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財務財務規章制度
時間:2022-02-10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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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門主要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制度,維護國家利益,嚴格遵守《會計法》和《預算法》的規定,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努力為教學、科研、行政、生活服務。
2、擬定全校性的財務規章制度、會計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防范財務風險,監督并檢查全校及下屬單位一切收支、財產管理和資金的使用效果,對校內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核算與監督。
3、嚴格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實行綜合財務計劃管理。根據學校的黨政工作意見,組織編制學校年度綜合財務預算及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決算。負責學校綜合財務計劃的執行及調整等工作。
4、按照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抓好會計核算工作,正確使用會計科目,管好、用好資金。及時向校領導報告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收支情況,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5、積極組織收入,抓好增收節支,做好學生繳費工作。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依法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科學合理地調度、運籌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6、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財政、稅收、物價、工商管理、銀行等部門,做好有關發票、收據、納稅、收費標準、集團購買力專控、銀行賬戶、現金管理和助學貸款工作。
7、審查或參與擬定校內、外的有關經濟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協議、財產物資管理辦法、各種經濟承包方案等文件,保護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8、熟悉和了解全校財會人員的各種情況,安排業務培訓,組織業務學習,考核各單位會計業務工作情況。會同人事部門做好會計人員專業職務的評審、聘用和委派工作。
9、抓好財會檔案管理工作,確保財務網絡系統安全運行,建立和完善學院財務與收費系統數據庫,定期將會計檔案造冊移交到校綜合檔案室。
10、加強對學校成人學歷及非學歷教育以及“三產”收入的經費管理工作,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對部門分成經費進行管理,對科研經費實施項目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加強對基建財務和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11、制定財務工作改革方案,適應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完善學校事業支出項目定額管理,促進學校重點學科和新辦專業建設,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辦學效益、降低辦學成本和工程造價作為資金投入和產出的主要管理目標。
12、接受政府財政、審計、物價等機構的檢查與監督,以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對口的校外工作部門
1、江蘇省財政廳科教文處、預算處、綜合處
2、江蘇省教育廳財務處、審計處、計劃發展處
3、江蘇省審計廳科教文處、省物價局
4、鹽城市財政局科教文處、國庫處、預算處、綜合處、會計處、采購管理處、社保處、經建處
5、鹽城市勞動保障局,市物價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
6、鹽城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7、鹽城市審計局科教文處
8、鹽城市商業銀行、工行、建行、農行、中行
9、有關兄弟院校財務處、審計處、物資處。
三、本部門對教職工和學生個人直接受理的事務
1、辦理教職工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維修費、固定資產購置等各項費用的審核、審批和報銷工作;
2、辦理教職工因公出差、購物借款、匯款業務;
3、辦理教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夜餐費、缺編費等人員經費發放業務;
4、按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學生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等事項;
5、辦理職工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話費、工會會費以及政策規定各項基金的代扣繳工作;
6、辦理各項收費票據的領購、發放、審查和繳銷工作;
7、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支付工作;
8、辦理學生代辦費的結算工作;
9、辦理學生的獎學金、勤工儉學基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費的審核、發放工作;
10、辦理各部門經費指標的下達、調整和查詢工作。
11、辦理黨費的收支工作;
四、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規章制度目錄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6、財政部、教育部《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7、財政部《企業會計制度》
8、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
9、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
10、財政部《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11、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12、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
13、財政部《會計證管理辦法》
14、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15、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
