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崗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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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崗位管理制度

AA公司管理制度

目錄:

1.印信管理制度

2.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3.關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4.公司警衛人員值勤準則

5.值班室管理制度

6.工業安全管理準則

7.衛生管理準則

8.值班管理制度

9.總臺值班管理規定

10.企業總機管理制度

11.企業電話機線管理制度

12.電話管理規定

13.長途電話管理辦法

14.電腦室管理規定

15.企業計算機管理制度

16.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17.員工姓名牌管理辦法

18.員工識別證使用準則

19.識別證使用細則

20.保險庫管理辦法

21.保密制度

22.技術保密合同書

23.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24.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

25.公司來賓參觀接待辦法

26.公司圖書管理辦法

27.辦公室布置要點

28.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一、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條印信的種類

(一)印鑒: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

(二)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三)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其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注“對內專用”。

(四)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信。

第二條印信的使用規定

(一)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總經理職章。

(二)以公司名義對國營機關團體、公司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范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章。

(三)以部門名義于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范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者,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四)各部門于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第三條印信的監印

(一)總經理職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章得由總經理核定本公司的監印人員。

(二)總經理職銜簽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為監印人員。

(三)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得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第四條印信蓋用

(一)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附表1),經主管核準后,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二)監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應于“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信存檔。

第五條各種印信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或誤用情事,由監印人全權負責。

第六條監印人對未經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第七條印信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并應依法公告作廢。

第八條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二、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著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并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并一般不準留胡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三、關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放,先公司墊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1.公司的干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放工作服裝。

2.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制作(購買)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一加工制作(購買)和發放。

2.對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3.對于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定從下文之日起執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一)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

(二)工作服裝的制發:

1.工作服裝的制作由管理部統籌招商承制,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辦法在當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將制作計劃預算會管理部后辦理。

2.每一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各一套為限列入年度預算。

3.員工到職完成保證資料后即可領取工作服(臨時工及包工均不發服裝)。

4.制發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造具領用名冊蓋章領用。

5.工作服數量

夏服:男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西褲一條。

女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條。

冬服:一律制發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長褲一條。

數量:男女性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裝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制商制成樣裝由員工套量而定。

(三)換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為換裝時間。

(四)服裝穿著規定:

1.穿著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免穿著。

2.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著出廠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著及保管以一年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達使用年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應按原價賠償。

3.離職員工如領用服裝未屆保管年限應即繳還,如未繳還者,在其薪資內扣還。

(六)工作服裝制發費用由各部門按實發數量分攤。

(七)各部門未達該期營業目標不賺錢時,及全公司未達到營業總目標均不制發上項工作服裝(如經總經理核準者不在此限)。

表3.9.3機械工業公司各單位舉辦營繕工程申請書

部室主管核簽

主辦單位工程費預估

財務單位預算編列意見

副總經理核判

總經理核定

五、公司警衛人員值勤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警衛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特訂定本準則。

第二條警衛人員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執行職務。

第三條警衛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輟,其各班服勤時間,由警衛課訂定呈準公布實施。

第四條警衛人員的職責規定如下:

1.工廠及辦公處所各種事故之預防,警戒及廠區(房)巡邏事項。

2.工廠及辦公處所突發事故之應急措施。

3.進出工廠及辦公處所的外賓及員工之管制,聯絡登記事項。

4.進出工廠車輛的管制事項。

5.進出工廠物品的查驗及放行。

6.防止竊盜,協助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7.其他交辦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警衛人員除前條各項職責外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

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4.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并立即報告上級。

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墻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并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8.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工廠各處。

9.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并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列)入“警衛日志簿”,檢附有關資料逐日分呈廠單位及警衛課核閱。

(二)人員管制

第六條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第七條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卡紀錄。

第八條員工在勤務中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切實查驗公出申請書或請假記錄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單或到工卡上記錄離廠,回廠時間以備查考。

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之核準權責由各廠訂定列表送警衛室執行。

經副理以上人員由警衛登記進出。

第九條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第十條外界來賓到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并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第十一條協力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得憑廠務單位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第十二條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憑廠務單位所送之名單核對相符后,準予進廠。但本廠課長(含副課長)以上人員得于登記后進廠。

第十三條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后進廠。

第十四條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即通知舍監室處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條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放行單核對無誤始得放行。

經警衛簽認后之放行單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準人員由各廠訂定列表送警衛室執行。

第十六條各協力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警衛人員查驗登記于離廠時再經警衛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條離廠人員經警衛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1.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

2.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3.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

第十八條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1.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

2.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衛人員查驗后放行。

第十九條本公司員工及一般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遇有特殊情況,如參觀、訪問或外籍人員攜帶照相機者,應按廠單位主管所示處理。

