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議案政協提案受理辦法
時間:2022-08-24 01:16:00
導語:人大代表議案政協提案受理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暫行規定》(長府發〔*〕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委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理辦法。
一、簽收。市政府辦公廳議案處轉來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由委辦公室文書逐件清點,統一簽收。發現問題時,需及時向市政府議案處查詢,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急件應當注明簽收的具體時間。
二、登記。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由辦公室文書保密人員統一拆封,嚴格按“收文閱辦單”,將公文標題、密級、發文字號、發文機關、份數、收文日期逐項填寫清楚。
三、擬辦辦公室按照國資委職責核實所收到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是否應由我委辦理,對不屬我委職責范圍內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書面說明原因,在簽收2日內退回市政府辦公廳議案處。對需要辦理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提出擬辦意見,送主任批示。
四、分辦辦公室文書根據主任批示,將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送相關分管副主任(副書記),并按分管副主任(副書記)批示意見交承辦處室辦理。
五、辦理
1、承辦處室接到委領導簽批件后,指定專人承辦,在2周內提出初步答復意見,經處長審核,分管副主任(副書記)審定后,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溝通并征求意見。
2、承辦人根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意見對初步答復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后,擬寫正式答復意見,經分管副主任(副書記)審核后,報主任審定。
3、承辦人根據主任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制正式答復文件。
4、正式答復文件印制后,由辦公室分別寄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政府辦公廳議案處、市人大議案委和市政協提案委,同時,存檔備案。
六、面復辦公室根據各承辦處室答復工作進展情況,統一安排時間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復會,由相關分管副主任(副書記)主持,承辦處室處長、承辦人參加,現場面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需要時面復會由主任主持。
面復會可根據需要邀請市有關領導,市政府辦公廳議案處、市人大議案委和市政協提案委有關人員參加。
七、總結各承辦處室需在面復會召開后一周內形成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總結,交辦公室統一匯總,經委領導審定后,報市政府辦公廳議案處。
- 上一篇:非經營性資產調查登記通知
- 下一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