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證照、介紹信使用管理規定
時間:2022-08-20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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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站印章、證照管理,嚴格使用制度,完善工作規范,現做如下規定:
一、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一)印章的種類和使用范圍
1、我站“中共××站支部委員會”章、“××站”章,代表本站支部、行政的法定名稱,代表站、站行政的權力、憑信。“中共××站支部委員會”章,主要用于以站支部名義發出的公文、證明等;“××站”章,主要用于以站名義發出的公文、證明、證件、請柬、聘書,簽訂的合同、協議、責任書,填報的各類報表,申報的科研項目、成果、專利等。
2、站長的法人名章具有法人效力,主要用于站各類報表、各類財務憑證、支票等。
3、站下屬部門其他業務公章,不具有法人資格,只能在一定范圍內使用。
4、專用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辦公室專用章”、“固定資產專用章”、“圖書專用章”等,只能在相應的范圍內使用。
(二)印章的刻制
1、站黨支部、行政印章由上級主管部門制發或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刻制。
2、站法人代表章由站辦公室負責刻制。
3、站下屬部門業務公章、各類專用章經站長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刻制。
(三)印章的啟用、更換和作廢
1、辦公室應建立印章啟用前的印鑒檔案。內容為:印模、啟用日期、領取日期、領用人簽收、作廢日期。
下列原因之一的,印章應停止使用并通知予以作廢:機構名稱變更、法人變更等。
原印章遺失或損壞時,應及時向有關單位發出原印章作廢、更換新印章的通知。
印章作廢后由辦公室統一保管。辦公室須在印鑒檔案中注明作廢日期,并部分破壞印章,留下印模,同時按有關規定上交有關部門。
(四)印章的管理
1、站黨支部章、站公章、法人章、辦公室專用章及其他專用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各類財務專用章由辦公室指定財務保管、固定資產專用章由資產管理人保管。
部門業務公章由部門指定專人保管。
因保管不善發生印章丟失、擅自刻制印章、未經批準擅自用印或超越權限范圍用印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視情節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責任。
(五)印章的使用
1、凡在正常使用范圍內使用站公章,一般需填寫《用印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站長簽字后方可辦理;如發文、合同、協議等,站長簽字在先,則不必填寫《用印審批單》;如站長不在位,而急需用印,須站長本人與印章保管人電話交待后才可用印,事后應補辦有關手續。
使用黨支部章須經站黨支部書記簽字許可。
其它專用章的使用,經站長授權后,由部門負責人監督管理。
印章必須蓋得清晰、端正,嚴防錯蓋、漏蓋、倒蓋。
《用印審批單》由辦公室妥善保管,年末收集裝訂歸檔。
二、證照的管理和使用
(一)證照的種類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3、上海市統計登記證;
4、上海市房地產權證;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
社會保險登記證;
車輛登記證;
由政府機關頒發的各類其他專營業務許可證。
(二)證照的管理和使用
1、證照由站辦公室統一管理。
2、使用證照的正、副本原件或復印件,必須填寫《用證照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站長審批后,方可借用。
借用證照的原件必須保證證照的安全,使用完畢后及時歸還。
使用借用復印件,如無需留存的須將復印件歸還站辦公室。
三、介紹信的管理使用
站開據介紹信的依據,必須對方單位有此明確需求。
開據介紹信必須經辦公室審核、站長批準后方可辦理。
介紹信必須填寫清楚,字跡工整,存根需記載開據證明的人員姓名、事由、時間、站長簽名。
不得開空白介紹信,不得郵寄介紹信。
不得代替非本站人員開據介紹信。
如有違犯上述有關規定者,我站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