發〔2004〕28號文件和我省的“貫徹實施意見”,大力推進土地市場建設,充分發揮土地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含礦產資源),在利益機制的約束下,合理利用土地,以追求土地產出效益的最大化,提高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二是對各項非農業建設用地嚴格實行按投資額、投資強度限額供地。工業建設用地嚴格按行業用地管理目標、標準,控制用地規模,將容積率、投資強度等相關控制指標寫入土地出讓合同;同時鼓勵工業企業按規劃要求在現有用地范圍內進行技術改造和項目改擴建,在不改變工業用地用途的前提下,不再收取或調整土地有償使用費,鼓勵企業投資建設多層標準廠房。三是按城市建設規劃,鼓勵中心城區企業向工業開發區搬遷改造。改造舊生產流程,減少占用土地面積。四是按城市建設規劃,實施舊城改造,既可以提高城市形象,又可提高土地節約集約用地。農村建房實行集鎮和村莊建設規劃,鼓勵修建多層建筑,解決好承包土地,規劃區內土地不得下戶。五是依法加強清理閑置土地、挖掘潛力盤活存量土地,實現城市建設用地不增地,最大限度使用空閑、閑置、存量土地。六是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整治廢棄土地,以提高土地質量增加土地的數量,盡可能實現建設用地不占耕地。七是發展環保型、廢舊回收利用型產業,減少廢棄物占用土地,如利用煤矸石辦機磚廠等。八是加強耕地保護,加強中、低產田、造和培肥土壤工程,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九是加強規劃、計劃管理,充分發揮調控作用,同時加強項目建設用地的預審,嚴格按投資規模審查供地,特別是農用地的轉用、土地征用的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