16、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實施辦法》的補充規定
17、鹽城工學院財務管理制度
18、鹽城工學院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規定
19、鹽城工學院票據管理辦法
20、鹽城工學院成人教育經費分成管理辦法
21、鹽城工學院檔案管理辦法(51-56)
22、鹽城工學院夜餐費、加班費發放辦法(151-152)
23、鹽城工學院財會人員職稱聘用辦法
鹽城工學院財務處崗位工作職務說明
處長崗位工作職責
1、主持財務處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本處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關財經政策和法規,執行各項會計制度,維護財經紀律。
3、負責財務處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校內經濟活動實行財務監督,實現會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電算化。
4、擬定全校性的財務規章制度、會計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防范財務風險,監督并檢查全校及下屬單位一切收支、財產管理和資金的使用效果,對校內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核算與監督。
5、參與學校對投資項目的決策論證,檢查分析投資效益,提高管理水平。
6、加強對基建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降低辦學成本,對后勤集團和二級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審查或參與擬定校內、外的有關經濟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協議、財產物資管理辦法、各種經濟承包方案等文件,保護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7、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組織制訂切合本校實際的財務管理辦法。
8、負責組織財會人員的政治學習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綜合素質,同時做好會計人員專業職務的評審、聘用和委派工作。
9、制定財務工作改革方案,適應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完善學校事業支出項目定額管理,促進學校重點學科和新辦專業建設,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辦學效益、降低辦學成本和工程造價作為資金投入和產出的主要管理目標。
10、負責檢查和指導學院所有會計單位的會計業務,強化對基層會計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作用,努力維護財會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權利。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副處長崗位工作職責
1、協助處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有關財經政策和法規,執行各項會計制度,維護財經紀律。
3、根據《預算法》和學院各項事業計劃,協助處長編制學院綜合財務收支預算和部門預算,制定經費分配方案實施細則并報黨委辦公會議審批后貫徹實施,組織編制學校的年終財務決算。
4、合理安排資金,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協助外長做好預算項目的調整和追加,監督校內各項資金的合理使用,當好領導的參謀。
5、根據國家財經法規、政策和制度審核各項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支出符合規定,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6、按照財務審批權限審核報帳手續是否完備,原始憑證要素是否齊全,對手續不完備的原始憑證退回經辦人員補辦手續或拒付。
7、積極配合各級政府財政、稅收、物價、銀行等職能部門,做好有關發票、收據、納稅、收費標準、銀行賬戶、現金管理等工作,積極籌措資金,保證學校事業發展需要。
8、負責會計檔案歸檔管理工作,檢查、督促財務網絡系統的安全性和準確性。
9、做好學生收費的管理工作,協助學生處搞好學生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工作。
10、組織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
11、做好大宗物資采購、零星維修工程的監督工作。
12、努力做好教育成本的核算工作。
13、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財務一科科長崗位責任制
一、在處長的領導下,負責財務一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行政事業財務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項財經制度,貫徹黨的各項經濟政策,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并經常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工作。
三、負責抓好現金、轉帳收付工作,督促會計人員正確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憑證,做好原始憑證與會計憑證的審核工作。負責會計憑證錄入,憑證打印、裝訂保管歸檔管理工作,以及自制、外購憑證、有價證券的印刷、保管、核銷工作。
四、負責抓好預算收支計劃執行,組織年度收費計劃的實施,支出的回收包括水電費、校內單位工資返還等。嚴格控制各部門的預算支出指標、專項經費的預算支出指標。
五、負責抓好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及各種會計報表的編報工作,負責督促預算收入、支出、支出收回的指標管理,并進行核對、匯總,及時反映預算收支計劃指標控制情況,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完成情況。
六、督促及時完成各種帳冊、會計報表(包括指標管理)的打印、裝訂、保管、歸檔工作,負責上報報表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對計提年度各項基金、費用,包括學生獎貸基金、職工福利費、離退休人員的定額費用等的審核工作。
八、負責參與國有資產、庫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證帳、實相符。
九、根據預算法和學校各項事業計劃,參與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算和經費分配方案,監督預算執行,如實向領導反映學校綜合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根據上級要求編報部門預算報表。
九、完成處領導交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財務二科科長崗位工作職責