第二十條同仁進入工廠上班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的產品,廠內住宿人員如因需要,經廠務單位開立證明單者(注明品種、型號)準予攜帶進廠。但攜帶出廠者,應憑廠務單位開立的物品放行單,經查驗無誤后放行。

(四)車輛管制

第二十一條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憑廠單位的核派單放行。

第二十二條外賓車輛進入工廠,除隨車人員按本準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辦理外,依下列所定處理:

1.持有證明來廠交貨或提貨之車輛,準予駛入廠區內有關處所。

2.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規定者,警衛應即時糾正。

第二十三條公司或其他各廠車輛進廠,除隨車人員按本準則第十三條處理外,應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處理。

第二十四條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后放行。

(五)緊急事件之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第二十六條警衛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1.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及通知廠務單位。

2.判斷事故無法鎮壓,應急速通報有關單位。

3.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

第二十七條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主管。

(六)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六、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二)熟悉業務,認真鉆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一切業務。

(三)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范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地向上級業務指揮部門、公司領導匯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五)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衛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六)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者必須經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八)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

七、工業安全管理準則

□總則

(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準則。

(二)本準則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本公司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準則,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本公司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人員必須熟悉被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應經常檢查。下班時并應檢查處理后始得離開工作場所。

(十八)使用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人員,后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十九)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二十)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二十一)火災時工作單位主管應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并應通知其他單位戒備,如有大鐘應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發生時,電話總機應優先接通火警電話。

(二十三)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后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竊盜防范

(二十五)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之櫥柜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二十六)守衛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

(二十七)夜間值勤的守衛人員,應于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二十八)主管對經管財物人員應隨時注意其私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二十九)攜出物品時,應先取具公司規定之物品攜出證件,保衛人員憑證查驗放行。

(三十)辦公室應于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后關閉門窗,并確實下鎖。

(三十一)竊案發生后,應保護現場,報有關單位偵察。

□風災、水災、地震之防護

(三十二)氣象機關臺風警報后,守衛及有關單位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臺風動向的廣播轉知總經理、經理或廠長。

(三十三)臺風接近本地區前,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1.關閉門戶,如有特別防范設備,亦應裝上。

2.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之電源或煤氣。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應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之遮蓋。

5.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如有損壞,應緊急修繕。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害。

8.準備必需藥品及干糧。

(三十四)強烈臺風襲擊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關閉電源或煤氣來源。

2.非絕對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時應嚴密戒備。

3.重要文件或物品應有專人看管。

4.門窗破壞時,警戒人員應采取緊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沖及之處,應采取緊急預防措施。

(三十六)為防止震災,易燃物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身體傷害的預防

(三十七)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三十八)發生傷害時,應急將受傷者送勞工保險指定醫院治療。

(三十九)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強烈腐蝕性的濃酸時,應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與身體接觸。

(四十一)在灰塵飛揚中工作者,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四十二)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機時,應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應嚴密檢查是否堅固。

(四十五)玻璃、洋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

(四十六)不得穿著松弛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機器。

(四十七)工具應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應盡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銳工具應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鍛鑄或焊接時應注意遠離他人,并應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車機車、堆高機、起重機其駕駛員必須領有駕駛執照或為公司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駕車,亦不得練習駕車。

(五十一)駕駛汽車或機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五十二)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了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隨時告知其屬下工作人員。

(五十三)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開關,送電時在開各開關之前,要先開總開關。開主開關時須預先與關系者聯絡。

(五十四)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壓電線作業未先確認死線前不可進行作業。

□機械工具的處理

(五十六)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檢點有無異狀,無異狀時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客的準許,并聽取說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開始發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周知,再確認周圍的安全狀態后行之。

(五十九)機械的清掃注油時應轉動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別許可時不在此限。

(六十)如無必要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六十一)計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六十二)對于壓力計、溫度計及其他計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并在其規定的示度范圍內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非經特別允許作業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空襲的防護

(六十四)關于空襲的防護,應嚴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辦理。

(六十五)本辦法所稱空襲避難,系指緊急警報后,或突然遭受空襲時,人員、車輛、重要文件所應采取的避難行動。

(六十六)實施避離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1.關閉門戶,熄滅爐灶煙火,關閉自來水龍頭。

2.應接受服勤人員的指導,不得在街巷之間、防空壕洞前或戶外徘徊觀望。

3.敵機臨空投彈時,應躺伏地上,緊靠墻基,將頭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著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張開,以防爆炸及震動的傷害。

4.守衛及接線員注意警報音響,或攜帶半導體收音機,收聽廣播消息。

5.凡參加消防隊組織的人員,應依照規定執行勤務。

(六十七)緊急警報后,人員行動準則如下:

