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中心職責
時間:2022-08-26 0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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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按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基本授權和特別授權范圍內履行樂清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提取等管理職責。
(一)基本職權:
1、執行、完成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計劃;
2、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等情況;
3、審核、批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轉移;
4、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委托貸款的申請、負責貸款審核、批準和貸后管理;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建和催繳;
6、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對帳和查詢;
7、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咨詢。
(二)特別職權:
1、在授權人指定的商業銀行開設住房公積金專用賬戶;
2、編制并向授權人報送受權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年度預決算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3、按照統一的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內部核算,對管理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成本核算,增值收益單獨列賬;
4、提出受權人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報授權人統一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后執行;
5、按規定提取風險準備金。發生呆壞賬時,通過授權人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辦理呆賬核銷;
6、經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承辦授權人授權的其他事項。