一、在處長的領導下,負責財務二科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本科室業務范圍內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熟悉和掌握各項財經制度,貫徹黨的各項經濟政策,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并經常認真總結經驗、研究和改進工作。
三、負責學院下屬科技產業部門以及成人教育非學歷教育的財務管理工作;
四、按照檔案法的有關要求,及時將會計檔案整理歸檔;
五、負責參與國有資產、庫存材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其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證帳、實相符。
六、積極完成處領導交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總帳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學院財務管理需要,主動積累各項有關資料,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真實反映學院財務狀況,按規定及時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每年季或年末作出學院財務活動分析,供領導參考。
2、負責編制對外報送勞動和工資統計表、財務報表和部門預算表等各類報表,負責接待審計、稅務及主管部門的各項檢查工作。
3、根據國家規定的財會制度,對制單人員編制的記賬憑證和出納人員的日報表進行復核,檢查會計分錄、科目是否正確,借貸方金額是否相等,檢查記賬憑證記載的內容和實際收支的內容是否相符,檢查記賬憑證上印章是否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更正。
4.負責接恰有關部門到財務處查詢經費使用、各類帳目和票據的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5、負責計算機軟件維護,管理機內數據,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負責科目、項目的定義和增刪以及報表賬簿的定義,做好會計資料初始化和年終結賬工作。
6.及時對會計資料要雙備份,負責更換、升級會計軟件,保證會計數據的連續性。
7.保證機房設備的安全和計算機的正常運行,經常對設施進行保養,保持機房的整潔,嚴防事故的發生。負責硬、軟件的更換、升級。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建會計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基建財務制度,建立適合學院實際的基建財務核算制度,全面反映學校基建資金的使用與結存情況;
2、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基建施工合同的施工進度按規定支付基建工程款,不得超進度付款。
3、嚴格審核付款憑證,堅持按制度、按政策辦事,手續不完備的不得付款。
4、正確使用和保管基建帳戶銀行結算憑證和有關印章,不得出租、出借銀行帳戶。
5、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及時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入帳,并按期編制會計報表。
6、及時核對帳目,保證帳款、帳帳、帳表相符。
7、做好基建應收、暫存款的清理工作,對有關單位或人員及時催報結算,并做好已完工程款項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8、按照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做好基建會計檔案的管理和查詢工作。
9、負責學院工會會費、福利費的會計核算工作。
10、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制單崗位工作職責
1.熟悉掌握黨和國家的財政政策,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并嚴格按政策、制度辦事。要向廣大師生員工及時宣傳,解釋有關的財經政策和財會制度。
2.嚴格按照規定,認真、準確地審查辦理各項收支業務和結報工作,負責錄入記賬憑證,輸出記賬憑證、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及有關附件應退回或要求更正、補充,對不符合規定的開支應拒絕辦理。
3、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在編制記帳憑證時同時登記切塊經費項目帳。
4.對各種性質的暫付款、借出款要嚴格審核,杜絕私人借款或長期拖欠公款的現象。定期清理往來款,對長期借款負責催交,往來款核銷要準確無誤。
5、做好計算機的日常維護管理,出現問題及時報請有關人員維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6、與有關職能部門協調,做好收費系統的初始化和年末結轉工作,及時登記學生貸款、學費減免情況。
7、按規定及時調整內部帳目,計提工會經費、福利費、學生獎貸基金、困補基金等國家規定計提的專項經費,做到及時準確。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金會計崗位工作職責
1、按照國家《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除保留適當的備用金外,大額現金及時送存銀行,嚴禁大額現金留庫,不得以“白條”抵庫。
3、工作時間要集中精力,防止現金收付差錯,每天下班前與制單人員核對現金余額,發現差錯及時查找,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加強防范意識,保證資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負賠償責任。
4、收付款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章,并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每日將報銷單據與現金核對無誤后,及時將單據交給復核人員。
5、及時催要各部門領取的津貼明細表等各種附表,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6、嚴格保守保險柜密碼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險柜鑰匙、會計憑證,臨時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保險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7、每日根據已收、付的現金憑證及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并編制現金日報表,做到帳(現金帳)實(庫存)相符,帳(手工帳)帳(計算機帳)相符。
8、為確保安全,一次去銀行提、繳款二萬元及二萬元以上時,必須通知保衛人員護送,金額巨大時必須專車護送,每日協助現金出納一同去銀行存、取錢。
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銀行會計崗位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銀行結算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制單人員打印的記帳憑證和有關報銷單據經復核后簽發支票,不得借用、套用學院帳戶,簽發的支票要保證與原始憑證的單位、金額、用途相符,如發現問題應拒絕簽發支票并向領導匯報。。