1.公司的人員,應立刻攜帶重要文件、帳冊、財務等進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堅固建筑物底層,實施避難。

2.工廠人員,攜帶重要文件、帳冊、財務等應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實施掩蔽。

(六十八)緊急警報后,車輛(包括甲、乙種車輛)行動準則如下:

1.在市區內行駛中的車輛,應就近向馬路兩旁疏開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駛中的車輛,得繼續駛往郊外疏散。

2.在市區停放的車輛,應一律禁止行駛。

3.在郊區的車輛,不得進入市區,就近疏開掩蔽。

(六十九)緊急警報后,消防人員應立即出動,駛往指定地點,分別執行下列各項任務:

1.維持秩序。

2.指揮人車避離掩蔽。

3.保護公司安全。

(七十)夜間聽到警報,守衛人員立即熄滅一切燈火,嚴禁露光。

(七十一)本準則經呈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八、衛生管理準則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本公司衛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行之。

3.本公司衛生事宜,除總務及生產單位(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外,全體人員,須一體確實遵行。

4.凡新進入員必須了解衛生的重要與應用的知識。

5.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7.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8.飲水必須清潔。

9.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10.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11.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于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12.凡可能產生有礙衛生的氣體、塵灰、粉末之工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1)采用適當方法減少此項有害物的產生。

(2)使用密閉器具以防止此項有害物的散發。

(3)于發生此項有害物的最近處,按其性質分別作凝結、沉淀、吸引或排除等處置。

13.凡處理有毒物或高熱物體的工作或從事于有塵埃、粉末或有毒氣體散布場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線中的工作等,須著用防護服裝或器具者,應按其性質制備。

從事于前項工作人員,對于本公司設備的防護服裝或器具,必須善用。

14.各工作場所的采光,應依下列的規定:

(1)各工作部門須有充分的光線。

(2)光線須有適宜的分布。

(3)須防止光線的眩耀及閃動。

15.各工作場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須保持清潔,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階梯、升降機上下處及機械危險部分,均須有適度的光線。

17.各工作場所應保持適當的溫度,溫度之調整以暖氣冷氣或通風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場所應充分使空氣流通。

19.食堂及廚房之一切用具及環境,均須保持清潔衛生。

20.垃圾、污物、廢棄物等的清除,必須合乎衛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規定的場所或箱子內,不得任意亂倒堆積。

21.公司應設置甲種急救藥品設備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櫥內,置于明顯之處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須檢查一次,其內容物有缺時應隨時補充。

22.本準則經呈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九、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于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后方可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領導轉呈檢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并呈準,出差時亦同,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十、總臺值班管理規定

第一條總臺及各樓層值班小姐,統稱總辦文員。

第二條總辦文員上班須著工作裝、化淡裝。

第三條總辦文員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檢查打卡機,掛領導值班牌,開空調機(夏天);8:20,站立迎侯員工上班,主動遞送卡片;8:30收卡。由公司派車接送上班的員工,因堵車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不能準時上班的,不以遲到論,但要注明原因。

第四條總辦文員對待員工或其他客人,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對來找高層領導的客人,要問清事先有無預約,并主動通知被找領導;客人到領導辦公室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茶杯。

第五條各樓層的文員,應視本樓層的具體情況,參照總臺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文員要保持會議室的整潔,早晚各檢查一次。會議室開會時,應事先做好清潔工作,并主動給參加會議的人員倒茶水。會議結束后,立即清理會議室。

第六條值班文員應推遲30分鐘下班,各樓層文員下班前應先關好空調整機并檢查各辦公室,發現里面沒有人時,應鎖門關燈,做到人離燈滅。如有員工確因工作需要須加班時,要告知其離開時通知總臺。當天值班的總臺文員,亦應在員工下班后巡邏樓層,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總辦文員違反本制度或其他與其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制度的,視情節給予其批評,或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處理,屢教不改的,扣除當月獎金直至給予辭退處理。

十一、企業總機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機房是全廠通訊聯絡的機要重地,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機房。

第二條話務員在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做到:

1.接、轉迅速、準確;

2.值機用話簡煉、清晰,回話禮貌、耐心;

3.認真做好原始記錄和數據統計工作;

4.精心操作,愛護設備,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做好機房、機臺清潔工作;

5.作好交接班和長話記錄;

6.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竊聽電話,不泄漏機密。

第三條凡因公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部門和個人,必須先到××履行登記手續,填寫登記卡,經批準后,總機房才能辦理。未經批準,話務員不得擅自掛長途電話。

第四條原則上不接私人和外單位人員長途電話,特殊情況,需到××履行登記批準手續,并到財務部門辦理繳交押金手續后,總機室才予掛接,通話結束后憑總機房回單到財務部門結清費用。

第五條機房內不準抽煙、喧鬧和閑談,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機房,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

第六條話務員應經常檢查機臺完好狀態,發現故障無法排除應及時報告電話維修員和領導。

第七條話務員應定期進行用戶的訪問,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第八條電話維修人員須按規定定期對機房各種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保證線路暢通。

第九條××應經常對總機的通訊情況和郵電局轉來的各類長途電話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企業電話機線管理制度

第一條我廠通訊設備及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應嚴格遵循郵電部電信總局關于市內電話用戶交換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機線維護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本廠使用機線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及其測試、調整、維修技能。要嚴格按照郵電部電信總局關于《市話用戶交換機技術維護標準和周期》的規定,切實做好機線的經常性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條機線維護人員應與話務人員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訊設備、儀器、工具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完整完損,性能良好,運行正常。

第四條××應負責組織領導適時編制年度、月度通訊設備線路的維護修理計劃,報送有關主管部門歸口平衡,并組織督促機線維護人員按時完成維修計劃。

第五條機線維護人員應認真作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的原始記錄積累,保管好通訊設備及維修情況的技術資料。

主要原始記錄應包括:

1.工作日記;

2.各種障礙記錄;

3.維修作業計劃(年度、月度);

4.機歷卡、用戶卡片;

5.蓄電池充放電記錄;

6.其他有關原始記錄。

主要技術資料應包括:

1.有關設備維護說明書;

2.機房電力布線系統圖;

3.電纜、桿線、分機設備布置圖;

4.維修情況記錄。

第六條各單位話機安裝、拆遷,應書面向××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機線維護人員負責裝、拆、遷,并開具內部協作加工單,按實核算材料、工時費用,交財務轉帳。第七條機線維護人員應隨時將自己的去向(工作地點)用電話告知總機房,以便在通訊設備發生故障,可隨時召喚,盡快處理。

十三、電話管理規定



第一條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總機接外線電話至分機時,一般電話鈴聲響五次無人接聽,即掛聽,即掛線。

第四條總臺文員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公司”當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五條公司不允許員工在公司掛私人長途電話。有外線電話的貿易部門不得到總臺掛長途電話。行政、管理部門因工作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需親自填寫長途電話申請單,注明部門、通話人、對方地區及單位、因何業務通話等,并經該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予掛撥。負責人不在的,應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均不在,又確因業務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通過總辦同意可先行掛撥,但事后通話一定要三日內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不補辦者視為掛私人電話,電話費由其本人雙倍負責。

第六條值班人員不按上述第三條的規定,手續不全即幫他人掛長途電話的,除電話費由其負責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直至辭退處理。

第七條員工不經同意即私掛國內長途電話,或以公事為由騙掛國內人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元;私掛香港或澳門的,每次罰款100元;私掛國外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直至辭退處理。

第八條公司可為高層領導住宅裝電話并報電話費。部門正職負責人,經申請可報銷電話費。其他員工公司不予考慮電話問題。

十四、長途電話管理辦法



第一條為使電話的使用能發揮最大效力,并節省成本,特擬本辦法。

第二條電話的管理由管理部總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督導與控制。

第三條電話使用須知:

(一)轄區內的洽公。

(二)時間以三分鐘為限,自我控制。

(三)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以免耗時又占線。

(四)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第四條長途電話使用須知:

(一)各辦公場所應備置長途電話記錄表,并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訖時間、聯絡事項及交涉結果。本表每月轉管理部呈總經理核閱。

(二)長途電話限所長以上人員掛撥。

(三)一般人員需掛用長途電話時需先經所長以上人員批準(無所長者由該單位主管核準)。

(四)禁止掛用私人長途電話。

(五)違反長途電話使用電話需知,或控制表未記載,或記載不實者,一律作記過處分。

十五、電腦室管理規定

(一)電腦室員工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電腦室人員進入電腦室。輸入電腦的信息屬公司機密,未經批準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二)電腦室員工必須按照要求和規定,科學地采集、輸入、輸出信息,為集團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信息資料。采集、輸入信息以及時、準確、全面為原則。

(三)信息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信息載體帶出電腦室。

(四)電腦室員工應愛護各種設備,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五)電腦室應每月統計核算費用上報辦公室,同時抄報財務部。

(六)嚴禁將電腦用于私人學習或玩游戲。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七)電腦室設備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否則,造成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十六、企業計算機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采用計算機對企業進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實現企業管理現代化的途徑。在企業生產經營中推廣應用計算機管理,對增加工廠經濟效益將起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計算機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條歸口管理單位:

1.微型以上檔次的計算機管理單位為企業管理科。

2.過程控制的計算機(主要指單板機)管理為總師辦。

(以下內容不包括實時控制用單板機)

第三條管理員職責:

1.負責計算機運用的長遠規劃。

2.根據資金的安排,負責機器及外設、備件的計劃、采購。

3.負責軟件的開發規劃制定,組織開發成果鑒定。

4.與教育部門使用,組織計算機技術培訓。

5.對分散使用的計算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四條硬件使用:

1.各單位使用計算機,需提出上機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機型、外設使用。

2.上機申請分為:單次上機、每月定時上機、每日定時上機三類。

3.軟件開發,上機時間較多的單位,可以申請配置機器。

第五條軟件管理:

1.各單位需開發的應用軟件,應向企管科提出申請。

2.應用軟件的開發分為自力開發、協作開發、委托開發三類。

3.企管科負責與外單位在有償或對等的基礎上進行軟件交流。

(三)軟件開發任務書的編制與審批

第六條編制依據:

1.廠部對軟件開發的總體及項目的要求;

2.各單位要求開發的項目;

3.設備及軟件開發人員的能力。

第七條任務書內容:

1.軟件名稱;

2.軟件應能達到的技術性能;

3.軟件的操作環境;

4.更高層次軟件對開發軟件的要求;

5.工作進度計劃;

6.設計組織機構、人員安排、協作單位情況;

7.經費預算。

第八條任務書的審批:

設計任務書編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組織有關科室進行審議,認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長批準。

(四)軟件鑒定

第九條鑒定的基本要求:

軟件全部開發完成后,需經三個月到一年的實踐運行(視軟件復雜程序),才能申請鑒定。

第十條鑒定資料:

軟件鑒定前,必須向鑒定小級提供下述資料(其中3-7項資料各二份)。

1.設計任務書;

2.軟件實現的功能;

3.使用機型,對外存外設的要求,軟件支撐環境;

4.軟件設計的流程圖;

5.源程序清單;

6.數據庫結構;

7.標準化室審議報告;

8.用戶意見書。

第十一條鑒定小組的組成與鑒定程序:

1.鑒定小組成員由廠長、企這科、計劃科、財務科、總師辦、標準化室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廠長擔任組長;

2.鑒定的議程:

(1)軟件設計者對軟件的介紹;

(2)宣讀標準化審查報告;

(3)用戶代表發言;

(4)操作示范;

(5)討論鑒定結果及提出進一步修改的建議;

(6)通過鑒定報告,鑒定小組成員并簽字。

第十二條鑒定后的工作:

1.整理資料、存檔;

2.將鑒定會的意見反饋到各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軟件的維護與完善。

1.軟件開發人員對開發的軟件要經常維護和不斷完善,并對軟件操作者和后續開發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2.完善的軟件,年底應向計算機管理人員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單。

(五)操作證管理

第十四條操作證由企業管理科統一歸口管理,每年審核一次。

第十五條辦理操作證由本人申請,單位領導同意,通過應知應會考試,成績合格者才能發給操作證。

第十六條申請操作證的人員應掌握一種或一種以上的計算機語言,了解計算機的結構和操作規程。

第十七條操作人員能按操作證規定的機型、外設操作。

(六)機房管理

第十八條凡與計算機有關的業務聯系由企管科負責人接洽。

第十九條進入機房工作,要認真填好上機申請表,經主管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上機操作。

第二十條外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時,必須由企管科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一條參觀機房由企管科安排,進入機房后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亂動機房內設施。

第二十二條進入機房必須換鞋,嚴禁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自覺維護室內清潔衛生。

第二十三條軟件復制經有關軟件人員批準,方可進行。

十七、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電腦設備,包括電腦室電腦設備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在其它部門或單位的電腦設備。

(一)病毒防護

1.要求

(1)裝有軟驅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于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絡拷入軟件或文檔;

(3)對于尚未聯網計算機,其軟件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件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后,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游戲軟件;

(6)數據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并關機;

(9)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2.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范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周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經理批準后實施;

3.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周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并填寫檢測記錄;

4.由電腦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硬件保護及保養

1.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件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2)硬件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件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后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4)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設備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要求各專業負責人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于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于關鍵的電腦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2.監管措施

(1)各單位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獎懲辦法

由于電腦設備已逐步成為我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范圍,并將嚴格實行。

從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發現: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游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2.凡發現由于:

(1)違章作業;

(2)保管不當;

(3)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3.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十八、員工姓名牌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建立企業形象,提高員工榮譽感,并顯示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全員應配掛名牌。