2、每天下班前及制單人員核對銀行存款余額,發現差錯及時查找,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3、收付款后要在記賬憑證上簽章,并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每日將報銷單據與銀行票據核對無誤后,及時將單據交給復核人員。
4、負責保管學院支票、有價證券及法人印章,對承兌匯票等票據設要登記備查帳。
5、正確使用和辦理各種銀行結算憑證,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加強防范意識,保證資金安全,如有短缺,自負賠償責任。
6、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要及時查明原因。
7、嚴格保守保險柜密碼秘密,妥善保管好保險柜鑰匙、會計憑證和現金支票及空白憑證,臨時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保險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8、負責銀行日記帳的帳務登記工作。
9、負責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保金、個人所得稅等款項的繳納工作。
10、認真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校區收費管理崗位工作職責
1、熟悉國家財經制度、學校的各種財務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了解并掌握有關收費各項政策、規定、依據和標準。
2、對學校教育事業收入、對外服務收入和其它收入等實行綜合管理,了解并掌握與學校有關的收費政策。
3、熟悉學生收費管理系統,對各類學生的學雜費、代辦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實行動態管理,掌握并能及時提供各類學生的收費情況。
4、及時催收應收未收款項,做好學費收取的宣傳工作,爭取學院各職能部門的支持和配合,隨時掌握學生欠費情況。
5、每天將收到的款項及時繳存銀行,次日將收據記帳聯及繳款單繳給制單人員,做到日清月結。
6、提高業務技能,加強防范意識,保證資金安全,現金如有短缺,自負賠償責任。
7、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公積金、獎、貸學金、代辦費核算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和學院規定的關于獎、貸學金的發放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獎、貸學金的發放情況進行審核,準確及時發放學生獎貸學金。
2.按規定每月計算公積金并及時準確上繳公積金,做好公積金的變更和提取工作,定期核對公積金存款。
3、加強代辦費核算管理工作,對學生代辦費收支款項及時登記入帳,每學期期末將學生代辦費收支情況按班級及時公示,并負責接待學生查詢。
4、負責二級民辦學院銀行出納工作;
5、負責財務處內勤工作,按時上報職工出勤情況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表。
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電大往來、管理費核算、博雅學院核算管理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規定的財經制度和省電大的有關財務制度,負責電大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等款項的結算;
2、負責縣區電大管理費和省電大管理費的結算和查詢工作,核算電大之間往來款項。
3、負責博雅學院會計核算工作,按期編制會計報表;
4、按時完備地做好博雅學院會計檔案立卷歸檔工作;
5、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學生助學貸款核算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有關助學貸款的政策,設置學生助學貸款備查帳,做到按人設帳,定期核查學生貸款返還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2、經常與有關商業銀行聯系,做好貸款學生的信用資料管理工作;
3、及時做好學生助學貸款檔案的歸檔工作;
4、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檔案管理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檔案法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要求,按會計檔案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的程序,保證會計檔案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閱方便,嚴防毀損、散失和泄漏。
2.對當年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資料存儲的記帳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銀行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等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按照規定的期限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給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
3.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塵。所有會計檔案必須登記造冊,不得丟失、毀損、非法抄錄;打印輸出的紙質檔案必須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憑證、賬簿必須連續編號并經審核簽字后,方可歸檔保管。
4.所有會計檔案的借閱和歸還必須有完備的登記手續,歸還時應檢查其完好性,不得涂改、毀損和過期不還;不得將會計檔案隨便借出,查檔要辦理登記手續,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換。
5、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財務處派出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1、根據國家財經制度和學院管理要求,負責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強化會計基礎工作,保證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3、建立健全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制度,按照會計內部控制的要求,科學合理設置會計崗位,明確各自工作職責;
4、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綜合利用效益,及時上繳應繳學院的各項費用。
5、按期報送會計報表,做好經濟活動分析;
6、按照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和查詢工作。
7、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