第二條名牌一律掛在上衣上三個扣子間,不得掛于腰際或以其外衣遮蓋,違者以未配名牌處理。

第三條上班時間,員工應于辦公場所及門市部配掛名牌。

第四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仍應掛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滿后由管理部訂制;離職時應繳回,否則折價賠償100元;任職未滿8個月離職時應扣工本費60元。

第五條名牌有遺失或損壞,應通知管理部補發,每枚扣繳工本費60元;如為故意損壞,并記小過一次。因公損壞時應報請單位主管簽證后,交管理部補發。

第六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解雇或移交法辦:

(一)利用名牌在外作不正當的事情者。

(二)將名牌借給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第七條各單位主管應督促所屬員工掛名牌,并由管理部負責追蹤考核工作,未掛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罰款20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罰款外,每次記申誡一次,主管并連帶處分。門市部人員統由門市經理負責督導。

第八條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十九、員工識別證使用準則

第一條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進員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單位制發員工識別證。

第二條員工識別證為員工出入辦公處所及廠區識別之用,不得作為其他身份之證明。

第三條員工出入辦公處所及廠區,或在辦公處所及廠區范圍內,應按規定配帶識別證以資識別。

第四條員工出入辦公處所及廠區未按規定配帶識別證者,禁止出入。

第五條員工識別證應配帶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條員工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

第七條員工于離職時,應將識別證交還人事單位注銷。

第八條員工識別證如有遺失,應交附工本費5元向人事單位申請補發。

第九條違犯本準則者,依其情節輕重簽請總經理議處。

第十條本準則未盡規定事項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辦理。

第十一條本準則自簽請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

二十、識別證使用細則

(一)為加強工地門禁管理,防止閑雜人等擅自出入廠區,以利識別,制訂本細則。

(二)地工現用識別證區分如下:

1.紅色:管理部員工佩帶。

2.淡黃色:財務部員工佩帶。

3.淡綠色:營業部員工佩帶。

4.淡藍色:企劃部員工佩帶。

5.灰綠色:營建部員工佩帶。

6.綠色:稽查室員工佩帶。

(三)上項識別證,工地所有人員一律佩帶,公司適用于經理級以下員工佩帶。

(四)新進人員辦妥入廠手續后,由人事單位簽發識別證。

(五)臨時包工人員領用識別證規定如下:

1.凡10天以內之短期包工由各單位主管書面通知警衛室,并將包工的個人身份證放存警衛室換取圓形識別證佩帶,出廠時并將識別證繳回換取身份證。

2.凡10天以上較長期的包工,由各單位造具名單附照片送人事單位集中領用識別證,離廠時由單位負責繳回,如有短少遺失按第十二條處理。

(六)識別證一律佩帶于外衣左胸上方,不得以其他外衣遮蓋識別證,違者按未佩識別證處理,離職時應取下識別證。

(七)識別證的功用,在使顯示系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各級員工皆應佩帶,倘有不佩帶者,一經證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發當期應得利潤獎金的三分之一金額,第三次扣發三分之二金額,第四次以后即扣發全部獎金,扣發部分由人事單位通知財務部在發放利潤獎金時扣除之。

(八)識別證如有遺失,應由單位主管書面通知人事單位補發,并扣繳工本費15元。因公損壞時,得報請單位主任級主管簽證后,交人事單位換發新證。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或解雇及移送法辦。

1.識別證借給非公司同仁而出入廠區者。

2.本人利用識別證在外作不當之情事者。

3.識別證借給他人在外肇事者。

(十)臨時包工人員如不佩帶,應由警衛或廠務管理組通知單位主管,禁止來廠工作,否則如有意外發生,概由該單位主管負全部責任。

(十一)公司員工在上班時間,亦應照規定佩帶識別證,辦法亦同。

(十二)凡領用識別證人員于離職時,應將證繳回人事單位,否則折價賠償100元。

(十三)本細則呈奉核定后實施,修訂時亦同。

二十一、保險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凡屬本企業的有價證券、權狀、執照、合同、營業資金、支票、機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統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險庫中。

第二條總經理得指派專人負責經管保險庫。

第三條經管人應審慎保管保險庫鑰匙,并嚴守密碼,離職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損失,將依情節輕重懲處或依法究辦。

第四條經管人應備簽收簿,凡入庫保存的證件均需簽收;出庫、借出或移交時,亦應由接收人簽收,以明權責。

第五條經管人應將入庫證件分公司或分類歸檔,并將公司、資料名稱、數量、移交日期等記入“檔案明細表”(附件3.9.7),以利查詢。

第六條簽收簿及檔案明細表應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丟棄或銷毀。

第七條保險庫內物品如有遺失或失竊,應即呈報上級處理。

第八條零星物件應裝袋或裝訂,以免零亂。

第九條盤點方式如下:

(一)經管人得于盤點前將資料、清單備妥。

(二)關系企業用保險庫(編號1):每年由總管理處人員盤點一次。

(三)各公司財務部保險庫(編號2):每年由總經理室人員盤點一次。

(四)總經理應不定期指派人員進行抽點。

(五)盤點人應于五日內,將盤點報告呈報上級核閱。

第十條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改時亦同。

二十二、保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十三、技術保密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并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三)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年月日

二十四、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內勤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內的業務人員,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畢才予打卡。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退卡后才能離開公司。

第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給予各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六條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指定人員提出外申請單,經核準后轉交前臺文員,前臺文員將其出入時間,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備查。工廠員工因事外出者,經直屬主管核準外出申請單轉交門衛,門衛將出入時間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廠管理部門轉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第七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持記錄卡請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并簽名后,卡片放回原處。

第八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公司由前臺文員(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況及調整打卡鐘,工廠由門衛負責。

第九條在公司用餐時,內勤人員中午可免打卡(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時,則按規定每日打卡四次。

二十五、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

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

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

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施行,修訂時亦同。

二十六、公司來賓參觀接待辦法

(一)茲為促進公共關系擴大宣傳效果兼顧公司機密特訂定本辦法。

(二)參觀種類:

1.定時參觀:先以公文或電話預先約定參觀時間與范圍。

(1)團體參觀:機關學校或社會團體約定來廠參觀者。

(2)貴賓參觀:政府首長社會名流以及國內外各大企業負責人經公司允準來廠參觀者。(3)普通參觀:一般客戶或業務有關人員來廠參觀者。

2.臨時參觀:因業務需要臨時決定來廠參觀者。

(三)接待方式:

1.團體參觀:凡參觀人數能在會客室容納者,均以煙茶招待,否則一律免于招待,至于陪同人員由管理部協調有關單位決定。

2.貴賓參觀:按公司通知以咖啡、西點、冷飲、煙茶或其他方式招待的,并由公司高級人員陪同或由有關單位簡報。

3.普通參觀:以煙茶招待的,由管理部或有關部門派員陪同。

4.臨時參觀:同普通參觀。

(四)參觀規則:

1.貴賓參觀及團體參觀:由公司核準并于參觀前三日將參觀通知單填送各工地管理部門,以憑辦理接待,如事出至急先以電話通知后補通知單。

2.普通參觀:由各部經理核準,并于參觀前一日將參觀通知單填送工地,以利接待,但參觀涉及兩個部以上者,應比照團體參觀辦理。

3.臨時參觀:由各部經(副)理核定,并于參觀前一小時以電話通知各工地管理部辦理接待,如參觀涉及兩個部以上者,應商請管理部協調辦理之。

4.未經核準的參觀人員,一律拒絕參觀,擅自率領參觀人員參觀者,得按泄露商業機密論。

5.參觀人員除特準者外,一律婉拒拍照,并由陪同參觀人員委婉說明。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檢討修正。

(六)本辦法呈報公司核準后公布施行。

二十七、公司圖書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圖書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圖書由總務科負責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點一次。

第三條新購圖書除按順序編號外,應新書名、出版社名稱、著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于“本公司圖書登記總簿”并填制圖書卡插放于圖書之末頁。

第四條本公司圖書由總務科編制目錄卡俾供員工查閱。

第五條借書人以本公司員工為限。

第六條辭典、珍貴圖書或被指定為公共參考圖書,概不得外借,但必須閱覽者限于當天歸還,其借還手續比照本辦法第十四條、十五條規定辦理。

第七條一般書報雜志得隨意閱覽,惟閱畢應歸回原外,不得擅自攜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廣告、公告及其他與業務有關資料剪貼供公司參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條員工所借之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不得拒絕。

第九條員工的借書分個別借書與科別借書兩種,科別借書系指屬某科之專用圖書由單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書時間、借閱期間與冊數

第十條借書時間限辦公時間內上午10點30分至11點,下午3點至3點30分,其他時間概不受理。

第十一條借書期間一律為三星期,到期應即歸還,倘有特殊事由需續借者,務必辦理續借手續,但以續借一次為限。

第十二條借書冊數以四冊為限。

第十三條科別借書期間與冊數不受前二條的限制,惟遇調(離)職應將借用圖書全部歸還。

□借還書手續

第十四條員工欲借書應先查閱圖書目錄卡片,填寫借閱單持向管理員取書,管理員將圖書交予借書人應先抽出圖書卡由借書人簽章后,一并與借閱單妥為保管。

第十五條員工還書時應將所借圖書交予管理員收訖,管理員除將借閱單歸還借書人作廢外,并應將圖書卡歸放書內。

□罰則

第十六條員工借出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涂寫,如有破損或遺失等情況,一律照原圖書版本購賠或照原價加倍賠價。

第十七條員工借書期限屆滿,經通知仍不還書者,或遇清點期而仍不還者,除未還書前得停止其借書權外,必要時并得簽報議處。

□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未盡事宜附時呈請董事長裁決之。

第十九條本辦法呈奉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二十八、辦公室布置要點



第一條各部廠以大辦公室集中辦公為原則。

第二條經理室、廠長室設于大辦公室的一端,與所屬單位以玻璃隔間。

第三條各部廠所屬單位座位應采同一方向,后排為科長或直屬股長,中排為股長,前排為一般職員。

第四條接洽外客頻繁的職員,其座位排在柜臺邊為原則。

第五條辦公桌以單獨排列為原則,如因場地或事實需要,得二桌并排。

第六條接洽外客以在柜臺外長沙發或在經理室、廠長室客廳接洽為原則。

第七條因工作性質需獨立設置的小型辦公室,其室內布置比照大辦公室布置的原則辦理。

第八條辦公室內辦公桌椅、保密箱、書櫥顏色暫定為灰色,墻壁、天花板顏色暫定為白色,柜臺、窗框及木質隔間暫定為乳黃色。

第九條各單位釘掛銜牌方式如下:

(一)大辦公室及獨立設置之小型辦公室銜牌,釘掛于入口處適當位置。

(二)大辦公室內單位銜牌,釘掛于各單位主管座位上方適當位置。

(三)銜牌顏色為綠底白字,其規格寬度為高度的二倍。

第十條大辦公室內如場地允許,可劃出一角為更衣室。

第十一條箱櫥頂上及柜臺上不得堆置文件。

第十二條公司及各單位辦公室布置圖及座位圖由總務部庶務科于本要點公布后30天內派員實地繪制呈報。

第十三條本要點經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

二十九、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1.負責督促、檢查行政部門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指示和廠長辦公會、廠務會決議及廠長決定的貫徹執行。

2.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全廠生產、行政各方面的情況,主動做好典型經驗的調查總結,及時向廠長匯報、請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級書面匯報。

3.根據廠長指示,負責組織廠長主持的工作會議,安排做好會務工作。

4.負責起草廠長授意的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和工作報告,主動為廠長當好參謀。

5.組織起草廠部文件(對各職能科室以廠部名義起草的文件負責審核),做好全廠文件的編號、打印、發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歸檔、保管工作。

6.組織做好廠部印鑒、介紹信使用保管、函電收發和報刊收訂分發工作,及時編寫工廠大事記。

7.會同黨辦負責協調安排涉及多部門領導參加的各種會議。

8.組織做好來客接待和小車的管理工作。

9.指導做好電話話務與機線維修工作。

10.根據廠長方針目標要求,及時編制本室方針目標展開,并組織檢查、診斷、落實。11.負責全廠公辦用房的分配調整及辦公用品用具標準的制訂和管理,并對辦公用品、用具標準化及各科室文明辦公進行檢查督促。

12.負責完成廠長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1.有權向全廠各部門索取必要的資料和情況。

2.對廠部會議決議和廠長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有權檢查督促。

3.有權催促各部門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機關下達的工作任務。

4.有權督促各部門及時做好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5.有權按廠長的指示、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

6.有權安排調度小車的使用。

7.對各科室以廠部名義起草的文件有審核和校正權。

8.對不符合上級規定,或質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資料有權拒絕打印發放。

9.對要求多部門領導參加的會議有綜合平衡或精簡壓縮的權力。

10.有權根據廠長的指示,對辦公用房進行分配和調整,對辦公用品,用具標準化進行檢查、督促。

(三)職責

1.對得知生產行政工作出現異常情況,未能及時向廠長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損失負責。

2.對廠部行文發生差錯,收集與整理的資料失實造成嚴重后果負責。

3.對機密文件和文書檔案管理不嚴,發生失密、泄密或丟失、損壞負責。

4.對公文、函件、報刊、電報傳遞不及時,或發生丟失、誤傳現象,影響工作負責。

5.對印鑒、介紹信管理不嚴,使用不當造成不良后果負責。

6.對所屬服務工作質量差造成不良影響負責。

7.對本室所屬崗位發生設備、人身、交通、火災事故負責。

8.對未及時根據工廠方針目標要求,編制好本室方針目標未及時檢查、診斷和落實負責。

9.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并對主任布置的工作負責。

三十、中小型企業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六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三)印鑒管理

第七條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第二十三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七)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